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德陽女醫生陷輿論漩渦後自殺,對方稱不想看到這一結果但沒說謊,你怎麼看?

愛籃球的法律蟲


德陽醫生自殺事件的反思:

很多媒體和自媒體號,總是希望通過搶頭條來獲得大量的關注,但未經完全證實的片面內容+主觀煽動性的言論,很容易讓自以為正義的網友們嘗試去人肉新聞事件中的雙方當事人,給事件中的當事人造成不可估量的身心傷害。

目前,在個人信息和隱私得不到有效保護的現實環境下,網絡暴力的成本非常低,且已經到了肆無忌憚的地步。

每一個在社交媒體發佈、點贊、關注、評論、轉發的行為,都可能是壓倒當事人心理的最後一根稻草。

雪崩之下,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安醫生,原天堂沒有網絡暴力,一路走好!


醫事有話說


昨晚夜班,早上本打算補覺的,看了這個消息,非常氣憤,久久不能入睡,索性不睡了,也 要說上幾句。

是看了網友們的介紹,才大體瞭解了情況的。事件的過程在問題的描述中已經說的很明白了。現在談談自己看了這一事件的大體感受。

看到有評論說,安醫生的丈夫把熊孩子的頭按到水裡的行為是過激了。這樣的做法沒有任何好處。從事件的後果反推一下,安女士的丈夫如果知道這一事件最終會送了愛人的性命,他大概寧願把自己的腦袋按到水裡,也不會動人家寶貝一個指頭。可是,安醫生的丈夫如果真的這樣做了,面對妻子被侵犯,對方不但不認錯,而且還做鬼臉,吐口水,猖狂挑釁的情況下,還無動於衷,那他還是個男人嗎?如果中國的男人都懦弱到自己的妻子被人摸了屁股都不會發火的程度,那麼,他們還有存在於這個世界的必要嗎?因此,在這裡,不存在什麼過激的問題,男人必須有血性,男人必須保護自己妻子兒女,在他們遇到不法侵害的時候,該出手時就出手,是做為一個男人必須有的素質。

另外,對於過激不過激的評價判,沒有一個客觀統一的標準。如果一個會游泳的成年男人,把一個未成年的不會游泳的小孩推到水裡,把頭按到水裡那怕是一秒鐘,不論出於什麼樣的原因,這種行為都是過激的。因為這個行為可能導致孩子嗆水而死。但在這個事件中,兩個所謂的小孩子已經十三四歲了,雖然在法律上他們還是小孩,但他們的體格和生理發育大概已經類似成人了。否則的話,他們也不會做出侵犯女性的動作。因此,當我們自己和親人受到侵犯,我們有能力懲戒侵犯者的時候,懲戒的方式是否過激主要考慮的是對對方的傷害程度。在這個事情上,安醫生的丈夫對熊孩子的懲治絕不算過激。首行孩子會游泳,那個視頻和看過,孩子的頭被按下去的時間應該不超過一秒。這個行為,與其說是對孩子的懲戒,不如說是告戒。他的孩子身體上幾乎不構成傷害,這樣的動作,筆者小時候和小夥伴河裡游泳時經常玩。

這個事情中,如果安醫生沒有輕生,游泳池裡的衝突大家永遠可以自說自話,孩子和家長可以說是碰撞,安醫生可以說是性侵。除非有水下攝像機拍下證據來,否則的話,可以成為永遠的懸案,但現在安醫生去世了。她是在名譽受損害,工作受影響,滿腹委屈,無法自解的情況下,精神崩潰,走向絕路的。難道她的死,就沒有向社會證明清白的意味在內嗎?我相信是有的。從一個角度上來看,輕生可能是一種軟弱,可是為了證明自身的清白可以連生命都不要,不也是一種勇敢的反抗嗎?我相信安醫生的清白;我更願意相信,她的輕生,不完全是出於軟弱,應該還有反抗。

熊孩子家長對此事的說法,當然,那不算是道歉,到現在,他們還相信自己的孩子,認為是安醫生的丈夫欺負了他們。大概也算是“可憐天下父母心吧”?自己的孩子無論如何都是好的。

僅僅是游泳池裡這點小風波,過去了也就算了。反正孩子也沒有受到傷害。安醫生的兩口子心情受到一點影響,過一會,大概也就好了。畢竟對方是個“孩子”。但事情沒有那麼簡單,熊孩子只所以敢於為所欲為,是因為背後有大人撐腰。之後,在更衣室裡,熊孩子的家長糾集人打了安醫生。雙方報警。警察來處理。這樣的事情,警察能處理出什麼結果來呢?無非是調解罷了。

第二天,熊孩子的家長就鬧到安醫生兩口子的工作單位去了。從這裡能看出來,熊孩子的一方,是執意要把事情鬧大的。於是,網上也開始利用不完整的視頻資料進行炒作。這個手法與之前的醫鬧,碰磁等操作的手法完全一致。參與者有律師及網絡大V。

在這樣的現實騷擾和輿論轟炸之下,做為一個普通人是很難招架的,精神承受不住而崩潰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且越是善良的人,越是愛惜自己名聲的人,越容易承受不住。

從這個事件的發生過程,能看出,熊孩子家庭調動社會資源的能力是很強的。面對這樣的處境,大多數人可能是百口莫辯。看到這個故事的時候,我忽然想起了多年前看過的金庸小說中的一個人物:鍾阿四。

我相信,無論是在小說中還是在現實中,凡是做惡的,最終都會受到懲罰。小說中,是俠客懲治惡人,我相信,現實中法律是公正的,所以在這個事件中做惡的人,都會受到法律的懲處,付出他們應該付出的代價。

對於未成年人保護法,我覺得,保護未成年人是應該的,但任何法律都應該在司法實踐事不斷完善,不能讓壞人輕易的鑽了漏洞。


七月流火140400643


說不好聽的,蒼蠅不叮無縫蛋,這個男孩,及男孩家長,一輩子都受到良心譴責,根本沒有正視男孩的行為,泳池中明顯看到女醫生在往旁邊躲著男孩,摸胸吐口水,,,不是他捏造的吧!遇到這樣的女醫生老公不出手,那還是個男人嗎?,第一次看到視頻,很多人都在說女醫生老公行為過激!這樣那樣的不好,我就想說,你當時在現場嗎?摸得不是你女朋友,不是你老婆,所以你們感覺不到,光棍我怕誰,還到醫院到人家單位鬧,男孩家長你們何來的自信,這樣理直氣壯,最後“” !!!我想說理性思考,噴子的力量真是厲害,人言可畏啊“”!!!真的見識到了,我覺得,這是惡意誹謗他人。

女醫生家人應該起訴!

誹謗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犯本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這裡所謂“告訴的才處理”,是指犯誹謗罪,被害人自訴告發的,法院才受理,否則不受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誹謗導致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或損害國家利益,即使受害人不告訴或不能告訴,人民檢察院也應提起公訴。


失控的俄羅斯輪盤


這件事前半部分沒有什麼好說的,本來就是一個很普通的糾紛,男孩子也許不小心碰到了女醫生,也許確實摸了女醫生的臀部,女醫生感到不高興也正常,男孩朝她扮鬼臉,女醫生的丈夫把小孩按到水裡拍了一下,有點過激,但也沒什麼大不了的,道歉也就,可以結束了。

重點在後半部分,首先孩子家長來到女醫生和她丈夫的單位,要求開除兩人的黨籍和公職,這就太過分了,一看就是特別不好惹的人。然後網絡洶湧而上,曝出女醫生和她丈夫的姓名、單位照片等等,有人想把這個事情搞大,結果女醫生承受不壓力自殺了。輿情瞬間翻轉,現在輪到男孩一家的各種信息被人肉了。

我覺得這個事情非常有意味。有些人會為一己之私,利用網絡輿論,但是網絡輿論卻如巨龍,首先你很難將它控制,另外它反轉起來特別靈活,操縱巨龍者也被巨龍所傷。就這件事而言,男孩一家有點像那個拔刀的寶馬男,網絡是他們手中的刀,本想拔刀傷害對方,沒想到最後被砍了。

他們不是唯一的過錯方,更多圍獵過女醫生的人,此刻似乎依然逍遙自在,但是,天網恢恢,誰能保證自己永遠不會成為被圍獵者?你作勢揮舞的刀,也有可能結結實實落在自己身上。人應該有正義感,但是,在發言之前,需要充分了解是非曲直,也要捫心自問,是否夾帶了私貨。否則,不管你是正義爆棚還是信口雌黃,都是在為你將來的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添磚加瓦。

當然大平臺也有過錯,雖然說我們有言論自由,但是發佈別人的各種信息,以及發佈一些對他人的生活可能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平臺應該有一定程度的識別和審核,但是很多平臺為了吸引流量,裝聾作啞,真的是在吃人血饅頭。


閆紅說


我一直覺得孩子如果沒有好的家教就是一個魔鬼。

小孩如果在大人沒有滿足自己的情況下,他會哭,這是一種本能,這時候父母就應該去管教。而不是說"他還小懂什麼,應該讓著他。"大家都是第一次做人,為什麼一定要讓你呢?

有一次我和我兩個朋友就去逛街A君和B君她們都帶著自己的孩子一個上幼兒園(叫她小a),一個已經二年級了(叫她小b)。ab經過一個雪糕店的時候就說想要吃雪糕,但是她們的媽媽都不讓,因為準備吃晚飯了。A媽媽對a說"我們等下就吃晚飯了,雪糕就先不吃,如果吃完晚飯你還想吃我們再吃,好嗎?"a雖然很不情願,但是也答應了。B媽媽就只是跟b說:妹妹不吃了,我們也不吃了吧。然後b就開始鬧,她一定要吃。B媽媽也沒有阻止b的哭鬧,也沒有去給她說道理之類的,為了不讓她吵就給她買了雪糕。b就會覺得只要不滿足我,我就去吵,反正最後大人們一定會妥協。這樣的孩子無疑是自私的。

所以其實孩子真的很需要大人去引導,別用"他們還小,長大就自然會懂了"這樣的說法,如果小時候沒有教好,長大了社會就會幫父母"教"他了。

每一個熊孩子的背後其實都有一個熊父母。


巨型芭比


說一句得罪了多數人的話,媒體輿論、網絡暴力才是致死女醫生的罪魁!從那個所謂的德陽爆料王到各大媒體網站,都在推波助瀾,這些人和媒體枉顧新聞所需要的真實性,只為了搶個頭條和眼球,將德陽爆料王的虛假視頻肆意轉發,然後再加上個評論,就是一篇新聞稿新鮮出爐!民眾和網友們在無從得知真相的情況下,人云亦云,間接地助力了兩位小男孩的父母親戚們,成功的擊垮了女醫生的心理防線。

新聞是需要自由,但是前提是客觀、真實性!作為媒體,你能代表的不僅僅是你自己的意見和看法,還有很多關注你的看官。

所以,不管是媒體,還是個人都應該對自己說過的、傳播過的東西負責,如果在明知道事件虛假的情況下,應該罪加一等!那位所謂小姨小姨夫居然還是法律工作者,不能不說是諷刺,當然咯,現在他們也受到了一定的懲罰,職業生涯應該已經完蛋了!

還記得前一段時間,南京的那起小狗咬小孩事件麼?小男孩的母親就在媒體和輿論的不實報道、網友的唾罵之中自殺未果。其後更有翻轉的劇情出現,當真正的情況被爆料出去,網友和媒體的風向突變,然後輪到小狗的主人住進了醫院!

嗚呼哀哉!本來一件很小的狗咬人事件,只要狗主人答應出錢給小孩打疫苗就能解決的事情,在媒體和網絡的推波助瀾之後無限擴大化,雙方紛紛地為醫院創收!本來叫囂的、發出死亡威脅的愛狗人士們銷聲匿跡之後,事件才算得到了解決!

一句話,請各位媒體朋友和網友們慎用新聞自由權、輿論權。


熊孩子的教育問題,是一個很大的問題,父母熊,則孩子熊!這些年報道了太多的熊孩子問題,諸如熊孩子劃車事件發生了太多起。而這裡的熊孩子的父母親戚們則太熊了,生生地炮製出了一場鬧劇,其結果是順利地帶走了一位孩子媽媽的性命。

對比熊大熊二,他們更是能稱熊!到這裡了,都還嘴硬表示沒有說謊,這臉皮是金剛石打造的啊!究其根底,還是怕了啊,想推卸責任而已!


近年來,公務員、醫生都被放在聚光燈、放大鏡下面觀察,一旦有點風吹草動,輿論必然聚焦,不管他們怎麼做,是否理虧,都是會惹得一身騷!故而,不難理解,公務員、醫生們遇事都是希望服個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然而往往事與願違,結果是助長了對方的氣焰。熊孩子的父母親戚們敢這麼幹,也是號準了對方的脈,知曉對方不可能跟他們剛,也知道輿論可用,他們立於不敗之地。只可惜,他們算錯了一點,女醫生不堪其擾,最終選擇自殺身亡。

棍棒之下出孝子,還是有一定道理的。當然如果說父母立身不正,則下樑勢必會歪。


閒人有話


13歲孩子已經不小了,如果在80年代的農村,至少可以算大半個勞動力了 ,中國當下一再的強調素質教育,我想稍微負責人的父母,也會教育孩子要尊重規則,尊重他人,待人處事要有基本的禮貌禮儀……,

就這件事情來看,孩子不是又很大問題,冒犯他人,作為家長理應好好的教育孩子,可孩子父母確做出相反的行動,溺愛、從容、甚至在鼓勵孩子犯錯……,

所以,孩子的父母必須給逝者一個交代,如果孩子的父母稍微有點人性與良心,她們會帶著愧疚及道德拷問終老,同樣的,肇事的兩個男孩也一樣要良心與道德拷問下生活餘生……


專注防水保溫工程


這就是13歲男孩的一家實在做得有點過分了,首先錯在男孩既然你冒犯了人家,賠禮道歉也是天經地義的事,你不但不道歉,反而還向人家吐口水,又再一次汙辱了人家,雖然安醫生的老公打了孩子也有不對的地方,但報警後,他也賠禮道歉了,事情本也應該平息了。但是男孩一家實在太過分了,事後還把人家往死裡整,害了人家失了業,還喪了命。本來錯是你們引起的,你不但不叫你孩子道歉,反而助長孩子的耍橫,也不知道你們是怎麼教育孩子的了,無語了。


用戶Zy360


孩子被家長搞成跟它一樣了,跟畜牲一樣。

我們小時候去泳遊館,幾個小夥伴,無腦起鬨,去碰了一下人家女孩子的PP,被人家男朋友叫人把我們幾個小孩揍了皮青臉腫,回家都只能跟大人說是摔的,如果說實話絕逼還要被揍一次,但是都知道自己錯在先,打心底知道“講道理”。現在很多家長,為了面子票子,把孩子架在火上烤,還美其名曰“沒吃虧就好”,總愛在親朋好友面前表現得在各方面都很厲害。這種心裡連累了孩子,迫害跟孩子有交接的人。

此事件元兇就是本次視頻發起人,視頻從始至終都是為了維護孩子一方,並且配有很多孩子監護人的一段錄音。都是強調孩子不注意撞到女醫生,沒有這種配音,沒有這個視頻,孩子也得吃喝玩樂,順帶長點見識,女醫生還可以救助很多病人,希望相關部門對此類故意通過網絡歪曲事實傳播對現實中人和事造成傷害的必須追究法律責任。


小時候帥的一塌糊塗


將整個事件理一下,事件的起因,兩個13歲的男孩在泳池裡冒犯了女醫生,女醫生讓他們道歉,男孩拒絕並向其吐口水,這是明顯的有錯在先!

女醫生的丈夫將男孩摁在水裡並打了一巴掌,(這個將視頻放大了,可以看的到)這個是不應該的,有過錯在後,事件升級,其後男孩的家人在換衣的洗手間打了女醫生,雙方報警,女醫生的丈夫當場向孩子道歉,似乎事情得到了解決。

但第二天對方到女醫生夫妻倆單位去大鬧,並將作了刪改的視頻發到了網上,引起軒然大波,網上的輿論也一邊倒地指責女醫生夫婦當事人,這個德陽爆料王,應該要負不可推卸的責任!

網民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間接助力擊垮女醫生的心理防線,導致自殺身亡。

下一步要看當地的執法部門是否能公正的處理這件事,如果處置不當,死的人將是熊孩子和他的家人!這絕不是危言聳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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