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盛達資源子公司“黑歷史”纏身 實控人“吃”監管函顯隱憂

Photo by Riva Ferdian on Unsplash

《金證研》滬深資本組 修遠/研究員 唐裡 映蔚 洪力/編審

2019年1-11月,國內十種有色金屬產量完成了5,331.29萬噸,同比增長3.92%,增幅比去年同期減少2.2個百分點,比今年前10個月減少0.7個百分點。所處行業增速放緩,盛達金屬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達資源”)的業績或受此影響。

在行業發展或不容樂觀情形下,盛達資源近幾年的毛利率逐年走低,其可持續盈利能力存疑。“內外交困”之下,盛達資源內部風控管理能力或“漏洞百出”,不僅其子公司在安全生產上頻頻“踩雷”,“黑歷史”眾多,且實際控制人曾因未真實披露其持有股份而“吃”監管函,更令人唏噓不已。未來,盛達資源如何向市場釋放信心?尚待考驗。

一、毛利率持續走低,行業盈利狀況下行或承壓

近年來,盛達資源營收、淨利的增勢還未“站穩腳跟”,2019年第三季度便開始“變臉”。

據同花順iFinD數據,2014-2018年,盛達資源營業收入分別為7.41億元、8.24億元、6.86億元、10.96億元、24.02億元,2015-2018年分別同比增長11.21%、-16.74%、59.68%、191.14%。

同期,盛達資源實現的淨利潤分別為2.36億元、2.59億元、2.02億元、2.83億元、4.12億元,2015-2018年同比增長分別為9.75%、-22.05%、40.1%、45.42%。

2018年,盛達資源營業收入實現“暴增”、淨利潤漲幅近五成。然而到了2019年第三季度,盛達資源的營業收入和淨利潤分別為8億元、1.28億元,分別同比增長-18.01%、-6.3%。

不及營收,盛達資源毛利率逐年走低,其可持續盈利能力存疑。

2014-2018年及2019年三季度,盛達資源的銷售毛利率分別為80.35%、79.23%、78.35%、56.6%、34.62%、29.82%。

據同花順iFinD數據,對比同行業可比公司,2014-2018年以及2019年三季度,內蒙古興業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銷售毛利率分別為22.42%、31.78%、44.69%、63.54%、62.09%、49.98%;西藏珠峰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銷售毛利率分別為1.04%、36.11%、70.1%、72.55%、69.55%、71.18%;銀泰黃金股份有限公司的銷售毛利率分別為82.36%、78%、77.27%、52.5%、29.67%、31.59%;雲南馳宏鋅鍺股份有限公司的銷售毛利率分別為10.81%、12.06%、15.21%、19.93%、18.99%、16.28%;西藏華鈺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銷售毛利率分別為56.68%、57.28%、67.26%、60.73%、43.67%、32.78%。

2014-2018年以及2019年三季度,上述五家同行業可比公司銷售毛利率的均值分別為34.66%、43.05%、54.91%、53.85%、44.79%、40.36%。可見,2018年,盛達資源毛利率“落後”於同行。

此外,2018年年報顯示,2018年,盛達資源的毛利率從分行業、分產品及分地區來看,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下滑。

不止如此,盛達資源有色金屬礦採選業的銷量表現或也不“給力”。

從分行業來看,2015-2018年,盛達資源主營業務有色金屬礦採選業的銷售量分別為48,096.45噸、39,302.43噸、30,946.33噸、35,579.89噸,2016-2018年同比增長分別為-18.28%、-21.26%、14.97%。

而行業的盈利情況也並不樂觀。據工信部數據,2015-2018年,有色金屬行業實現利潤分別為1,799億元、2,430億元、2,551億元、1,855億元,2016-2018年同比增長分別為34.8%、27.5%、-6.1%。

行業整體盈利情況不甚理想的情況下,盛達資源或難掩其未來可盈利能力存疑的事實,而其面臨的問題還沒有結束。

二、子公司“劣跡斑斑”,風控管理或存漏洞

歷史上,盛達資源曾進行的交易重組中,其交易價格涉嫌“高價”的標的方,或“黑歷史”纏身,對於盛達資源而言,是否接盤“燙手的山芋”?或需要“打上問號”。

早在2010年,盛達資源向關聯方收購內蒙古銀都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銀都礦業”)62.96%股權。截至2018年年末,銀都礦業系盛達資源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為62.96%。

據內安監管一字〔2016〕68號文件,2016年5月30日,銀都礦業因發生一起冒頂片幫事故,造成1人死亡,被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責令停產整頓,並暫扣銀都礦業採礦系統安全生產許可證。

這並不是銀都礦業第一次發生安全事故。據盛達資源前身,威達醫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威達醫械”)公告,2011年3月17日,銀都礦業因1號礦體V25採場發生一起安全事故,而後在2011年3月19日,被克什克騰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於責令停產整改。

據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2016年10月14日發佈的公開信息,自治區輻射環境監督站組成檢查組,對銀都礦業在內的四家企業進行輻射安全工作專項檢查。而銀都礦業被檢查出存在輻射環境安全問題,被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責令限期整改。

據(克)安監責改〔2018〕004號文件,2018年3月22日,銀都礦業因各中段避災線路圖水災、火災避災路線未分清等問題,被克什克騰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責令整改。

據(克)安監責改〔2018〕015號文件,2018年5月22日,銀都礦業因尾礦庫平面佈置圖存在隱患、尾礦庫監測點佈置不清、尾礦庫現場檢查記錄缺少水位觀測記錄等問題,被克什克騰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責令整改。

無獨有偶,子公司內蒙古光大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光大礦業”)也不讓人“省心”,頻頻“踩雷”安全生產問題。

2016年7月,盛達資源完成對光大礦業的收購,截至2018年年末,光大礦業系盛達資源的全資子公司。

據(克)安監責改〔2018〕018號文件,2018年5月15日,光大礦業因存在通風系統圖缺少通風設備的型號、參數、缺少井下通訊系統圖等問題,被克什克騰旗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責令整改。

據(克)安監責改〔2018〕002號文件,2018年3月19日,光大礦業因存在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實際可操作性差、井下電機車缺少聲光信號、特種作業人員混崗且持證與從事的工作不符等問題,被克什克騰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責令限期整改。

據(克)安監罰〔2017〕6.19號文件,2017年8月17日,在對光大礦業現場檢查時發現,其井下巷道局部無照明,光大礦業被被克什克騰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處以3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並責令限期整改。

需要指出的是,在安全生產屢屢觸及違規“紅線”的問題上,盛達資源收購的另一標的方,且現系其全資子公司赤峰金都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赤峰金都”),也未能“倖免”。

據(克)安監責改〔2018〕019號文件,2018年5月16日,赤峰金都因存在通風系統圖缺少通風設備的型號及參數、缺少排水系統圖及風水管網系統圖等問題,被克什克騰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責令限期整改。

據(克)安監責改〔2018〕003號文件,2018年3月20日,赤峰金都因公司和項目部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實際可操作性差、特種作業人員混崗及無證上崗等問題,被克什克騰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責令限期整改。

據(克)安監罰〔2017〕6.16號文件,2017年8月17日,赤峰金都因放礦漏斗口無警示標誌,被克什克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處以3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也就是說,盛達資源分別收購的銀都礦業、光大礦業、赤峰金都等,紛紛“踩雷”安全生產問題,或“拖後腿”,而盛達資源風控管理能力或是否“結草之固”?尚未可知。與此同時,盛達資源實際控制人“吃”監管函的問題,同樣值得關注。

三、未真實披露持有股份,實際控制人“吃”監管函

2019年10月29日,盛達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達礦業”)發佈公告,其改名為盛達金屬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即現在的盛達資源。

據2018年年報,盛達資源的控股股東為甘肅盛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達集團”),且其實際控制人、以及盛達集團的實際控制人均為趙滿堂。

據證監會[2018]4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盛達集團因控制使用他人賬戶交易股票並進行股票質押融資、未真實披露持有“盛達礦業”股份及股份質押情況等問題,被證監會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處以45萬元罰款;對趙滿堂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40萬元;對時任盛達集團董事、財務總監王軍保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合計罰款105萬元。

據證監會[2014]6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2014年6月20日,華夏聚富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夏聚富”)的研究總監吳銀旺,因涉嫌內幕交易盛達礦業2013年中期利潤分配計劃等問題,被證監會沒收吳銀旺違法所得446.6萬元,並處以446.6萬元罰款,罰沒款共計893.21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行政處罰書顯示,華夏聚富是以盛達礦業董事及實際控制人趙某某的妻子崔某某的名義出資設立的公司,由趙某某實際控制。自2012年5、6月份起,華夏聚富實際僅有吳銀旺一名正式員工,吳銀旺直接對趙某某負責。

禍不單行的是,歷史上盛達資源也曾存在多起被處罰的記錄。

據威達醫械公告,2007年9月11日,威達醫械收到證監會深圳監管局的整改通知,要求其對2006年財報涉及的有關問題進行整改;2008年3月7日,威達醫械因涉嫌披露虛假信息,被證監會立案調查;2010年3月19日,威達醫械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被證監會要求整改。

2009年8月5日,威達醫械因2005及2006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未按規定及時披露2007年年報等問題,被證監會處以40萬元罰款,並給予警告。

九層之臺,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子公司“劣跡斑斑”、實際控制人“吃”監管函,面對上述問題,盛達資源是否能“獨善其身”?《金證研》滬深資本組將繼續保持關注。

本文源自金證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