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命人員名單
決定任命:
花家紅為安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安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人員名單
(2018年6月26日安慶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任命:
潘 紅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丁曉峰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劉 懷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劉 風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章伏虎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吳和平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章 萍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楊 華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張 軍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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