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疫情期间石台司法所严格做好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

针对突发新冠病毒疫情的特殊情况,石台司法所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2020年1月27日)等文件精神的要求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日常管理,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石台司法所要求全体矫正对象每日早上8:00至12:00之间电话汇报个人生活、身体、心理等状况,并专人做好详细地电话汇报记录。每日早晚2次查看电子定位情况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动向和生活情况,做到及时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动态和身体健康状况,对于心态不稳定人员及时电话干预,不定时地通过微信共享位置抽查矫正对象定位情况,及时通过微信群宣传疫情防治知识,全方位防止不良情形发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