10.15 長假期間 高速路違法行為“連連看”

長假期間 高速路違法行為“連連看”

疲勞駕駛、隨意變更車道、遮擋號牌……每逢長假必迎交通高峰,各種交通違法行為也頻發。近日,高速交警二支隊曝光國慶節期間路面常見的違法行為,希望大家能引以為戒。

越野車隧道里“飄忽不定”

10月2日下午,高速二支隊五大隊民警在巡邏過程中,遇到一輛在亮馬臺隧道內右側車道行駛的小型越野車,該車在行駛過程中“左右飄忽不定”,迫使鄰側車道正常行駛的車輛連忙剎車。於是民警跟隨該車行駛至隧道外,再安全地帶將其攔停。

經攔停檢查後民警發現,車內副駕駛和後座共三人均在睡覺,車內環境靜謐,加上在隧道內光照昏暗,易使人打瞌睡,駕駛人可能有些疲勞。但駕駛人卻表示沒有任何問題。最後,民警確認該車輛和人員都無其他問題,並提醒駕駛人和乘車人相關安全事項後將其放行。

交警提示:高速公路車速較快,如果感到疲勞請及時進入服務區或駛出收費站停車休息,切勿用一車人的安全做賭注。

貨車不打燈突然就變了道

10月3日8時52分,高速二支隊五大隊民警接到報警,得大高速新榮北附近,一輛小型轎車與前方一輛運輸活羊的貨車發生碰撞,無人受傷。

路面巡邏民警趕到現場後,從調取到的事故當事方小型轎車的行車記錄影像中發現:小型轎車在左側車道正常行駛中,遭遇貨車突然變道的影響,雖然緊急減速,但仍然與前車尾部發生碰撞。且貨車在變道時未開啟轉向燈,其變更車道的行為影響後方車輛正常行駛,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民警判定貨車駕駛人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交警提示:行車期間應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變更車道時應提前開啟轉向燈,並通過後視鏡觀察是否有足夠安全的變道條件。

沒到收費站車就靠邊停了

10月5日15時40分許,高速二支隊六大隊執勤民警發現,一輛白色小型越野車在離西口收費站500米的地方就靠邊停車。民警上前發現該車遮擋號牌,便先將車輛駕駛到安全地點,並要求駕駛人李某出示相關證件。隨後,李某告訴民警,自己開車計劃前往呼和浩特去找朋友玩,為趕時間便對號牌進行了遮擋,並認為國慶期間車流量大,收費站又免費通行,民警應該看不到,沒想到還是被發現了。

最後,民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李某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

交警提示:開車在外安全第一,提醒廣大駕駛員切勿存僥倖心理,千萬不可因圖一時之快將自身安全拋之腦後。

無證駕駛遇檢查心虛

10月4日上午11時許,高速二支隊四大隊民警在驛馬嶺交通安全檢查站執勤時,看到一輛黑色小轎車躊躇不前,隨即截停要求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駕駛員李某表現慌張,稱自己未攜帶駕駛證和身份證。隨後,民警對其身份信息進行核實發現,李某早在2017年4月就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的處罰。目前還未到重新申領駕駛證的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等待李某的將是“二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處罰。

交警提示: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表象僅僅是沒有了駕駛證不能駕駛機動車,但被吊銷的背後往往有著極其嚴重的違法行為,如酒駕、交通肇事等,一旦這些駕駛員上路開車,其危險性更大。

超員上路隱患多

10月4日上午,高速二支隊五大隊民警巡邏時,發現一輛行李滿滿,快要“溢出”後備廂的出租車,車內也是人頭攢動。經瞭解得知,車上的五名乘客均從火車站上車,且出發前一名乘客還問過司機超員會不會出問題,經司機明確表示沒事才上車。被查到後,該出租車司機一邊安撫乘客們讓等會兒,一邊讓民警“照顧一下”。

最後,民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該駕駛員“駕駛公路客運車輛、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營運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違法行為,處駕駛證記12分,罰款200元。

交警提示:超員的違法行為不僅是對駕駛資格的蔑視,更是對乘客生命安全的漠視,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山西晚報記者 楊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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