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舉孝廉與舉進士有何區別?

Y海松T


察舉和科舉是兩種不同的選官模式,前者是兩漢和魏晉南北朝時的遊戲規則,在隋唐時期則兩者共存,到了宋以後,科舉才徹底取代了察舉制度。

察舉起源於西漢時期,隨著大漢王朝的統一,中央集權制度被再次確認,因而如何選擇官吏來管理地方就成了頭等大事,所謂舉孝廉就是指先由最基層的單位鄉舉裡選,找出品學兼優的人,被選中的人經過朝廷的考察之後,再授與相應的官職。

這一制度到了東漢時期已經徹底失效,官員們紛紛將自家子弟推薦給朝廷,然後再經過相互考察,他們就將官職變成了世襲制,於是就形成了許多高門大姓和世襲門閥,我們所熟悉的曹操,袁紹,司馬昭,諸葛亮和楊修就出身這些豪門世家。

隋文帝楊堅統一中國後,由於世家大族和功勳貴族組成的關隴貴族集團對皇權產生了威脅,所以隋文帝發明了科舉制度,其目的只是為了借用新的政治力量來制衡關隴貴族的勢力。隋唐兩代都是這兩種制度的過渡時期,因而採用察舉和科舉並行的混和制度,到了宋代,科舉才正式取代察舉制度,成為唯一的選官渠道。

在科舉制度時代,考中進士才能入仕為官,它採用縣試,鄉試和殿試三個階段,通過縣試者被稱為秀才,通過鄉試者被稱為舉人,通過殿試者才能被稱為進士,相當於小學,中學和大學。

無論是科舉還是察舉都是皇帝用以控制讀書人的工具,為國選才只不過是形式而已,真正的目的有三條,第一就是通過科舉考試佔用讀書人的時間,讓他們皓首窮經,無暇他顧,第二,就是為了弱民,要將社會精英吸收到體制中,這樣民間就沒有反抗的力量。第三,就是愚化讀書人的大腦,鉗制他們的思想,讓他們知道只有忠君愛國才是唯一的行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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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孝廉和舉進士有如下兩種區別。

一,內容實質上的區別。

1.舉孝廉是漢朝的一種由下向上推選人才為官的制度,孝廉是察舉制的主要科目之一。被舉人的資歷大多為州郡屬吏或通曉經書的儒生。漢武帝以後,察舉一途成為入仕的正途,舉孝廉亦成為一種政治待遇和權力。如王允,曹操等都是舉孝廉出身的。

2.舉進士是指隋朝煬帝大業年間以來科舉制度中,通過最後一級朝廷殿試考試者。皇帝在殿廷上對會試錄取的貢士親自策問,以定甲策。

錄取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稱號,第一名狀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如賀知章,王維,楊慎等都是知名的狀元。

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稱號。如王安石,歐陽修,張居正等都是有名的二甲進士。

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稱號。如晚清中興之臣曾國藩就是同進士出身。一二三甲都稱為進士。

二,主被動關係上區別。

1、舉孝廉是察舉制的重要方式,被察舉被推薦的意思。是被動的關係。

2、舉進士是讀書人考進士的意思,考中後才稱為進士,是主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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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在中國歷史上,官員作為封建統治集團的政治精英團體和公共管理主體,他們以國家的意志或者以國民利益的名義,行使著國家的公權力。一般來說,官員的價值觀、專業能力、綜合素質等歷來都關乎著國家的命運。國家的昌盛、民族的興衰以及社會的穩定都與官員的選舉有著極大的關係。


在先秦以前,由於諸子百家思想活躍,自成一派,以什麼樣的標準來衡量德與才還未有定型;但是自漢朝建立以後,隨著國家一統,統治者為了長治久安,便開始考慮制定一套適合的管理選舉制度。眾所周知,舉孝廉是西漢的封建統治者所制定的人才選舉制度,至於“舉進士”是什麼,我暫且先賣個關子。兩者有何區別?我們先對這兩者有一個大致的瞭解。

舉孝廉

漢武帝時期,漢朝經過近七十年的休養生息,社會經濟有了新的發展,並且地主階級的統治地位已經得到了鞏固,於是漢初以來一直崇尚的無為而治的黃老思想已經不能適應統治階級的需要了。此時統治者迫切需要一種新的思想來維持封建統治,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橫空出世,一招幫助漢武帝解決了所有問題。實現大一統的儒家思想隨之開始佔據思想領域的統治地位,所以,受儒家思想影響的用人制度也就隨之相應的建立起來。

儒家思想中的“孝”此時他已經不再僅僅是一種家庭倫理的道德觀念,在漢武帝全面接受儒家思想為正統思想之後,“孝”便可以成為治理天下管理國家的政治指導思想。因此漢武帝便以是否具有孝道來評判官吏是否擁有管理好國家事務的資格,於是舉孝廉便成為了比較規範的國家選用官吏的用人制度。

孝,是儒家傳統文化中的一個概念,他在儒家思想體系中有著十分重要的位置。在孔子時代,孝首先被當作一種家庭倫理觀念來使用,強調了子女對父母的孝順;孔子還把孝與仁聯繫起來,使孝成為實現仁這個終極目標的根本手段。後來隨著儒士為了迎合封建統治的需要,他們又將孝發展成為一種抽象具有普遍意義的準則,將孝道與忠君聯繫為一體。所以,舉孝廉的核心是確立了一種選人制度,即以“孝”定人。

但是,舉孝廉的這種用人制度發展到東漢後期時便開始出現了許多弊端。在儒學思想的影響下,漢代選拔官吏注重對所選人才德行的考量。其初衷的確是好的,但作為一種從布衣到統治階級的途徑的話,就難免有的士人走捷徑,將其視為進身的工具和跳板,有名無實,徒有其表。

《後漢書》載許荊祖父許武被會稽郡太守舉為孝廉後,因其弟許晏、許普長年未有榮祿,遂將家中財產一分為三,自己佔得最好的,餘下兩份兒分與二弟。許晏、許普以此獲得謙讓孝悌之名,二人並得選舉後,許武對宗親說出自己不惜毀名,佔財舉弟的苦心,許武由是聲名翕然,遠近稱之。此事被後人加以敷衍,以“三孝廉讓產立高名”為題收入《今古奇觀》。

舉進士

到了東漢末年,舉孝廉的用人制度弊端便開始顯露,逐漸走向末途。到了隋朝,另外一種公平的考試製度——科舉考試選舉制度,便正式的取代了注重人品的舉孝廉制度,成為自隋唐以來封建統治者選拔人才的主要用人制度。而在中國古代科舉制度中,通過最後一級中央政府朝廷考試者,稱為進士。那麼,“舉進士”到底是什麼?


在科舉考試的年代,一個讀書人如果說要參加科舉考試,他是要經過層層選拔推薦的。比如說宋代有關的選舉法律中,就有明確的規定:凡是地方上有讀書人請求參加科舉考試搏取功名時,地方行政長官負有查核的責任,不但要弄清楚他的戶籍來源,還要考察他的行為舉止。而如果是鄉村推薦出來的士子,那就還必須有10個人以上作為他的擔保人,保證他的德行沒有虧缺,以此防止讓壞人或者行為不端的人混入考生行列,如奸舉有假,相關的人都要受到連坐處罰,並且考生也會被取消考試資格。如果資格合格,並且通過鄉試,被錄取為舉人之後,便進入了考進士階段,也就是“舉進士”階段。因為在當時,只要考中舉人都有官當,如果還想繼續參加進士考試,那麼就還有一套推薦考試製度,獲得舉士考進士的資格後,也就進入了“舉進士”之列。

“凡命士應舉,謂之鎖廳試。所屬先以民聞,得旨而後解。即集,什伍相保,不許有大逆人緦麻以上親,及諸不孝、不悌、隱匿工商異類、僧道歸俗之徒。”——《宋史·選舉一》

簡單來說,“舉進士”就是指獲得了參加考進士的權利,就現在我們參加各種考試,獲得了證書,你就可以從事相關領域工作的資格。我就大致把它歸屬於一種狀態吧!

兩者有何區別?

我們言歸正傳,舉孝廉和舉進士有何區別?通過我們上面對於兩者的瞭解,我們可以看出這兩者差別可大了,一種是選拔人才的制度,一種是獲得考試的資格的一種狀態,要確切地說兩者的區別,那還真不好做對比,畢竟也不是同一個尺度上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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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中國古代的用人之道——舉孝廉》《“舉進士”是進士嗎》


歷史飛揚


1.孝,指孝悌者;廉,清廉之士。分別為統治階級選拔人才的科目,始於漢代,在東漢尤為求仕者必由之途,後往往合為一科。亦指被推選的士人。 2.明清兩代對舉人的稱呼。

孝廉是漢武帝時設立的察舉考試的一種科目,孝廉是孝順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孝廉是察舉制常科中最主要、最重要的科目。漢武帝時,採納董仲舒的建議於元光元年(前134年)下詔郡國每年察舉孝者、廉者各一人。不久,這種察舉就通稱為舉孝廉,併成為漢代察舉制中最為重要的歲舉科目,“名公巨卿多出之”,是漢代政府官員的重要來源。

孝廉舉至中央後,按制度並不立即授以實職,而是入郎署為郎官,承擔宮廷宿衛,目的是使之“觀大臣之能”,熟悉朝廷行政事務。然後經選拔,根據品第結果被任命不同的職位,如地方的縣令、長、相,或中央的有關官職。一般情況下,舉孝廉者都能被授與大小不一的官職。漢順帝陽嘉元年(132年),根據尚書令左雄的建議,規定應孝廉舉者必須年滿四十歲;同時又制定了“諸生試家法、文吏課箋奏”這一重要制度,即中央對儒生出身的孝廉,要考試經術,文吏出身的則考試箋奏。從此以後,歲舉這一途徑就出現了正規的考試之法,孝廉科因而也由一種地方長官的推薦制度,開始向中央考試製度過渡。

要評論科舉,首先應對科舉的產生作一番歷史的考察。兩漢時期,中國的封建制度正在逐漸完備,如何選拔人才,統治者是頗費了一番心機的。起先採取的是徵辟、薦舉的辦法,由地方官或世家豪族向上級以至中央政府推薦人才,被推薦的往往是世家子弟,平民百姓則沒有份兒。推薦的標準不是品德、才學,而是門第高貴,因而出現了“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的現象。到了魏晉,實行九品中正制度,把人才分為九等進行品評,這算是進了一步,但主要根據仍是家庭出身,道德、文章、才幹都是次要的。主持品評的大小中正也都是世家豪族,結果呢,“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世家豪族壟斷了做官的權利,庶族地主都難以分到一杯羹,更不用說平民百姓了。因此從東晉到南北朝,北方的崔、盧、王、謝,南方的朱、張、顧、陸,這些名門大族高踞政府的要津,連皇帝老子也要退讓他們三分,這種門閥政治造成貴族與平民之間有著一條不可逾越的鴻溝,堵塞了平民百姓中優秀人才的晉身之路。隋朝以後實行科舉制度,開科取士,情況變了,“十年窗前勤苦讀,一舉成名天下知”,寒素之家的子弟也能由讀書科舉進入仕途,打破了世家大族壟斷做官權利的局面,國家選拔人才也就有了更廣闊的天地,而且一個人中了舉人、進士,改變了自己的地位,也鼓勵了十個人、一百個人勤奮讀書,對提高整個民族的文化素質也是有好處的。唐和兩宋是中國封建社會發展到巔峰的時期,也是科舉制度逐步完備的時期,當時創造了光輝燦爛的文化,其中就有科舉制度的一份功勞。元朝是少數民族入主中原,統治者起先不懂得科舉的作用,後來有所認識,也加以恢復使用。明太祖朱元璋雖然自身沒有多少文化,但很瞭解實行科舉有利於鞏固他的統治,即位之後很快開科取士。清朝統治者也是這樣。一種制度存在一千多年,不被別的制度所取代,說明它本身的優越性和存在的合理性。它是當時先進的選拔人才的方法。

綜上所述,個人理解,孝廉出於豪門,科學給了寒門子弟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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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廉是漢武帝時設立的察舉制考試,以任用官員的一種科目,孝廉是“孝順親長、廉能正直”的意思。後代,“孝廉”這個稱呼,也變成明朝、清朝對舉人的雅稱。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中,通過最後一級中央政府朝廷考試者,稱為進士。是古代科舉殿試及第者之稱。此稱始見於《禮記·王制》。隋煬帝大業年間始置進士科目。唐亦設此科,凡應試者謂之舉進士,中試者皆稱進士。唐朝時以進士和明經兩科最為主要,後來詩賦成為進士科的主要考試內容。元、明、清時,進士經殿試後,及第者皆賜出身,稱進士。且分為三甲:一甲3人,賜進士及第;二、三甲,分賜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 明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袁可立)戊子舉於鄉,己丑成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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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孝廉屬於漢代開始的選拔官吏制度-察舉制的一種。

而進士則是科舉制度中的一種。科舉制度是隋代為了更正世家大族壟斷官場,而採取的由中央政府組織直面全國百姓進行統一的考試選拔官員的制度,與現代文官制度相似。

察舉制說白了就是由高級官吏推薦人才,皇帝親自或朝廷指派相關人員進行考核,根據才能授予相關官職。

而孝廉則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科,主要是因為自武帝開始實行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政策,而在儒家思想中,十分注重“孝道”。一般認為一個孝敬父母的人,是不會成為貪官汙吏的,給予這類人官職後,可以公正處事、清廉為官。但是有人參與容易出現各種人情世故,極易導致固定的世家大族長期把持重要官職,並且其他的人無法獲得上升渠道,影響統治基礎。

進士的話簡單來說就是考試,皇帝指派相關重臣擬定題目,在規定時間內由參加科舉考試的人進行作答,然後密封進行評優。選中者即為進士。參加的資格也很簡單,不管你是高官子嗣還是世家子弟,只有通過科舉才能進入官場。

可以看出,舉進士的選拔面更廣讓底層民眾擁有一個上升的渠道,還可以避免高級官吏任人唯親導致世家大族做大,影響統治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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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孝廉是漢朝的一種由下向上推選人才為官的制度,孝廉是察舉制的主要科目之一。被舉人的資歷,大多為州郡屬吏或通曉經書的儒生。

舉進士是中國古代科舉制度中,通過最後一級中央政府朝廷考試者,稱為進士。是古代科舉殿試及第者之稱。此稱始見於《禮記·王制》。隋煬帝大業年間始置進士科目。唐亦設此科,凡應試者謂之舉進士,中試者皆稱進士。唐朝時以進士和明經兩科最為主要,後來詩賦成為進士科的主要考試內容。元、明、清時,進士經殿試後,及第者皆賜出身,稱進士。且分為三甲:一甲3人,賜進士及第;二、三甲,分賜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 明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袁可立)戊子舉於鄉,己丑成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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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榮幸回答您的問題。

首先,這是我國古代先後設置的兩種官員選拔制度,孝廉的本意是“孝順親長、廉能正直”。漢武帝時期設立孝廉舉薦制來為政府選拔人才,輸送官員,在一定時期為社會聚集了人才,促進了社會的發展。

孝廉舉薦制很快成為世族的特權,世族之間相互推薦,形成了壟斷。平民喪失了社會地位上升的可能,階層嚴重固化,造成了巨大的社會矛盾,阻礙了社會進步。

到曹魏時期,孝廉制到了不得不改變的地步,魏文帝時設立九品中正制,就是孝廉制舉薦上來的人才,中央再通過評估,分為九品。

九品中正制是作為對孝廉舉薦制的改良,歷經魏晉南北朝四百年的檢驗,到隋朝時期廢止,改為科舉制。也就是才子們通過考試而不是舉薦來評定等級。

進士就是科舉制中,通過了中央一級考試的才子,是所謂天子門生。可以直接被認命為官員了。

科舉制相對於孝廉舉薦制操作程序不同,一個是舉薦,一個是考試;再一個,對象不同,科舉制是人人都可以參加,貧寒學習得以有了“鯉魚跳龍門”的機會,更能為社會在最大範圍內蒐羅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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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孝廉和舉進士,都是古代的兩種進入仕途做官的的兩種方法。兩種制度,為朝廷選拔有用官員。

孝廉制度,在隋朝之前一直採取的都是這種制度。主要是有地方官員推舉出來有能力有作為的人任官,主要對一個人的評價方法有兩個方面,第一孝,看看你這個人是不是尊敬長輩,是不是個孝子賢孫,古代有24孝圖的故事,每一個人對孝的理解都是通過自己的實際行動表達的。名聲不好的人是不配做官的。第二,一個人的廉潔,高尚的品格和高尚的情操道德,如果這個人被鄉人用戶,被官員看中,也可以直接選拔到朝廷任命當官。有可能被世家大族所掌控,階層固化現象嚴重。

舉進士,也就是說古代的科考制度,在隋唐以後主要用科舉制度選拔官員。人們可以通過科舉考試,經過童試,鄉試,殿試,一步步,走向仕途。打破了階層固化,使得平民百姓可以通過學習就可以打破階層固化,這是一種比較相對公平的做法方式,真正的做到為才是任。


陋室空堂


舉孝廉是漢朝的一種由下向上推選人才為官的制度,孝廉是察舉制的主要科目之一。被舉人的資歷,大多為州郡屬吏或通曉經書的儒生。

孝、廉有孝子廉吏的意思。孝是指孝敬父母;廉是指清廉勤政,這是古時對官吏的普遍要求。舉孝察廉原為察舉二科,漢武帝元光元年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即舉孝舉廉各一人。在兩漢時期,孝廉則往往連稱而混同為一科。 孝廉一科,在漢代屬於清流之目,為官吏晉升的正途,漢武帝以後,迄於東漢,不少名公巨卿都是孝廉出身,對漢代政治影響很大。

被舉孝廉後的任用升遷情況,在中央以郎署為主,再遷為尚書、侍御史、侍中、中郎將等官;在地方的則為令、長、丞,再遷為太守、刺史。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中,通過最後一級中央政府朝廷考試者,稱為進士。是古代科舉殿試及第者之稱。中國科舉制度是中國歷史上的考試選拔官員的一種基本制度。他淵源於漢朝,創始於隋朝,確立於唐朝,完備於宋朝,興盛於明、清兩朝,廢除於清朝末年,歷經隋、唐、宋、元、明、清。

隋煬帝大業年間始置進士科目。唐亦設此科,凡應試者謂之舉進士,中試者皆稱進士。唐朝時以進士和明經兩科最為主要,後來詩賦成為進士科的主要考試內容。元、明、清時,進士經殿試後,及第者皆賜出身,稱進士。且分為三甲:一甲3人,賜進士及第;二、三甲,分賜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

科舉制的出現,不僅改變貴族掌握國家權力的事實,也改變了貴族的生產機制,使血緣世襲變成通過考試來不斷地量化生產。與世襲貴族制,科舉考試提供了一種更公平的競爭規則,撇開佔有的社會資源的多少上的差異不論,這種機制至少在名義上保證每個人都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學習考中進士,進入官僚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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