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2月28日,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韵股份”)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况

(一)2019年12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分别于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020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20-001)。

2020年1月9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 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2月28日,同意向符合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12万份股票期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09、临2020-010)。

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止2020年2月28日,因5名激励对象苏敏、刘宏平、李国平、王志强和陈娟离职,1名激励对象桂王娟自愿放弃,现取消前述人员股权激励资格,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73名调整为67名;公司股票期权总数由581万份调整为550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由543万份调整为512万份,预留权益38万份股票期权保持不变。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意见

(一)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所作的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二)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调整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对于股票期权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三)上海森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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