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肇慶市廣寧縣人民檢察院對涉疫口罩詐騙案提起公訴

在“新冠肺炎”疫情爆發期間,口罩成為了緊需品,醫藥店的口罩紛紛售罄,一些不法分子動起了“歪腦筋”,想著藉此發一筆國難財。我院主動履職,提前介入廣寧縣公安局辦理的一宗涉疫詐騙案,依法從嚴從快打擊涉疫情犯罪行為。

案情回顧

劉某某通過微信聯繫被告人黃某某幫忙購買口罩,並於2月8日通過微信轉賬給被告人黃某某1.4萬元。被告人黃某某收到1.4萬元後並沒有幫劉某某購買口罩,而是將收到的1.4萬元用於網絡賭博。在劉某某的多次催促下,被告人黃某某用自己的兩個微信號偽造與供貨商的聊天記錄來欺騙劉某某,甚至關機“失聯”。劉某某於2月10日向廣寧縣公安局報案,遂案發。

依法快捕快訴

2月21日,我院派員提前介入黃某某口罩詐騙案,提前審閱案卷了材料,認為本案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為從重從快打擊涉疫情犯罪行為,當日下午,廣寧縣公安局以黃某某涉嫌詐騙罪移送我院審查逮捕,本院承辦檢察官在充分聽取了犯罪嫌疑人意見後,當日對其作出了批准逮捕決定。

2月24日下午,廣寧縣公安局以黃某某涉嫌詐騙罪移送本院審查起訴,本院承辦檢察官積極協調看守所對黃某某進行遠程視頻提訊;同時,為充分保障黃某某的訴訟權利,承辦檢察官積極協調廣寧縣法援處指派值班律師通過遠程視頻的方式為黃某某提供了法律援助並見證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在充分聽取了黃某某及值班律師的意見後,於2月27日依法以涉嫌詐騙罪對黃某某提起公訴,並建議廣寧縣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審理。

肇慶市廣寧縣人民檢察院對涉疫口罩詐騙案提起公訴

肇慶市廣寧縣人民檢察院對涉疫口罩詐騙案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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