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3 5月1日起 衡水市區供水價格調整

昨日,記者從衡水市物價局獲悉,按照衡水市主城區南水北調終端水價分步調整原則,自5月1日起,市區供水價格進行第二步調整,居民用水價格將由2017年執行的每立方米3.22元調整為每立方米3.78元。

  據悉,按照省政府《關於建立健全水價調整補償機制的意見》“2017年到2019年逐步調整到位”的要求,市區主城區南水北調終端水價2017至2019年分步進行調整。按照我市主城區南水北調終端水價分步調整原則,自2017年至2019年,居民用水水價分別調整為(含水資源稅)每立方米3.22元、3.78元、4.46元,低保戶用水水價分別調整為(含水資源稅)每立方米1.24元、1.4元、1.6元,其它用水水價分別調整為(含水資源稅)每立方米5.32元、6.3元、7.44元,特種行業用水水價分別調整為(含水資源稅)每立方米30.4元、35.4元、40.4元。

  本次第二步價格調整後,居民用水水價為每立方米3.78元;其它用水為每立方米6.30元,特種行業用水為每立方米35.4元,調整後的水價不含汙水處理費。

  本次價格調整將於5月1日抄見水量起執行。記者瞭解到,目前市區居民生活用水的收費方式包括磁卡預付費式和先使用後抄表收費式。

  由於此次價格調整時間為5月1日施行,磁卡式用戶在5月1日以後購水的,將執行新價格,5月1日之前購水的,不論用水延續時間,一律不再收取差價。抄表式用戶,5月底的抄表數將按新資費標準收取。

  關於水費收取環節,磁卡預付費式較方便。對數量龐大的抄表式用戶,每月20日市自來水公司工作人員進行逐戶抄表,再用一週左右的時間將抄表數錄入收費系統,隨後將對欠費用戶入戶張貼粉色“催費通知單”,3日內仍沒有繳納水費的,將繼續張貼黃色“停水通知單”,24小時內將暫時關閉用戶供水水閘。為方便抄表式用戶繳納水費,除了公司設立的收費窗口外,還開通了中行(網銀)、建行(網銀、微信)、衡水銀行(市區櫃檯)等多種水費繳納方式。繳納水費時,用戶需提供自己的用戶號,可以在以往收費單據、催費通知單上查找,也可以憑戶主姓名、住址等信息,通過8886000、114查詢。

  據悉,為提倡居民合理用水,節約用水,根據規定,2015年開始,我市對市區抄表到戶(含委託小區物業抄表)的居民生活用水戶實行階梯水價。三個階梯水價的安排原則,按基本水價1:1.5:3比例制定。此次水價調整,三個階梯的水價也將做出相應調整。

  每戶月用水量不超過10立方米(含10立方米)執行第一階梯水價,每戶月用水量在10至15立方米之間(含15立方米)執行第二階梯水價,每戶月用水量超過15立方米以上部分執行第三階梯水價。家庭人口數量較多的用戶,可憑有關證明向供水企業申請增加水量基數和期限,期滿後可申請延期。以家庭常住人口數4人為基數,每增加1人,第一、二階梯水量每月增加2立方米。

衡水晚報記者 杜俊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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