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房縣男子跟熟人說了一句話,被路過的警察聽到,第二天就抓了!

房縣男子跟熟人說了一句話,被路過的警察聽到,第二天就抓了!

“確認過眼神,你是對的人”

這回變成

“確認過眼神,你是我要抓的人”

房县男子跟熟人说了一句话,被路过的警察听到,第二天就抓了!

有人看演唱會被抓

有人冒充央視記者被抓

有人飯桌吹牛被抓

還有人直播炫耀被抓

……

房县男子跟熟人说了一句话,被路过的警察听到,第二天就抓了!

前幾天,房縣一名男子在路邊說了一句話

被路過的警察蜀黍聽見

然後就被抓了!

到底為啥?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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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噓自己精通槍械 引起警察關注

6月19日晚,萬倫飛在忙完一天的工作後,步行回家途中看到幾名年齡較大的男子聊得正歡。從他們身邊經過時,聽見其中一男子向其他人說道:“槍有什麼複雜的,裡面的結構我都知道,想要玩我自己就能造。”

房县男子跟熟人说了一句话,被路过的警察听到,第二天就抓了!

什麼?造槍?這話讓別人聽了也就笑笑而過,不巧在路過的這位,剛好是房縣公安局青峰派出所的副所長萬倫飛……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

民警萬倫飛迅速將此信息向所長進行彙報。

接著,他沒有打草驚蛇,躲在遠處進行盯梢。隨後跟著對方,探清了對方的住所位置。

房县男子跟熟人说了一句话,被路过的警察听到,第二天就抓了!

待到20日一大早,民警驅車趕至男子家中,依法進行搜查。

這不查還好,一查不得了。果不其然,警察

在其家中二樓閣樓內當場起獲1支自制土槍。

房县男子跟熟人说了一句话,被路过的警察听到,第二天就抓了!

經查,該名男子姓房,自己並不會造槍,這支槍是他早些年前幫別人砍柴而換得,由於比較破舊他自己又對其進行了一些修繕。

房县男子跟熟人说了一句话,被路过的警察听到,第二天就抓了!

目前,男子因非法制造槍支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一定是特別的緣分

才能正好碰到警察蜀黍房縣男子跟熟人說了一句話,被路過的警察聽到,第二天就抓了!

同時也要提醒各位

持槍造槍皆是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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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百二十八條: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覺得警察蜀黍很讚的來點房縣男子跟熟人說了一句話,被路過的警察聽到,第二天就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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