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望江縣:以“十個加強”進一步做好“防輸入、防聚集”

加強入望人員跟蹤管理和健康監測

對來自武漢(湖北)及其他高風險地區的人員,查驗輸出地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健康狀況隨訪記錄表》或“健康碼”,實時開展健康監測和服務,嚴格實行為期14天的定點集中、單間隔離觀察,對隔離期間體溫檢測異常、核酸檢測陽性者,嚴格執行規範治療程序。

對來自中風險地區的人員,查驗輸出地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健康狀況隨訪記錄表》或“健康碼”,並檢測體溫。

對來自低風險地區的人員落實體溫檢測。

加強社區(村)聯防聯控、群防群治

按照“網格化管理、小單元作戰”要求,全面推行“單元長”“聯防長”制,不斷健全防控工作體系。合理設置城區小區進出口,加強進出人員管理。農村村組管控站點設置按照“一村一策”要求,因村制宜、因時制宜,由各鄉鎮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繼續做好體溫檢測、人員篩查、出院患者跟蹤服務等各項防控工作。統籌組織村民有序出行、外出務工,積極開展春耕生產。

對來自武漢(湖北)和中、高風險地區的人員實行限時主動申報登記,鼓勵群眾舉報。

加強復工企事業單位疫情防控

全面取消企業和建設工程復工復產審核報備手續,復工復產企業實行“一責兩案”,做到有防疫專員、有疫情檢測點、有檢測隔離點、有必備的防疫用品、有嚴格的檢測措施,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如員工出現發熱、乏力、咳嗽、腹瀉等不適症狀,立即向企業所在社區(村)報告,並就近到指定醫療機構就診,不得延誤。

機關事業單位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實施嚴格的健康管理,外地返崗人員一律建立“花名冊”。

加強個人健康防護

強化防控知識和防護措施的宣傳教育,居民、員工儘量減少外出,不參加聚集性活動,遠離人員聚集場所,出門和在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保持良好的衛生和健康習慣。

加強確診、疑似患者後續健康管理

確診患者、疑似患者和無症狀感染者治癒出院後,要繼續居家醫學觀察14天。密切接觸者解除醫學觀察後,要繼續做好跟蹤健康管理。同時,關懷關愛和管理服務要到位。

加強人員密集場所管理

碼頭、車站、商超、集市、農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要加強疫情防控管理,嚴格落實體溫檢測、口罩佩戴、消毒防護、通風、公共衛生和公共秩序維護等措施。

加強室外公共活動場所管理

嚴格落實禁止聚集性活動“八不”規定,“紅事”停辦,“白事”從簡。

有序開放公園、城鄉廣場、體育場、停車場等室外公共活動場所,加強巡查管理,出入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嚴防人員規模聚集。禁止廣場舞、舞龍(獅)燈等人員聚集性活動。定期開展消殺,保持環境衛生。

加強生活服務業疫情防控

零售、餐飲、住宿等行業企業要落實衛生防疫措施,營造健康安全的消費環境。

各類餐飲場所可提供外賣配送服務,禁止大堂、包廂用餐和聚集性活動,不得開展促銷營銷活動,避免聚集性排隊等待。落實員工每日上崗前健康檢查和消毒消殺等工作。

賓館、酒店要單人單間接待顧客,不得使用中央空調,嚴格落實入住人員健康信息登記制度。

加強對從業人員流動性較強的服務行業管理

對從事快遞、外賣、家政服務、健康養老等行業人員落實屬地責任,各主管部門要強化行業監管責任,從嚴從細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加強社會福利機構疫情防控工作

養老院、福利院、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救助站等納入聯防聯控機制統籌推進,主管部門要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封閉管理,嚴禁外來人員探視、來訪接待、志願服務和社會實踐活動,細緻做好關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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