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9 “自學成才”造假幣被判刑?只怪你過分“優秀”!

問渠那得清如許,唯有源頭活水來"。自學與成才歷來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繫,自學歷來就是許多科學家、文學家、藝術家、政治家等成才、成功的重要途徑。

但今天我們要向您介紹的這位兄臺,卻因“自學成才”鋃鐺入獄!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具體案情

2018年6月,鄧某在互聯網上學習偽造人民幣的技術後,在某寶網上購買打印機、電腦、空白證券紙等作案工具,通過其在互聯網上獲得的人民幣模板,先後在其家中和租賃房內偽造面額10元、20元、50元不等的人民幣。

“自學成才”造假幣被判刑?只怪你過分“優秀”!

2018年7月至2018年8月,鄧某通過微信、QQ向張某甲出售其偽造的假幣,並獲利2600元。2018年9月1日,鄧某在其租賃房內被民警抓獲,民警現場查獲偽造的20元面額人民幣1170張、50元面額人民幣684張及證券紙、偽造工具等,假幣總面額57600元。2018年9月5日,民警對鄧某家中進行搜查,現場查獲10元面額假幣12張、20元面額假幣40張、50元面額假幣18張、100元面額假幣1張、紅色荷花印章2枚、疑似假幣1張。

另查明,張某甲、張某乙二人共同向鄧某購買假幣共計44000元,張某甲單獨購買假幣1400元。

處理結果

“自學成才”造假幣被判刑?只怪你過分“優秀”!

鄧某因犯偽造貨幣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張某甲、張某乙因犯購買、運輸假幣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和一年六個月。

普法時間

偽造貨幣罪是指違反國家貨幣管理法規,仿照貨幣的形狀、色彩、圖案等特徵,使用各種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觀上足以亂真的假貨幣,破壞貨幣的公共信用,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為。

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是指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數額較大的行為。

檢察官的話

“自學成才”造假幣被判刑?只怪你過分“優秀”!

"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為舟",學習永遠不晚,自學隨時都能夠解決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具體問題。但前提是不可懷揣僥倖心理,觸碰法律和道德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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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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