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平南法院為買受人颳起“騰空”行動風

平南法院為買受人颳起“騰空”行動風

平南法院為買受人颳起“騰空”行動風
平南法院為買受人颳起“騰空”行動風

為了及時交付競買人依法競拍所得的房產,9月13、14 日,平南法院經過精心策劃、運籌帷幄,集中騰空了樓房3處,對1名拒不履行騰空義務的被執行人決定司法拘留15天,有效維護了競買人的合法權益,樹立了司法權威。

平南法院在執行申請人吳某與被執行人黃某、郭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過程中,被執行人黃某、郭某因拒不履行已經生效判決規定的義務,法院依法查封了登記在被執行人黃某名下的商品房一套,並對該房屋進行評估、拍賣,買受人陸某以51萬元最高價競得了該房屋,並交清了所有費用。平南法院執行幹警依法向被執行人黃某、郭某送達有關法律文書,並張貼了騰空公告,責令兩被執行人在限期內騰空上述房屋。但在公告期限內,兩被執行人仍未履行法定義務。

9月13日,平南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帶隊到平南鎮朝陽路某小區,依法強制騰空該房屋。被執行人郭某信誓旦旦地聲稱自己不知情,也沒欠任何人債務,拒絕搬出該房屋。法官拿出了由她本人親筆簽收的法律文書和騰空公告後,一瞬間她變得“專業”起來了。

“關於這個案件,我已經諮詢過律師了,你們法院不能這樣強制騰空我的房屋。”郭某說。

吳局長耐心地向郭某進行法律釋明,但被執行人郭某始終無法聽得進去,拒不搬出被拍賣的商品房。鑑於郭某的行為,法院依法決定對其司法拘留15天。

第二天,被執行人郭某在拘留所主動聯繫執行法官,並承諾會第一時間將房屋騰空交付給買受人使用。

隨著強制騰空房屋行動風在平南縣強勢颳起,一些老賴已經開始認清形勢,從對抗執行轉向配合執行,有效地提高了法院標的物的交付率,保障了買受人的合法權益,提高了法院為民形象,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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