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公務用車違規不只是經濟問題

近30家單位公務用車違規被點名,20多家單位違規出租、出借國有資產,8家單位約2.4億元項目未公開招投標……9月7日,北京市審計局公佈了園林綠化、公園、水務、國土規劃、農業5個重點行業54個基層預算單位的審計結果,實現了部分重點行業所屬基層預算單位全覆蓋。(9月8日新華網)

2017年12月11 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然而從審計的結果來看,北京市仍有近30家基層預算單位因公務用車違規而被點名。由此可見,相關制度的落實並未完全到位。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領著交通補貼卻又使用公務用車,佔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或個人車輛,私車公養或以明顯低於市場價處置公務用車,擅自將公車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長期使用……任由這些問題存在,不僅使有限的資金白白流失,還可能釀成腐敗和作風問題。

可怕的是,這樣的違規行為卻並不少。僅就近期而言,青島市紀委通報5起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典型問題,宿遷市通報3起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泰安市3人違規使用公務車被紀委曝光……在從嚴治黨的背景下,何以有如此多的人不憚於違規?其中的原因值得我們深思。

在公務用車上玩“貓膩”、動手腳,所貪所佔其實並不多,但卻足以引發廉政風險。因而,黨和政府要嚴防公務用車違規之害,而不能將其當成單純的經濟問題看待。一方面堅持問題導向,以“零容忍”“無盲區”形成強烈震懾,另一方面推行政務公開,盯緊公家“錢袋”,讓某些人“撈一把”的幻想成空。

“貪如火,不遏則自焚;欲如水,不遏則自溺。”在公務用車上過不了關,在其他利益前就未必經得住考驗。黨員幹部要摒棄特權思想、扎牢規矩意識,以清廉為榮、以貪墨為恥,切實走好作風建設每一步,謹防因“車輪腐敗”而深陷“泥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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