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e周行:与P2P相关的投资定律开展联想

对于P2P产品我们都或多或少接触过,例如P2P网贷、银行理财、货币基金等,它不仅让我们获得了收益,也培养了我们的理财思维,让我们开始学着经营我们的理财生活。在投资活动中,有一些投资定律正好能恰当的描述清楚其中的厉害关系,让我们豁然开朗。那么这些定律都有哪些呢?

一、墨菲定律

墨菲定律由美国的爱德华墨菲发现,他是一个空军基地的上尉工程师。在一次实验中,需要把16个火箭加速度计固定在支架上,固定方法有两种,但竟然有人把16个加速度计全部安装在错误的地方。由此,他得出一个论断:事情如果有变坏的可能,无论这种可能有多小,它总会发生。

这个论断这就是著名的墨菲定律。墨菲定律是一种心理学效应,它可以简单的概括为:1、任何事都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2、所有的事都会比你预计的时间长;3、会出错的事总会出错;4、如果你担心某种情况发生,那么它就更有可能发生。

如果应用到P2P投资活动中,那就是——自融平台迟早会死掉。有些平台自融历史悠久,规模越来越大,看似再也不会倒,但危机来时,依然一触即溃。当你发现一个平台有自融嫌疑,仍然义无反顾往里跳的时候,首先得想想是否有把握在墨菲定律发生作用之前逃离?

2、囚徒困境

囚徒困境是博弈论中的一个典型案例,反映的是个人最佳选择并非团体最佳选择。这个案例是这样的:甲乙两个共谋犯罪的人被警方分别关起来,互相不能沟通。如果甲乙都不主动招供,则因为证据不足,大家只坐一年牢。如果互相揭发,证据确凿,每人坐三年牢。如果一人揭发,一人沉默,则揭发者有功而获释,沉默者坐牢五年。要让刑期最短,两个囚徒作为一个团体,最佳的选择应该是顽抗到底,合计获刑两年。但大多数的囚徒,都会选择揭发对方,因为你很难确定对方不会揭发你。

这个定理应用到投资中,就是当平台雷了后,一切阻止他人报案的行为都是徒劳的。有的人阻止别人报案,因为一旦报案,那么投入的资金就真的打了水漂,而如果不报案,或许平台能够起死回生。而不报案登记投资人,将来清算平台资产,就无权参与分配。所以,那些鼓吹不报案的人经过权衡,往往自己先去报案,再劝导别人不要报案,因为登记在册的人越少,分配的资金就越多。

3、帕金森定律

帕金森定律又称冗员定律,源于英国著名历史学家诺斯古德·帕金森1958年出版的《帕金森定律》一书的标题。这个定律描述了一种官僚现象:一个不称职的人面临着三种选择,一种是辞职,让有才能的人来干;一种是找一个有才能的来协助自己;一种是任用两个能力比自己差的人当助手。

大多数人会选择第三种。因为第一种,会让自己失去工作,第二种会让自己面临被取代的危险,只有第三种才能确保自己地位永固。于是,总经理任用两个无能的部门经理,部门经理任用更无能的主任……人越来越多,人浮于事。通过这个定律,你就会明白为什么很多人明明才能平庸,却能平步青云,总是得到上级提拔。

这个定律揭示了在投资过程中,总有很多投资者相信会有比自己更笨的投资者来接盘,只要在最后时刻撤资,让下一批接盘侠来接盘,就能安心薅羊毛。但是,如今我们已经逐步告别盲目理财的时代,接盘侠的队伍在逐渐减少,越来越多的人学会了理性投资,所以幻想薅更多羊毛的想法显得越来越不切实际。

4、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又称为人质情结,描述的是受害人对犯罪分子产生情感,反过来帮助犯罪分子的一种反常心理现象。

在投资活动中,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就更加常见了。每当平台出现提现困难、老板跑路、老板被抓等新闻时,毫不例外都会有一批忠诚的投资者主动为平台辩护,坚信老板是好人,老板一定会妥善解决危机,告诫大家千万别报案。更为荒谬的是,有些平台出现资金链断裂无力回款后,抛出要投资者追加投资,帮助平台度过危机的可笑方案,竟然得到很多投资者的支持,纷纷追加投资,造成二次上当。这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中毒太深的典型案例。

P2P产品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普及,多学一些投资定律不仅有利于我们了解投资的本质,给我们以指导和启示,还让我们更加理性的认识世界,更为有效的进行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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