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監督員的身影

“派出所的民警給你打了多次電話,可以解釋一下為什麼沒接聽麼?”人民監督員胡龍華問。

“當時我在田裡幹農活,手機放在田邊的衣服口袋裡,沒聽見。幹完活後,看到未接電話,就馬上回了過去。”犯罪嫌疑人陳某趕緊解釋。

5月29日上午,湖北省宜城市檢察院檢察官楊茂翠帶領幹警到該市鄭集鎮長河村對犯罪嫌疑人陳某進行案後回訪,人民監督員胡龍華應邀參加了回訪,這是胡龍華與陳某的對話。

监督员的身影

圖為:人民監督員胡龍華應邀參加回訪

今年4月,張某和陳某在一起吃飯喝酒,酒後二人發生口角,陳某將張某打成輕傷。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陳某。

承辦檢察官楊茂翠查閱卷宗材料並提訊陳某後,發現陳某與張某平時關係不錯,有調解的可能性。經過努力,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由陳某家屬賠償張某3.6萬元,張某出具了諒解書。

楊茂翠認為該案符合羈押必要性公開審查的條件,於5月17日上午組織召開了案件公開審查。人民監督員楊秀蘭應邀參加審查。

监督员的身影

圖為:召開案件公開審查會

在聽了案情介紹後,來自農業生產一線的楊秀蘭發表了自己的意見:“現在正處於農忙時節,既然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我認為對陳某不批捕,更有利於農村生產。”楊秀蘭的意見得到了大多數人的認同。

“本案從公開審查到案後回訪,我院都邀請了人民監督員,將辦案的各個環節都置於人民監督員的監督之下。”宜城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石忠聯說。

监督员的身影

來源丨2018年6月4日《檢察日報》2版、宜城市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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