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縣管校聘”為什麼僅僅只是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教師和校長?

羅代國國國


縣管校聘,簡而言之就是全縣的校長和老師統一按照縣裡的要求定期流動,實行教師資源的共享,逐步實現城鄉學校教師的均衡調配。那些民辦學校的老師,一般都是沒有編制的自由擇業者,主管部門沒有這部分老師的人事權,雖說他們在民辦學校當老師,其實這些老師屬於典型的說走就走型,而那些公辦學校的老師就不一樣了,他們是有編制的財政供養人員,必須服從安排服從管理。筆者作為一名在鄉村學校工作多年的一線教師,對縣管校聘政策的全面實施有以下理解:



首先,縣管校聘有利於解決城鄉教師配置不均的問題,在我們國家大力提倡教育要均衡發展的今天,實行縣管校聘,能很大程度的緩解我們農村學校教師嚴重缺乏的情況。大家都知道,長期以來,大部分老師都想去縣城的學校工作,想盡一切辦法調往縣城,這就直接導致了縣城學校的老師富餘超編,平均一個班級十多位老師,甚至還有很多不教課的所謂工勤人員,而那些偏遠農村學校的老師嚴重不足,很多小學常常是兩個人包班,老師也變成了什麼課都教的全科教師。


其次,縣管校聘能夠很好的解決老師們工作上的倦怠感,新環境更有助於激發老師的工作熱情。大部分老師幾年甚至十幾年都在同一所學校工作,對周邊環境包括同事、學校領導等難免都會產生職業疲勞,使自己在工作中出現動力不足、缺乏創新的情況,而縣管校聘的實行就能有效解決這些問題,新環境、新同事、新領導一切都是新的,一切都充滿未知和挑戰。同時,不同學校校長的交流,避開了與老師們多年的各種關係,更有利於校長開展工作,一定程度上也能夠克服學校管理中的一些不正之風,使各個學校都能夠健康有序的發展。


三尺講談


中央1號文件要求,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全面推行“縣管校聘”,具體表述如下: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全面推行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縣管校聘”,有計劃安排縣城學校教師到鄉村支教。

根據這個表述,我們可以這麼理解:"縣管校聘"是指全體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和校長全部實行縣級政府統一管理,特別是統一定期強制流動到縣域內的義務教育學校,從而將教師和校長從過去的某學校的"學校人"改變為縣義務教育系統的"系統人",通俗地講就是“共享老師”。

一、為什麼要大力推進“縣管校聘”

為了更好理解,在這裡我舉3個例子:

在學校裡,可能會有這麼一個問題:甲學校生源非常多,老師數量少,每個數學老師,需要帶3個班級的數學課,老師的工作量遠遠超過其他學校的老師;而乙學校,生源較少,老師工作量少,每個數學老師只帶1個班的數學課,有的老師還不需要代課。這種情況下,甲學校的數學老師“累死”,工資不會多拿,乙學校的數學老師“閒死”,工資也不會少拿,但是學校和教育局都毫無辦法,因為學校的編制都是固定的,但是實行“縣管校聘”後,這種現象就不會存在了,縣裡可以統一調配老師,實現教師資源合理配置。

還有一個現象,甲學校老師數量多,而且質量較高,乙學校師資力量弱,在這種情況下,甲學校的老師,就可能會被調到乙學校,支援乙學校的發展,這樣可以平衡教育資源,有利於乙學校的發展。

最後一個現象:有的老師一旦考上了編制,就覺著自己有了保障,年紀輕輕就不認真工作,甚至謊稱自己生病進入後勤部門,學校沒有辦法,但是實行“縣管校聘”後,這種現象也會減少或者消失,會激發老師的競爭,提高戰鬥力。

二、是否所有老師都面臨改革?

那麼,是不是所有老師打破學校管理的方式,變成“系統人”呢?這三類人,暫時不會受到影響。

1、民辦學校的老師:因為民辦學校的老師,歸學校管理,不歸縣裡管理,所以這部分老師肯定不會受影響。

2、高中老師:這次“縣管校聘”是針對義務教育階段的老師,高中老師並不在此行列,所以不受影響,但是有的地方的高中老師,有可能會被納入,具體會和地方政策有關,從國家層面而言,高中老師暫時不在此行列。

3、市直學校的老師:市直學校屬於市教育局直管,數量比較少,交流起來也很難,這次改革,主要針對縣和區裡的學校,市直學校暫時不在此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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贏在高三


關於縣管校聘,可以上溯到2014年9月,教育部召開了新聞發佈會,對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做出了全面部署,第一次並提出全面推進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管校聘”管理改革。按照部署,該項工作將於2020年在全國鋪開。

2020年的一號文件明確提出,今年要全面推開“縣管校聘”工作。很明顯,這是一種前後呼應的關係。

我們先探討一下什麼叫縣管校聘:

“縣管校聘”其實說的就是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教師和校長,全部實行縣級政府的統一管理,特別是統一定期強制交流或輪崗到縣域內的義務教育學校,從而將教師和校長從過去的某學校的“學校人”改變為縣義務教育系統的“系統人”。

縣管校聘的目的,是促進義務教育階段的均衡發展。

長期以來,我們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基本是穩定的,一個老師可能會終身在一個學校幹到底。在這所學校從初級職稱一直到高級職稱,再到退休。

一個老師如果想從這所學校調動到另一所學校,需要調入學校同意、調出學校願意放人,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才能成功。

按照職稱評聘制度,職務調動之後,職稱方面要重新聘任。一般是要低聘,比如副高6級調到新一個單位的時候,要從副高7級重新聘任。有的地方是直接降為中級聘任。這還得調入單位有相應的崗位才行,如果沒有,只能按照最低崗位聘任了。

由於職稱的限制,老師們大都不願意隨意調動的。

實行縣管校聘之後,教師不再是學校人,而成為了系統人,不會因為到不同的學校任教而影響到職稱聘任方面的變化。這對於有些老師來說,特別是想動一動的老師是個好消息。

縣管校聘的目的是想促進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通過教育主管部門去強制促進教師和校長的流動,使弱校和強校之間的差距縮小或拉平,來達到均衡。

但是在具體的實施中,很難達到理想的效果。

首先,一個集體不能沒有凝聚力

一個學校的所有老師都不認為這所學校是自己的單位,沒有了凝聚力,沒有了向心力,你說這個學校還是個學校嗎?學校是鐵打的營盤,老師是流水的兵。學校的管理我想會非常難的。

其次,競聘崗位讓優秀老師會更集中

城鄉之間、學校之間差距還是比較大的。縣管校聘之後,老師可以跨校間流動,在一些強校競聘崗位的時候,全縣的優秀教師可能都會去競聘,校長自然也會擇優錄用,這樣,不但起不到均衡作用,反而會更不均衡。

第三,教師調動會涉及到很多問題,不是想象那麼簡單

牽一髮而動全身,人家在一個地方安居樂業挺好的,你一下子把他調動到另一個地方,會涉及到很多問題。涉及到兩地分居、孩子讀書、養老、住房、交通等很多問題。

回到題主的問題上來,為什麼只是針對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教師和校長,是因為縣管校聘解決的就是義務教育階段發展不均衡的問題。至於民辦教育,體制不一樣,沒法去和公辦學校均衡,而且人家聘任老師是董事會聘任,與縣裡沒有關係。


愛河北人


2020年中央1號文件中指出,全面推行義務教育階段老師實行“縣管校聘”制,老師們,做好了準備嗎?

“縣管校聘”為什麼在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的老師和校長中實行?

說得通俗一點,就是將過去的“學校人”通過縣級政府統一管理,強制流動到縣域內的義務教育學校,變為縣義務教育系統的“系統人”。公辦學校的義務教育階段的老師和校長將不會在某個學校工作一輩子,根據老師的教學水平在縣域內流動。這是為了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需要。針對的是縣級教育系統內的義務教育階段的在編在崗教師。

“縣管校聘”不涉及到私立學校,私立學校老師的流動性很大,是一個優勝劣汰的過程,他們的競爭遠遠大於公辦學校的老師,現在私立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普遍較高,雙向選擇更能優化教師隊伍,工作不突出的老師自然就被淘汰了。

“縣管校聘”在公辦的義務教育階段的老師中能夠更好的發揮政策導向作用,引導優秀教師到農村學校任教,給他們帶去優質的教育教學資源,促進農村地區的教育教學質量快速提升,是人才合理流動的一種方式,達到義務教育資源均衡化。


“縣管校聘”對義務教育階段老師和校長進行交流輪崗,引入競爭機制,更能充分調動中小學教師和校長的工作積極性。


Lance課堂


從縣管校聘的定義上來看:

“縣管校聘”是指全體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和校長全部都實行縣級政府統一管理,特別是統一定期強制流動到縣域內的義務教育學校,從而將教師和校長從過去的某學校的“學校人”改變為縣義務教育系統的“系統人”。

“縣管校聘”改革的緣由是為了大力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縣管校聘就是針對義務教育而設定的,所以他一定只在義務教育階段去實施。

為什麼縣管校聘制度不能在高中實施:

在一個縣市區內,幾乎所有的高中都集中在城區,現在的鄉鎮是沒有高中的,也就不存在教師交流,校長交流的問題,大的縣市區有4~5個高中,小的縣市區只有1~2個高中,他們之間不用這樣的交流方式。

義務教育階段的私立學校的老師為什麼不能參加?

這個問題很好解答,因為私立學校的老師他拿的不是財政的工資,他只接受全國教育法,或者是地方性的教育部門的法律文件規定的限制,不過對於教師的聘任校長的選擇,私立學校具有完全的自主權,只要有教師資格證,是正規的教師就可以擔任私立學校的老師,私立學校的校長也不是教育局聘任的私立學校也不是為了教育而設立的,是以賺錢為目的的。


宇宙最好老師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下縣管校聘含義是什麼? 縣管校聘”是指全體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和校長全部都實行縣級政府統一管理,特別是統一定期強制流動到縣域內的義務教育學校,從而將教師和校長從過去的某學校的“學校人”改變為縣義務教育系統的“系統人”。

為什麼交流的範圍僅僅侷限於縣域內的公辦學校呢?

一、公辦中小學校的數量佔到學校總數的絕大多數~

私立學校發展的歷史並不是很長,在縣域範圍內,數量也非常的少,而絕大多數的學生,絕大多數的教師,絕大多數的教育資源都集中在公辦中小學內。因此,只要統籌好區域內的公辦中小學教師資源,就可以從根本上改變縣域內的教育資源的分配問題!

二、公辦學校的性質決定了政策的開展,更加有利。

公辦學校的教師和校長都是由政府發工資,所以在資源的調配上,教育主管部門可以佔據絕對主動權。

而私立學校更像是企業,工資都是由學校的董事會來發放,所以政府想要強行干預,容易擾亂市場秩序,也是我們不能允許的!

我認為只要把縣域內的公辦學校調配合理後,就能夠被大程度上解決教育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


說文寫作


因為辦學的主體不同,內部管理模式肯定不同。


用戶1704129155597


到目前為止,我們在文件中已經見到了相關消息,甚至見到了一些具體的實施方案。在實際操作中,到目前為止我們這邊還沒有推開,有可能會在,很快也有可能永遠不推開。

問題中所描述的為什麼只在公辦義務教育學校?這是有原因的義務教育嘛,我們知道這是國家的一個強制教育,在這個教育中所有的在職老師想說的是義務教育階段的老師的工資,對於目前為止很多家長都非常有怨言,他們覺得老師實在太悠閒了,不知道是從哪一方面進行的判斷,但是教育嘛就是要改革,如何改革呢,那就是針對老師。

所以說縣管校聘也是其中的一個方案,類似的方案還有校長職級制。

其實對於義務教育學校來講真的是非常難以推廣,為什麼呢?目前為止大多數義務教育學校師資都非常缺乏,在這種情形下在實行一些工資方面的變動,恐怕會傷了很多人的心,如果一旦傷心我們帶來的一個後果,就像讓子彈飛上說的一樣。

隊伍散了,不好帶了。

其實人心散了才是隊伍散亂的根本原因,如果盲目的實行一些制度,失去了群眾支持的制度,最終我想不會有好的結果。


義誠老師


義務教育是學生學習中的一個段落。這個階段辦學有兩種,公立,私立。公立國家負責,可以制定自己招聘方法。私立,用人老闆說了算。所以僅僅如此。


董興國2


你這說的不是廢話嗎,縣管校聘本來就是對體制內的校長和教師進行的一次改革。不用再給你講解什麼是體制內吧,就是有編制的。

私立學校是出資人興辦的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只對私立學校進行管理和監督,對私立學校沒有人事任免權,所以縣管校聘與私立學校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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