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3 通告|9 月 18 日全市將開展防空警報試鳴活動

通告|9 月 18 日全市將開展防空警報試鳴活動

通告|9 月 18 日全市將開展防空警報試鳴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條和《貴州省人民防空警報設施建設管理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為檢驗我市人民防空警報設施的性能,增強市民的國防觀念和防空意識,市人民政府決定,2018 年 9 月 18 日在全市開展防空警報試鳴活動,現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警報試鳴範圍:在全市已安裝防空警報器的區域統一實施同步試鳴。

二、警報信號與起止時間:

通告|9 月 18 日全市将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10:00—10:03 發放預先警報信號(鳴 36 秒,停 24 秒,反覆 3 遍為一個週期);

10:06—10:09 發放空襲警報信號(鳴 6 秒,停 6 秒,反覆 15 遍為一個週期);

10:12—10:15 發放解除警報信號(連續鳴 3 分鐘);

試鳴期間三種警報信號鳴響間隔時間為 3 分鐘。

三、防空警報鳴放期間,全市生產、生活秩序及社會活動照常進行。

四、各級各部門要採取多形式做好試鳴活動宣傳引導,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五、防空警報試鳴工作由赤水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赤水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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