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又一城市“救市”:放寬商品房預售條件、鼓勵下調房地產貸款利率

摘要:

2月27日,鶴壁市發佈《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建築和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將新冠肺炎疫情納入“不可抗力”客觀因素,提出調整土地出讓政策和付款方式、放寬商品房預售條件、提前撥付預售資金等21項舉措來緩解房企的資金壓力。


2019年,鶴壁全市完成房地產開發投資93.66億元,同比增長4.1%;商品房銷售面積238.49萬平方米,同比增長0.9%;商品房銷售金額107.15億元;商品房平均銷售價格每平方米4493元,同比增長6.0%……


又一城市“救市”:放寬商品房預售條件、鼓勵下調房地產貸款利率


01

鶴壁出臺21項措施“助力”樓市


2月27日,鶴壁市住建局網站發佈《鶴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建築和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就開通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加快施工進度、放寬商品房預售許可辦理條件、提前撥付預售資金、落實信貸優惠政策等21個方面展開部署,促進建築和房地產業健康發展。


又一城市“救市”:放寬商品房預售條件、鼓勵下調房地產貸款利率


其中,《通知》放寬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辦理條件。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商品房預售時,多層(6層以下)建築形象進度完成正負零、小高層(7—11層)建築完成地面1層、高層(12層以上)建築完成地面2層施工即可辦理預售。


《通知》提出,要落實信貸優惠政策,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適當下調房地產貸款利率、落實減費讓利政策、增加中長期貸款和信用貸款等方式,保持建築和房地產企業信貸合理適度增長。


此外,《通知》還落實了新出讓土地優惠政策,疫情防控期間,新出讓土地可按起始價的20%確定競買保證金,出讓合同簽訂起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50%,餘款可申請延期繳納,最長不超過1年。



鶴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建築和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七部門《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防範和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的若干意見》(豫建文〔2020〕1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支持建築和房地產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帶來的生產經營困難,促進建築和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將新冠肺炎疫情納入“不可抗力”客觀因素。我市建築和房地產企業在經營建設活動中均可以“不可抗力”因素處理相關業務和法律事務。結束日期以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解除疫情防控公告或通知為準。(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


二、以縣區為單元落實精準防疫措施。在確保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實行建築和房地產企業辦公場所、銷售場所復工告知承諾制,支持疫情輕微區域建築和房地產企業儘快復工復產,疫情影響較重區域有序復工復產。復工復產企業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企業開復工規程或工作手冊,科學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聯合施工單位做好現場管理,加強職工健康監測與教育培訓,確保項目復工建設和職工生活安全有序。(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衛生健康委,各縣區政府、管委)


三、開通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在疫情防控期間,採取“一對一”預約審批或網上審批方式,提高項目審批效率,簡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備案制項目應“即報即批”。房地產企業新開工項目需提交專委會、規委會研究的,可隨時提交,最遲5個工作日內上會研究,不受會議批次限制。(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大數據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規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


四、實行手續容缺辦理。疫情防控期間,對建築業企業和房地產企業資質申請、延續、變更、核定和項目建設手續等實行容缺辦理,滿足企業的業務辦理需求。企業應當自解除疫情防控期之日起1個月內補齊容缺事項。(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大數據局、自然資源規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


五、加快施工進度。疫情防控期間,工程建設項目具備施工條件的,在質量安全環保和防疫措施到位的情況下,施工許可按照管理權限可先期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申請報備,經企業申請,允許邊施工邊辦理手續,自解除疫情防控期之日起1個月內辦結。(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政務服務大數據局、城市管理局,各縣區政府、管委)


六、延長企業資質和有關人員資格。建築業、工程監理、房地產開發、勘察、設計、造價諮詢、工程質量檢測等企業資質和有關人員資格,有效期於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滿的,延至2020年6月30日。(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七、放寬商品房預售許可辦理條件。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商品房預售時,多層(6層以下)建築形象進度完成正負零、小高層(7—11層)建築完成地面1層、高層(12層以上)建築完成地面2層施工即可辦理預售。疫情防控期間,商品房預售管理部門實行主動預約及上門服務。(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浚縣、淇縣政府)


八、提前撥付預售資金。疫情防控期間,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部門可依據企業申請,提前一個節點撥付預售資金,最後一個節點除外。商品房預售監管部門可依據企業申請,實行主動預約辦理監管資金使用、調用手續,辦理時限縮短為1天。各監管銀行必須在4小時(工作時間)內完成資金撥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銀行業金融機構)


九、順延企業相應工期。

因疫情影響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工期予以順延,免除違約責任,停工損失和費用由承發包雙方合理承擔。不能如期開竣工、驗收和交付的建設項目,開竣工日期和交付期限順延。(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


十、堅持服務型執法。對疫情期間開復工的建設項目,壓實工程參建各方主體責任,減少對工程巡查頻次,倡導服務型執法。對建設過程中發現的輕微違法違規行為,採取上門監督服務、主動指導、預先提醒等措施,對及時糾正的,免予行政處罰,最大限度減少對施工活動的影響。(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規劃局、城市管理局)


十一、開闢企業信貸審批綠色通道。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應在疫情防控期間開設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建築和房地產企業信貸審批綠色通道,簡化審批流程,加快放款速度,切實提高業務辦理效率。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應在取得他項權證後3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責任單位:市金融局、人行鶴壁市中心支行、鶴壁銀保監分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銀行業金融機構)


十二、落實信貸優惠政策。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適當下調房地產貸款利率、落實減費讓利政策、增加中長期貸款和信用貸款等方式,保持建築和房地產企業信貸合理適度增長。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得對建築和房地產企業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無還本續貸。對積極支持房地產信貸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相關部門在非稅收入、住房公積金、預售資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儲方面可予以優先支持。(責任單位:市金融局、人行鶴壁市中心支行、鶴壁銀保監分局、市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銀行業金融機構)


十三、落實稅負減免政策。疫情防控期間受到重大影響的建築和房地產企業,符合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土地使用稅減免條件的,可依法向稅務部門申請減免。2020年土地增值稅按規定預徵率繳納確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可適當降低。對受疫情影響辦理稅務申報困難的建築和房地產企業,可申請辦理延期申報。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可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延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十四、緩交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建築和房地產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稅務局、財政局)


十五、延期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疫情防控期間,房地產企業可申請延期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延期繳納時間最長不超過6個月,並在竣工驗收前結清。(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財政局)


十六、在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等方面予以支持。疫情防控期間,建築和房地產企業需要繳納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可暫緩繳納,在解除疫情防控期之日起3個月內自主選擇以工程擔保或現金形式補繳。採取工程擔保形式的,因疫情造成延期需要續保的,應予免費續保。嚴格貫徹落實省市關於清理拖欠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賬款工作要求,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工程款,疫情防控期間鼓勵建設方提前預付工程款。(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


十七、落實新出讓土地優惠政策。疫情防控期間,新出讓土地可按起始價的20%確定競買保證金,出讓合同簽訂起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50%,餘款可申請延期繳納,最長不超過1年。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期簽訂成交確認書或出讓合同的,競得人可申請延期簽訂。企業可憑網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證明文件資料和已繳納不低於50%的土地出讓價款票據,先行容缺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財政局)


十八、落實已出讓土地優惠政策。疫情防控期間,已出讓土地原合同約定分期繳納出讓金的,如受疫情影響不能如期繳納,經用地單位申請可以與自然資源部門協商簽訂變更協議,順延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延期期間按原約定標準計息。(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財政局)


十九、實行水電氣暖優惠政策。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建築和房地產企業生產經營用電價格降低5%,提前執行淡季天然氣價格。建築和房地產企業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繳納生產經營所需的水、氣、暖費用的,可在疫情結束後1個月內補繳各項費用。各經營單位應採取“欠費不停供”措施,確保企業正常經營。(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發展改革委、鶴壁供電公司)


二十、將疫情防控相關費用列入建築成本。疫情防控期間施工項目開復工需增加的口罩、消毒液、手套、測溫計、消殺用具等疫情防護物資費用和防控措施費列入工程造價成本予以追加。人工、建築材料、工程設備、施工機械使用費等價格變化增加的建築成本,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計價依據據實進行調整。(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財政局)


二十一、夯實建設項目參建各方主體責任。

精準落實疫情防控、質量安全、揚塵治理等措施,確保疫情不出現聚集性傳播、質量安全管控到位、揚塵治理“6個100%”落實到位。因落實不到位造成嚴重影響的,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施行政處罰和信用聯合懲戒,直至追究法律責任。(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衛生健康委、城市管理局)


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執行日期暫定6個月,並依據市疫情防控形勢適時調整。中央、省出臺相關支持政策,一併遵照執行。


2020年2月24日


02

2019年鶴壁市房地產開發情況分析


2019年鶴壁全市房地產市場總體運行較為平穩,企業到位資金較為充足,房地產開發投資有所減緩。


一、房地產開發運行的基本情況


+ 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速小幅回落


2019年,鶴壁全市完成房地產開發投資93.66億元,同比增長4.1%,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速較上月回落2.5個百分點。


按工程用途分,住宅投資77.85億元,同比增長13.2%,佔全市房地產開發投資的比重為83.1%;辦公樓投資1.34億元,同比下降72.7%,佔全市房地產開發投資的比重為1.4%;商業營業用房投資12.24億元,同比下降15.2%,佔全市房地產開發投資的比重為13.1%;其他投資2.23億元,同比增長19.8%,佔全市房地產開發投資的比重為2.4%。

  

+ 房屋施工面積低速增長,新開工面積快速增長


2019年,鶴壁全市房屋施工面積1089.75萬平方米,同比增長3.3%。其中,住宅施工面積900.97萬平方米,同比增長6.1%;辦公樓施工面積25.66萬平方米,同比下降 18.0%;商業營業用房施工面積111.01萬平方米,同比下降4.9%;其他房屋施工面積52.01萬平方米,同比下降9.5%。


2019年,鶴壁全市房屋新開工面積263.41萬平方米,同比增長20.6%。其中,住宅新開工面積227.74萬平方米,同比增長15.7%;辦公樓新開工面積1.04萬平方米,同比下降75.0%;商業營業用房新開工面積21.79萬平方米,同比增長51.4%;其他房屋新開工面積12.84萬平方米,同比增長309%。


+ 商品房銷售面積增速小幅增長


2019年,鶴壁全市商品房銷售面積238.49萬平方米,同比增長0.9%。其中,住宅銷售面積215.21萬平方米,同比增長4.1%,佔全市商品房銷售面積的比重為90.2%;辦公樓銷售面積6.82萬平方米,同比增長46%,佔全市商品房銷售面積的比重為2.86%;商業營業用房銷售面積為13.83萬平方米,同比下降42.5%,佔全市商品房銷售面積的比重為6.43%;其他房屋銷售面積為2.63萬平方米,同比增長209.5%,佔全市商品房銷售面積的比重為1.22%。


+ 房地產開發企業到位資金充裕


2019年房地產開發企業本年到位資金94億元,同比增長11.1%,比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速高7個百分點。其中,國內貸款1.6億元,同比增長169.7%,佔全市房地產開發到位資金的比重為1.7 %;自籌資金64.97億元,同比增長30.1%,佔全市房地產開發到位資金的比重為69.52 %;定金及預收款17.8億元,同比下降13.8%,佔全市房地產開發到位資金的比重為18.94%;個人按揭貸款9.25億元,同比下降23.1%,佔全市房地產開發到位資金的比重為9.84%。企業到位資金較為充裕,對房地產企業正常運行支撐作用明顯。


二、需要關注的問題


鶴壁全市商品房銷售成交減緩,銷售面積增速回落。隨著商品房銷售價格持續走高,銷售增幅出現小幅度回落,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4.8個百分點。2019年鶴壁市商品房平均銷售價格每平方米4493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55元,同比增長6.0%,在政策調控力度不放鬆和金融監管從嚴的形勢下,市場觀望情緒濃厚,這也反映出購房者的購房心態逐漸趨於理性。全市銷售面積和銷售額增幅不斷收窄。


三、對全年房地產市場的意見和建議


1、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的不斷提高,無論是精神或物質的需求也跟著不斷提高,需求也隨之變得多樣化。房地產企業也根據人民的需求推出新的產品,因城施策、分類指導,夯實城市政府主體責任,完善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


2、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完善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保持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一是按照人民銀行、銀監部門要求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滿足首套房及改善性住房需求。二是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力度和動態跟蹤,密切關注市場走勢和企業資金運行狀況,加強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減小企業經營風險。制定符合房地產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及時定向微調。積極推進房地產市場綜合調控,增強企業對市場信心,穩住房地產開發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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