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保定一女子因在朋友圈辱罵警察被拘留十天!

6月2日,一女子的微信朋友圈在保定網友群中火了一把,因為不滿違法停放的車輛被警方貼條,該女子發朋友圈用多個帶有侮辱性的字眼對交警進行辱罵。隨後其朋友圈截圖被大量轉發,引來社會廣泛關注,影響惡劣。保定網警接到網民舉報後,第一時間展開核查機制,很快鎖定發帖人為門某某,女,31歲,保定市人。6月2日晚,涉事女子因尋釁滋事被蓮池區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十天。

保定網警提醒廣大市民,如果市民對民警的執法行為有異議,可以依靠法律方式表達訴求,合法維護自身權益,絕不允許肆意妄為,在網上辱罵民警、滋生事端。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尋釁滋事行為,將被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本案中,門某公然侮辱交警的行為,公安機關形象造成了較為惡劣的影響,門某擾亂社會秩序、涉嫌尋釁滋事,蓮池區公安機關依法對門某做出相應處罰。

警方提醒:人民警察是國家法律的捍衛者和執行者,公然侮辱謾罵人民警察是對執法權威的挑釁,更是對法律尊嚴的踐踏。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民切莫以身試法!

保定一女子因在朋友圈辱罵警察被拘留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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