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疫情期間房東限我3天內立即交房租,我提出延遲交房租合法嗎?

敖嘉年


這個不合法,到期了你應該交房租。因為這次疫情,你可以給房東打電話特殊情況給人家協商推遲交房租,一般情況都會理解,你要強制性不交你是不合法的,因為你們一開始租房協議書上面都有條文你不按時交房租人家可以告你違約,哪你都違約金就拿不到了,還叫你這個月拜拜搬家[我想靜靜][我想靜靜][我想靜靜]


yjn憶江南


據我瞭解,目前與房租租賃有關的法律主要有兩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和《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在這兩部法律中,與"租金支付"有關的條款如下: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

解釋:通常情況下,在租賃合同中都會寫明房租的具體支付日期,以及延遲支付所產生的後果。建議你打開合同,認真看一下。

2、《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延遲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釋:這裡有說到一點,需要"正當理由"。我翻閱了其他法律,沒有講到"不可抗力因素",也就是說只能和房東溝通,如果他不接受你提出的理由,則也沒有辦法。

3、《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八條 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張權利時,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解釋:這邊非常重要一點"第三人主張權利"。比如:房間內的設備是由上一個租客所購買,現在人家要搬走,導致合同中所寫明的租賃物無法使用。那麼,這時候就可以不支付租金。當然,前提是你還要及時跟房東講。

4、《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 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釋:與上一條類似,比如房屋發生非本人引起的火災,燒燬了租賃物。

以上是《合同法》在房租租賃租金支付方面的相關規定,而《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對承租人的租金支付方面則沒有具體明確說明。

所以,從法律的角度上來看,對房東好像更為有利一些。因而,如果個人經濟壓力比較大,建議你可以和房東好好協商,爭取再延遲一段時間。

最後,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壹玖捌伍


不管你的要求合不合法,房東對你失去了信任!

如果房東不想失去你這個租客,疫情其間,不說免你一兩個月房租,至少不會逼你,因為他知道,疫情終究有解除的一天,你來了,自然不會少他的房租。

房東限你3天內立即交房租,你卻在因為疫情要求房東延期收租,還在糾結合不合法,我不懂法,我也不研究法律,就算你合法吧!

目前疫情只是湖北比較嚴重,其他省市復工復產,大家還是該幹嘛幹嘛,你租房的地方很可能好多人一房難求,而且租金更有上漲之勢,換位思考,如果你是房東,你會如何操作?

得益於互聯網的發達,微信支付寶的方便,你所有延遲交租的理由都會讓房東產生警惕,對你不信任,從而限你3天內立即交房租。

關於房租的事非常時期想叫房東緩緩就好好說緩緩,想讓房東免租金一兩個月也可以商量,別拿疫情和法律說事,法律不會支持你的!


我是君9750,專注情感婚姻家庭,疫情當前,我更專注疫情,不一樣的視角,不一樣的發現,謝謝關注!


君9750


你可以參考疫情時期政府下發的有關規定,也可以和房東商量著來,疫情間很多人都宅家,房東也是知道的,我想人心都是肉長的房東也不可能就那麼固執。

也許你話沒說到,還是平日租房起間和房東處的不好,自己多找找原因。


你㗑吱聲


疫情期間房東限我3天內立即交房租,我提出延遲交房租合法嗎?

這個問題,現在是疫情期間,可以和房東協商解決,本來現在就沒有上班沒有經濟來源,可以延遲一下,實在協商不好那隻能退房或者想其他辦法解決,也許房東也有難處,人家可能也要還銀行貸款,我們沒有上班房東也許也是不能上班,都是有難處的,大家好好商量一下,

至於你提出延遲交房租合法不合法現在全國都是這樣,具體你可以參考疫情時期政府下發的有關規定,也可以和房東商量著來,疫情間很多人都宅家,房東也是知道的,我想人心都是肉長的房東也不可能就那麼固執。我想房東也會適當的減少房租,





拼搏青島小哥


這不是合法不合法問題了,你不要理解錯了,你租房,必須交房租的了,你們合同上不是有說明嗎,時間到了就得交租了。至於你說疫情時間,很多人都沒有上班,也就沒有工資了,付房租有點困難。大家都在困難時期,如果你自己真有困難,可以和房東好好說,也許會寬限你的。我想房東會理解的。



江老師數學


神經病!我門市二道販子也是這樣子!無語無德無性無後的感覺!



睿毅清逸luo


目前與房租租賃有關的法律主要有兩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和《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在這兩部法律中,與"租金支付"有關的條款如下: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

解釋:通常情況下,在租賃合同中都會寫明房租的具體支付日期,以及延遲支付所產生的後果。建議你打開合同,認真看一下。

2、《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延遲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釋:這裡有說到一點,需要"正當理由"。我翻閱了其他法律,沒有講到"不可抗力因素",也就是說只能和房東溝通,如果他不接受你提出的理由,則也沒有辦法。

3、《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八條 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張權利時,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解釋:這邊非常重要一點"第三人主張權利"。比如:房間內的設備是由上一個租客所購買,現在人家要搬走,導致合同中所寫明的租賃物無法使用。那麼,這時候就可以不支付租金。當然,前提是你還要及時跟房東講。

4、《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 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釋:與上一條類似,比如房屋發生非本人引起的火災,燒燬了租賃物。

以上是《合同法》在房租租賃租金支付方面的相關規定,而《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對承租人的租金支付方面則沒有具體明確說明。

所以,從法律的角度上來看,對房東好像更為有利一些。因而,如果個人經濟壓力比較大,建議你可以和房東好好協商,爭取再延遲一段時間。

最後,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森哥嗨嗨嗨


合不合法還真不清楚,但這樣的事,大家商量著辦,談不妥,那你也只能搬家了!


從小就愛你


當然不合法,有合同就要按照合同約定執行,你延緩交房租是害怕見面了有傳染危險還是因為疫情期間無法工作,而致經濟拮据。疫情是特殊期間,你可以和房東溝通,取得他的理解。房東給延期是情分,不延期是本分,別玩道德綁架這一套,還拉出法律給自己找理由,這樣子很招人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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