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4 民乐县强执纪严问责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

民乐县强执纪严问责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

民乐县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推动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立足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突出挺纪在前,从“早”抓起、从“小”严起,切实在“严”字上继续努力、持续发力、不断给力,以刹风肃纪的重拳,坚决彻底整治作风顽疾,切实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

一是牵住“牛鼻子”,在责任落实这个“根本保障”上不动摇。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先后召开6次常委会、5次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委、上级纪委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听取汇报或作出批示18件次。持续巩固巡察成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的意见,对35个县直部门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386个,目前已督促整改312个,发现问题线索1件,督促被巡查单位制定修订完善各类制度126项。制定2018年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抽调16人开展2018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对1个镇和8个部门单位开展巡察,对3个部门单位开展“回头看”,目前第一轮巡察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坚持“一案双查”“一问四责”,先后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9名领导干部和6名民生领域监管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从严查处3起国家公益林非法毁林案件,对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其中立案7人。

二是坚持“零容忍”,在整治“四风”这个“关键支撑”上再发力。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为重点,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下发专题文件,重申纪律要求;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明确禁止行为,划出纪律底线。坚持内部通报和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曝光同步,及时转发中央、省市有关典型案例通报6起,下发通报7期,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成立11个督查小组在城区开展明察暗访行动,重点对公职人员公款吃喝、打麻将赌博、酒驾醉驾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8个问题进行分类处置。紧盯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公款违规消费、干部慵懒散漫、缺勤脱岗等问题,从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4起7人,给予党纪处分7人,督促相关单位对51处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进行了整改。

三是念好“紧箍咒”,在脱贫攻坚这个“一号工程”上不懈怠。结合中央及省市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制定下发《民乐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组织召开全县扶贫领域问题追责问责集中约谈会议,对6个牵头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和告诫约谈,对市纪委移交的国扶办反馈建档立卡的21个疑似问题,安排各镇纪委正在进行调查核实。紧盯扶贫资金管理的重点环节,县纪委监委会同县督查考核局、县委农办等部门,组织力量对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工程项目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查处和整治,对发现的6类突出问题对口移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探索建立起由各镇村级财务代理中心提供财务等相关数据,村务监督委员会监控的“阳光民乐智慧大数据平台”,对先行试点的20个行政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本村公开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举报26件,目前初核10件,初核了结8件,立案8件。严肃查处精准扶贫、惠民政策落实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问题,全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件2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诫勉谈话6人,警示谈话3人。

四是筑牢“防火墙”,在惩治腐败这个“战略重点”上出狠招。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分类处置上深化,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24人次,实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执纪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着力畅通“信、访、电、网”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注重在监督检查、巡察和执纪审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数据库”,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和筛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1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13件,立案63件9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免于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统一调配使用各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集中核查问题线索,加强对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指导,督促镇纪委立案21件33人。严把廉政审查关口,组织23名提拔任职领导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对3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促使新任职和调整使用的领导干部时刻把好“廉政关”;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全方位审查评优评先、干部任职建议等人选,先后回复党风廉洁意见517人次。(民乐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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