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普洱墨江:查獲1起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近日,普洱市墨江縣森林公安局重拳出擊,對轄區內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拉網式清理排查。在墨江縣通關鎮活田村段某某家中現場查獲1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獼猴。

普洱墨江:查獲1起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經查: 2012年9月,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因經常有猴群到自己的包穀地內偷食包穀,便以5元錢的價格購買得一副鐵夾,在未經野生動物主管部門批准同意的情況下,將鐵夾佈置在自己耕種的包穀地裡,獵捕得獼猴1只。段某某將獵捕到的獼猴帶回家一直馴養至今。

段某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涉嫌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目前嫌疑人段某某已被墨江縣森林公安局抓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森警提醒

野生動物破壞、食用莊稼等肇事肇禍行為可自行收集照片、視頻等證據,報當地野生動物主管部門諮詢賠償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獵捕野生動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三百四十一條的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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