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平安建設新境界:湖北打造“法治湖北升級版”

提要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全面依法治國,作為“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中的關鍵一環,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重要保障。“建成支點、走在前列”,湖北使命光榮、責任重大。支點建設,需要以法治營造公平正義、安寧和諧的改革發展環境,以平安建設帶給荊楚百姓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以科學立法引領發展理念落地生根,以法治思維彰顯公平正義追求,以法治惠民壘築法治信仰根基。3年多來,我省法治建設步履堅定、踏石留印,一項項湖北探索、一個個荊楚作為,為“法治湖北升級版”作出生動註解。

法治,現代政治文明的厚重基石。

依法治國,是“中國號”巨輪的“壓艙石”。無論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還是治黨治國治軍,都需要以法治為框架、用法治作保障。

全面依法治國,就是要用制度的現代化,為經濟社會的現代化保駕護航,確保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省委書記李鴻忠強調,“全面依法治國是我們黨治國理政方式的一次深刻革命,要從保障‘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在湖北實施的高度,努力打造法治湖北升級版。”

2012年6月,省第十次黨代會上,法治湖北建設納入“五個湖北”重大戰略部署。精心謀劃、周密部署、強力推進,3年多來,法治湖北建設蹄疾步穩,為“建成支點、走在前列”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用法治思維、法治方法破解改革發展難題。日積月累,久久為功,法治信仰在荊楚萌芽、生長,蔚然成風。

立法引領,改革發展行穩致遠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中央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指引下,法治國家建設進入快車道。在法治軌道上行使權力、推進改革,漸成常態。

依法執政,首先要依憲執政。2015年7月,我國正式通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2016年1月13日下午,湖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舉行憲法宣誓儀式。10名新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面向國徽,右手舉拳,向憲法莊嚴宣誓。短短70字的誓詞,宣示了對法治的堅定信仰。

強調法治,需要提高立法質量。近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並通過多部事關經濟社會運行和百姓切身利益的法律,“良立法,立良法”的理念貫穿立法工作全過程。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我省確立“改革發展戰略引領性立法”的理念,以科學、民主的態度,壘築地方治理的法律體系、框架——

2015年1月15日,《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條例》獲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該條例賦予示範區更多自主權,被稱為引領和推動示範區改革發展的“引擎”。

今年1月,《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促進條例》經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這是全國首部地方改革促進條例。“條例力求從制度設計上破解不敢改、不願改、不會改、改不起等問題,營造勇於改革、敢於創新、崇尚成功、允許試錯、寬容失敗的社會氛圍。”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喬餘堂說。

2月1日上午,省人大第十二屆四次會議閉幕大會上,代表們按下表決器,我國首部土壤汙染防治地方性法規《湖北省土壤汙染防治條例》,獲高票通過。

2014年通過《湖北省水汙染防治條例》、2015年通過《關於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的決定》,也是經省人大全體會議審議。

連續三年,兩個法規、一項法規性決定,湖北以嚴法呵護“藍天碧水淨土”,在全國樹起“用立法引領生態文明建設”的湖北標杆。

圍繞“立法引領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我省各項經濟社會事業納入法治化、制度化的軌道——

制定《湖北省公共資源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條例》,開創公共資源招投標監管的湖北立法模式;

依法推進設區的市、自治州行使地方立法權;

開展企業負擔監督條例執法檢查,促進系列減負條規出臺;

……

良法,須體現黨的主張和人民意願,立得住,行得通,真起效。

回溯《湖北省土壤汙染防治條例》立法過程,“徵求意見範圍最廣泛、參與立法專家學者最多、審議時間最長、審議次數最多、修改次數最多”,五個“最”字,詮釋了我省立法工作者嚴謹、科學、民主、求實的法治追求。

法治思維,彰顯公平正義追求

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國,關鍵在於黨能不能堅持依法執政,各級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

把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貫徹到治國理政的全過程、落實到改革發展的大棋局,法治才能成為中國前進的堅強保障。

配合司法改革推進,《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出臺,權與法之間的“防火牆”就此築起。

國務院分9批取消下放599項行政審批事項,以法治思維開創商事改革,簡政放權持續發力。

今年1月1日起,《居住證暫行條例》開始施行,戶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鎮化納入法治軌道。

……

省委領導反覆強調,“法治思維是現代治理的首要思維,法治能力是現代治理的核心能力。”

全省上下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釐清公權力的邊界,社會活力被進一步激發——

各級政府紛紛曬出權力清單、負面清單、責任清單,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堅決砍掉各類無謂的證明和繁瑣的手續,對“奇葩證明”說不。

各地商事登記變“先證後照”為“先照後證”,全面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登記制度實現“事項最少、環節最簡、時限最短、服務最優”。

政法機關出臺多項服務經濟發展舉措,建立政法機關服務企業“法治直通車”,為市場主體創造越來越豐厚的“法治紅利”。

3年來,我省政法機關頻頻亮劍,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

2014年8月7日上午,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劉漢、劉維等上訴案公開宣判,十八大後中國“打黑第一案”落下帷幕。歷時一年多,湖北政法“鐵軍”忠於使命、克難攻堅,展示了依法辦理急難險重案件的戰鬥力!

過去一年,我省法院審理重大職務犯罪、大要案數量為歷年最多,依法審理了包括蔣潔敏、王永春、李春城、郭永祥等在內的一系列重大職務犯罪案件,承擔50多起指定刑事大要案的審判工作;我省檢察機關共查辦各類職務犯罪3021人,查辦行賄犯罪652人……

3年來,湖北破冰司法改革,司法隊伍更加專業化、司法體制邁向公正高效權威——

1月14日,省高院、省檢察院分別對“入額”的4996名法官、3721名檢察官進行公示。通過入額考試,不少法院院長、庭長重回審判一線。

去年下半年,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首次實現人財物省級統管,走出“地方糧票”之困,公正司法少了羈絆,全國司改辦高度肯定。

“專業審判”、“去行政化”、“權責統一”等一系列改革次第推進,“讓審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司法原則得到體現。

推進法治建設,黨委肩負主體責任。為了壓實主體責任,省委成立法治湖北建設領導小組,由省委書記擔任組長,統籌推進“大法治”建設。“省、市、縣黨委統一領導、政法委統籌、職能部門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使上下一致、協調有力,法治建設不再‘九龍治水’。”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省委法治建設辦公室主任譚先振說。

一次次“本土探索”、一個個“法治樣本”,湖北打出法治建設“組合拳”。

法治惠民,壘築法治信仰根基

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

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全民守法”;四中全會《決定》強調,增強法治意識,重要的是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法治的力量。

人民群眾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獲得感不斷增強,法治社會的根基才能不斷牢固。

從暫住證到居住證,僅一字之差,讓新市民享有更多平等權利,讓城市不再有“外人”。

從“一個窗口辦事”,到“網上一鍵式服務”,法治服務“滴灌”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讓人民群眾真切感受到法治政府的正能量。

從開門立法、執法公開,到立案登記制、冤假錯案終身追責制陸續實施,中國法治惠民步履堅定,民眾獲得感漸行漸實……

讓法治信仰深入人心,湖北一直在努力。

平安是福,是最大的民生,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讓人民群眾感受法治有力量——

2014年11月3日,四中全會剛剛閉幕,深化平安中國建設會議在武漢召開。武漢會議緊扣“依法治國”主題,為建設法治中國打響“頭炮”。

連續10年,我省綜治工作被中央綜治委考評為“優秀”,2014年排名第二,創歷史最好成績,武漢、宜昌、應城三市榮獲綜治最高獎“長安杯”。

堅持多年的“治安攻勢”、“百日會戰”,對違法犯罪形成強大威懾,全省治安案件、治安警情連年下降。2015年,我省治安重點工作在全國考評中均名列第一,實現“四季連冠”。

服務企業、排憂解難,政法機關出實招,讓市場主體感受法治有溫度——

2013年,省委政法委出臺《政法機關優化法治環境促進經濟發展的意見》,共16條,涉及改善涉企執法、司法服務方方面面。“‘黃金十六條’真管用!強攬工程的‘沙霸’、‘石霸’沒有啦!”三環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舒健感嘆。

各地政法機關因地制宜,提供定製化、個性化服務。武漢有“東湖高新區涉企法律諮詢委員會”、襄陽有“法制副廠長”、十堰有“企業家法律俱樂部”、咸寧有“企業律師顧問團”。

普法下鄉、法律援助進村進社區,司法部門用心用情,讓法治的陽光普照——

武漢市斥資1400萬元,為全市1088個社區配備專職律師,每週安排一名律師到社區“坐班”,開創全國同類城市先例。

全省“法律六進”活動覆蓋率達70%以上,累計聽眾達千萬人次。

涉法涉訴信訪改革、廢止勞教制度後續配套改革、刑事速裁試點改革,立案登記制度改革等,以便民惠民為最大訴求,被點贊為“法治民心工程”。

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從“關鍵的少數”抓起——

省委在全國率先出臺“意見”,將法治建設首次納入年度“6+1”幹部考核。守法護法,成為衡量領導班子政績的重要標準。

1月21日上午9時,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一起“民告官”案件展開法庭辯論。身穿“白襯衣”的十堰市公安局副局長陳順國,以被告身份出現。

類似場景,旁聽群眾開始習以為常,標誌著行政訴訟“告官不見官”漸成歷史。僅僅在荊門,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率,由2011年的6.3%增至2013年的98.5%,2014年、2015年連續達到100%。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於壘土。只要努力不懈,法治精神定將融入荊楚每一次律動!(記者 張曉峰 周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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