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哄擡口罩價格:荊門一公司判處罰金50萬元,一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湖北日報訊(記者吳文娟、通訊員張永康)一次性口罩每包9元進貨,提價至28元以上價格賣掉,湖北省荊門市老百姓大藥堂連鎖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2月29日,湖北日報全媒記者從湖北省市場監管局獲悉,荊門市東寶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了該市首例疫情防控期間哄抬口罩價格擾亂市場秩序的犯罪案件。

2020年1月23日,荊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投訴舉報,對荊門市老百姓大藥堂連鎖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查明當事人於1月21日以進價9元/包至9.9元/包購進一次性口罩8000包,在進貨成本沒有明顯變化的情況下,將售價提高至28元/包、29元/包、49元/包售出。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在作出罰款46.7萬元等行政處罰後移送公安機關。

2月24日,荊門市東寶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當庭判決被告單位荊門市老百姓大藥堂連鎖有限公司犯非法經營罪,判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被告人杜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對被告單位違法所得77917元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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