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邓柯为什么给华晨宇抄袭“洗地”?

邓柯为什么给华晨宇抄袭“洗地”?

还记得去年《乐队的夏天》出名的“西天乐评团”吧?不知道点这里:


这两天华晨宇因为多首歌曲“疑似抄袭”的事儿正在风口浪尖,而知名“网络乐评人”邓柯,也是乐夏“西天乐评团”门面之一,他发的一篇微博成了华晨宇粉丝的尚方宝剑,因为邓柯通过一番分析,最后得出结论:华晨宇没有抄袭。


华晨宇粉丝自然如获至宝。


邓柯为什么给华晨宇抄袭“洗地”?


首先,为什么华晨宇没有“抄袭”?因为邓柯所说的“抄袭”是法律意义上的抄袭。


这里简单粗暴解释就是:在音乐领域,除非一首歌在主旋律是上存在连续四个小节以上的完全相似,否则法律上基本不会成立。而目前根据既往的案例判决,编曲暂时不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编曲抄袭几乎没有任何法律风险。


邓柯之前也是凭借这番标准,成功的“鉴定”了白举纲没有抄袭Bring Me the Horizon。


同时这也是为什么大张伟当年一整张专辑几乎每首歌都“借鉴”了前人的作品,却从未被任何国家的法律判为“侵犯著作权罪”;而被华晨宇粉丝多次讥笑为“李裁缝”的李袁杰,也从未因为那首《离人愁》付出过任何法律代价。


邓柯为什么给华晨宇抄袭“洗地”?


所以我支持法办华晨宇吗?我当然不支持,不仅因为我支持也没用,我十分确定即使受侵权方跟华晨宇打官司,也绝对没有任何赢面;更因为法律应该以无罪假设为前提,只要华晨宇有哪怕1%的可能是无辜的,就不应该判决他“有罪”。


但是同时,我也绝对认为我们应该谴责这种多首歌出现大量相似性的例子。这不是所谓的靠耳朵鉴定抄袭,而是如果如此大量的、明显的相似性都不需要接受谴责的话,那我觉得我的智力会受到侮辱,而这对于那些被“借鉴”的音乐人,和勤勤恳恳,完全原创的音乐人也不公平。


如果只有一首歌出现相似,我当然愿意抱着最大的善意,认为这可能是来自东西方的音乐人冥冥之中心灵相通的结果,甚至可传为美谈;但是如果一个音乐人在多首个歌都出现了同样的问题,那我觉得这真的无法用简单的“巧合”来解释了。


Fool me once, shame on you. Fool me twice, shame on me.


邓柯为什么给华晨宇抄袭“洗地”?


另外,如果一个音乐人出现了大量的相似性曲目,即使我们刨除这个音乐人的法律责任、道德责任不谈的话,至少也说明这个音乐人的创作能力是有问题的。


创作能力差意味着该音乐人业务能力差,这要么意味着他明知他的音乐与他人类似,但是在权衡没有法律风险以后依然悍然发行;要么意味着他在潜意识里受到了别人音乐的深刻影响,他所做的音乐并非自我的表达,而只是生搬硬套而已。


放在华晨宇的例子里,这更加证实了我在上一篇文章说陈述的观点:华晨宇的创作能力显然远远低于他的演唱能力。


邓柯为什么给华晨宇抄袭“洗地”?


当然,对于邓柯这番为华晨宇开脱的行为,我个人是不愿意做恶意推断的——虽然对于这么一个职业的“网络乐评人”,他的很多言论,尤其是乐评文章,背后都可能存在利益的纠葛。


但我个人更愿意相信的是,邓柯希望能有一个行之有效的行业规范来界定“什么是抄袭”,而不是随便哪个阿猫阿狗都可以随意控诉某个音乐人“抄袭”,仅仅因为他觉得“听起来像”。


问题在于,这样一个行业规范是不存在的,所以邓柯就拿出法律上的“抄袭”当做了那根准绳,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譬如说,出轨在当今中国的法律中,并不是一个罪,但这不妨碍人们谴责这样的行为。你不能因为法律不追究,就不去谴责出轨行为。


邓柯为什么给华晨宇抄袭“洗地”?

这哥们真的天真得像个朋克


然而,邓柯不仅不去反省自己的这种做法是否恰当,反倒是要求质疑华晨宇的素人实名出面,去他的网络直播里对线,顺便收割一波粉圈流量,这操作真是让我恶心到了。


这意味着,第一直播是你邓柯的主场,你大可以埋伏人家一笔(参考罗永浩埋伏王自如);第二即使你邓柯没有大获全数,退一万步就算你输了,你也已经收割了粉丝的流量,稳赚不赔;第三你一个几百万粉的网络乐评人,还怕没人去扒那个实名素人的皮么,接下来就等着某某某的粉丝给这位天真的素人家里寄刀片吧。


都0220年了,邓柯还搞这种让人家网络实名的“几碗凉粉”的事儿,真是恶心啊,恶心!


杨主播一般对这种“网络乐评人”还是比较客气的,也不介意尊称一声老师,但是今天就免了吧,邓柯啊,我ball ball你干点人事吧!


邓柯为什么给华晨宇抄袭“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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