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寧東鎮」寧東公安連續收戒兩名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人員

為紮實推進全局大收戒及緝毒執法工作,寧東公安分局各實戰部門認真梳理分析涉毒線索,全面落實吸毒人員管控收戒措施,強化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涉毒違法犯罪行為。8月8日至13日,寧東公安分局連續收戒兩名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人員,依法分別給予強制隔離戒毒二年的處罰。

「寧東鎮」寧東公安連續收戒兩名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人員

案列一:8月以來,分局磁窯堡派出所在組織禁毒專幹對轄區在冊吸毒人員再次進行梳理分析中,發現社區戒毒人員王某(女,33歲,寧東鎮人)在社區戒毒期間,存在不按相關規定自覺履行請銷假制度的情況。通過這一線索,民警認真梳理、核查相關情況,並查實,社區戒毒人員王某,在2015年8月因吸食毒品被吳忠市公安局紅寺堡分局責令社區戒毒三年。可是,自2018年以來,王某一直未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嚴格履行社區戒毒人員請銷假手續,且多次擅自離開戒毒執行地以外,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相關規定。經工作,民警很快鎖定王某所處位置,並於8月8日上午,依法將其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詢問中,王某如實供述了自己在社區戒毒期間,未按照相關規定要求,自覺履行請銷假制度的違法行為,且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寧東公安分局依法對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違法行為人王某給予強制隔離戒毒二年的處罰。

「寧東鎮」寧東公安連續收戒兩名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人員

案列二:分局治安大隊民警經工作核查,社區戒毒人員劉某(男、28歲),曾因吸食毒品被銀川市公安局寧東公安分局處行政拘留十三日並責令社區戒毒三年的處罰。經查證,劉某於2016年2月17日在寧東鎮中心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站接受為期三年社區戒毒,在社區戒毒期間劉某多次未嚴格履行戒毒人員請假手續,擅自離開戒毒執行地多次外出,嚴重違反了社區戒毒協議。2018年8月13日16時許,分局民警依法將違法嫌疑人劉某傳喚到寧東公安分局接受調查。經查,劉某如實供述了自己在社區戒毒期間,未按照相關規定要求,自覺履行請銷假制度的違法行為,且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寧東公安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三)項之規定,依法對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違法行為人劉某給予強制隔離戒毒二年的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