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8 醫學泰斗被外賣員撞傷致死,半年後餓了麼終於道歉

外賣騎手又“闖禍”了。

上海急診泰斗、瑞金醫院與華山醫院急診科創始人之一李謀秋今年2月被一餓了麼送餐員撞倒在地,搶救之後不幸去世。

医学泰斗被外卖员撞伤致死,半年后饿了么终于道歉

今年2月24日,李謀秋在上海中山南二路漕溪路騎著燃氣助動車時,被外賣騎手撞傷,隨後被送入生前工作過幾十年的華山醫院救治。李謀秋在重症監護室搶救一個多月後不治,於3月26日去世。

一位看過李謀秋被撞現場監控視頻的知情者稱,當時李謀秋在非機動車道上騎行,外賣騎手從左後方變道超車時撞倒了他。外賣騎手自己也摔倒了,但李謀秋倒下時頭部撞到了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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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謀秋

李謀秋今年74歲,是一名外科主任醫師,曾參與瑞金醫院、華山醫院急診科創建,1987年調入華山醫院,任急診科副主任至2003年退休,退休後在上海國賓醫療中心工作。

外賣騎手撞人致死負事故全責

此事一經曝光,很快在網上引起廣泛關注。餓了麼稱將依據判決責成外包商賠償,家屬認為“餓了麼”推卸責任,網友質疑外賣員的審核與監管。目前該案由上海市徐彙區法院審理。

8月17日,記者從相關人士獲悉,“根據當時交警的事故認定,外賣騎手負事故全責”。

外賣員是如何撞倒李謀秋的?

據“_米果菌”稱:

3月5日,她去交警大隊拿事故定責單時,通過警方提供的監控錄像,注意到出事路段很寬,事發時路上沒有其他車輛,李謀秋正常在非機動車道上緩慢行駛。

這時一名穿著餓了麼制服的外賣員“自以為距離沒問題,硬要靠左邊超車”,因此擠到李謀秋後,導致其摔倒。

特別不巧的是,李謀秋當時頭部撞到石頭,造成顱骨骨折、顱內腦出血、腦挫傷、顱內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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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米果菌微博截圖

餓了麼律師稱“同價同命”引爭議

令家屬感到心寒的是,事後餓了麼從未表達歉意,將責任甩給第三方公司。

肇事騎手受聘於餓了麼的物流供應商。

“_米果菌”在微博中表示:

在8月8日庭審中,餓了麼的代理律師否認了供應商和外賣員與其公司的勞務關係,“還說外賣員頭盔上的餓了麼商標存在侵權行為”。

“_米果菌”還表示:

餓了麼作為肇事方公司,事發後一直未表達任何歉意,而且肇事方人員在法庭上的態度更表現得極為輕慢,“一條人命,你們怎麼好意思在庭審結束以後,三個人聚在門口抽菸嬉笑討論?怎麼好意思在開庭時接電話?怎麼好意思一點點歉意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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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屬提出死亡賠償,稱李謀秋還有很多醫學文章未發表,有很多遺憾。

庭上對家屬的賠償要求,對方律師用“同命同價”來回應。

這句話引發家屬不滿,也讓網友吵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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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半年,餓了麼發文致歉

8月16日晚,“餓了麼網上訂餐”官方微博發佈道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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餓了麼表示:

其物流供應商杭州焦眾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相關人員存在不當行為,但由於供應商此前一直未將事件向物流管理部門及時通報,加上公司內部信息溝通不夠到位,導致餓了麼管理團隊未能及時致歉,也未充分善後,公司深感自責。

關於責任和賠償,餓了麼表示:

該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餓了麼將責成杭州焦眾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依據判決結果,及時進行賠償”。

此外,餓了麼還對庭審中供應商公司代表、代理律師等人的不當言行表達了歉意。

“_米果菌”在16日晚發發布微博表示:

“感謝大家,非常感謝大家。目前等待法院判決下來。其他的我不多說了,真的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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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賣小哥肇事,外賣平臺是否擔責?

近年來,隨著外賣的普及,與外賣小哥相關的交通事故糾紛也越來越多。如果外賣小哥肇事,到底應該由誰承擔責任?

記者檢索裁判文書網發現,在最近幾年的相關案例中,直接判決由外賣平臺承擔賠償責任的不多。

一方面,是因為目前市場上的許多外賣員,雖然身著各個外賣平臺統一的制服,但卻並不一定是平臺的員工,而是與平臺外包服務商簽訂的勞動合同;另一方面,平臺自身的專職配送員很少,且大部分都是勞務關係,而不是勞動關係。

北京三中院法官介紹,目前外賣行業的用工模式主要分為三類:直接用工型、勞務派遣型、第三方用工型。不同用工形式可能導致賠償責任認定不同。

記者檢索裁判文書後網發現:

直接用工型、第三方用工型外賣員一旦出了交通事故且被認定擔責,只要能夠證明事發時正處於送餐過程中,

一般都會判令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其中,如果是第三方用工型,其勞動合同是與第三方公司簽訂,所以一般由第三方公司進行賠付。

對於勞務派遣型外賣員,則一般由外賣員個人承擔賠償責任。

不過,上海恆建律師事務所律師潘書鴻認為,即使外賣員是由第三方供應商聘用,餓了麼也不一定沒有責任。

他表示,應該注意肇事外賣員在送餐過程中,餓了麼、第三方供應商以及具體的供餐商家有沒有“過錯行為”。比如原本需要十分鐘車程,卻要求送餐員五分鐘趕到,就相當於增加他的履職義務,和事故相關,“過錯方”也需要擔責。

另外,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金坤錶示,從現有信息分析,餓了麼不是肇事外賣員的直接僱主,沒有法律責任。但畢竟是餓了麼授權使用其品牌公司的員工肇事,“因此餓了麼有道義責任。”

外賣員的無奈:遭差評要被罰款

事情的發生令人痛惜,但我們不禁要問,外賣小哥為何屢屢違反交通法規橫衝直撞呢?一些外賣員也道出了自己的無奈:

首先,他們領的是計件薪酬,搶單送單越多,拿到的報酬就越多。

據瞭解:

每個騎手平均一天能送30-40單;

每一單5元左右再加上公司的補貼,一個月能賺7000-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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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原因是:訂餐平臺有嚴格的考核制度,外賣小哥一旦被顧客差評他們就要面臨高額罰款。而準時與否,是決定顧客好評還是差評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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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能否準時受到很多因素制約,而路上行駛的時間相對來說是可以掌控的。

自然地,他們就會拼命加快行駛速度,壓縮在路上的行駛時間,甚至不惜交通違章......

對此,不少網友質疑,在此之前,外賣騎手因違反交通法規肇事的案例並不少見,如若此次的受害者不是一位知名人士或引發了外界的如此關注,餓了麼方面還會否發表這樣遲來的致歉信?

為了生計不惜橫衝直撞的外賣小哥,到底該由誰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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