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5 準格爾旗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出爐

準格爾旗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出爐

按照自治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總體部署要求,準格爾旗根據《鄂爾多斯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了旗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此次車改方案包括:

一、機構範圍

準格爾經濟開發區黨委、管委會,大路煤化工基地黨工委、管委會,各蘇木鄉鎮街道黨(工)委、政府(辦事處),旗黨政機關(包括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下同)為參改單位。

二、人員範圍

(一)為參改單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發放車改補貼:

1.旗委任命的;

2.有公務員登記表或參公登記表的;

3.有公務員證的;

4.有公務員過渡登記表的。

本次車補發放新增人員需填寫《準格爾旗車改補貼發放人員增減變動情況表》和《準格爾旗公務用車改革補貼發放審批表》,上次已審核發放人員只需填寫《準格爾旗公務用車改革補貼發放審批表》,職務或崗位變動人員另外需填寫《準格爾旗車改補貼發放職務崗位變動表》。

(二)原單位為參改單位的,現在旗國有企業任職的領導幹部,參照第一條發放車補,待國有企業薪酬制度改革完成後停止發放。

(三)車補具體發放時間為:新增人員從2016年7月1日起計發,補發至2017年12月31日;上次已審核發放人員從2017年7月1日補發至2017年12月31日。車補計發期間因職務或崗位調整補助有變動的要嚴格按照調整文件時間填報補貼並附相關文件複印件。

三、補貼標準

正處級每人每月1200元、副處級每人每月1050元、 正科級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級每人每月600元、科員及以下每人每月450元。

經組織、人事、編委三方審核最終確認,再經財政部門發放車改補貼。據悉,旗財政局於2018年2月1日開始第二次車改發放工作,補發範圍為2017年7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新增人員補發範圍為2016年7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共為71個部門1201名職工發放補貼5622000元。此次涉改部門已全部發放到位。此項工作正在穩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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