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劉備臨終之前,為何將兵權交給李嚴,而不交給諸葛亮?

尚宮女史


這個問題本身就有問題。劉備臨終之前只是給了李嚴一部分兵權,並不是所有兵權。劉備也確實讓李嚴擔任諸葛亮的副手,但劉備授予李嚴的權力要遠遠小於他授予諸葛亮的權力。諸葛亮在事實上是李嚴的上級,兩人的權力不對等。



一、永安託孤的背景

蜀漢章武二年六月,陸遜火燒連營,劉備敗退回益州,夷陵之戰結束。

七月,劉備率殘部撤退至魚復,陸遜率吳軍在後方追殺。劉備一怒之下便不再退,將魚複視為自己的底線,堅決不許吳軍佔領。隨後劉備發佈詔命,改魚復為永安,並建永安宮,親率殘軍屯駐於此。

然而,劉備雖然有雄心死守永安,可是他手頭上沒兵沒將。由於馬良、馮習、傅彤等蜀中人傑悉數在夷陵戰死,劉備此時在永安可謂是要兵無兵,要將缺將。

也就是在這時候,李嚴帶兵到了永安。

李嚴率部抵達永安後,立即被劉備任命為尚書令一職。這個任命其實很唐突,因為李嚴在此之前雖然曾經統過軍,打過仗,具備一定的治軍與治政能力。但是李嚴趕到永安護駕劉備之前的職務只是犍為太守,是地方官員,從未接觸過蜀漢的統治核心。

所以,劉備這麼迅速提拔李嚴,其實也是無奈之舉,有火線提拔的意味在裡面。等於就是在說:實在沒人了,李嚴還有點才華,你就頂上去吧。(如果馬良活著,尚書令這個位置絕對輪不到李嚴)



二、永安託孤

從劉備修建永安宮的行為來看,他應當是想在永安長期駐守下去,直到與東吳的問題徹底解決。也就是說,劉備當時提拔李嚴,應該沒有託孤之意,他當時可能還想不到自己會死在永安。

但是過了幾個月,劉備突然病重,這才不得不開始考慮自己的後事問題了。

章武三年,劉備病危,從成都急招諸葛亮到永安面見自己。同時劉備再次提拔李嚴,委任他為中都護,統內外軍事,留鎮永安,與諸葛亮並受遺詔輔政。

章武二年,先主徵嚴詣永安宮,拜尚書令。三年,先主疾病,嚴與諸葛亮並受遺詔輔少主;以嚴為中都護,統內外軍事,留鎮永安。——《三國志·李嚴傳》

關於劉備的這個任命,很多人都在猜測這是不是劉備在利用制約諸葛亮。然而我個人覺得這種想法純粹是想太多了。因為儘管劉備又提拔了李嚴一次,但是提拔之後的李嚴和諸葛亮相比,職權還是差太多了。



就拿尚書令來說,這確實是一個實權,可是諸葛亮是錄尚書事。尚書令和錄尚書事的差距大了去了。

再就是李嚴的中護軍,這也是實權,蜀漢歷任中護軍都是劉備的心腹。劉備在臨終前讓李嚴擔任中護軍,顯然是信任李嚴。然而跟諸葛亮相比,還是差了檔次。因為諸葛亮是假節,又領司隸校尉,後來還開府。

最有爭議的就是李嚴的另一個職銜,“統內外軍事”。這個職務不見於三國之前的史料,屬於曹魏和蜀漢的首創。很多人說劉備授予李嚴軍權的根據,就是基於此。

然而根據《宋書·百官志》描述,這個職務其實是虛職,沒有實權。因為魏國的曹真在曹丕繼位的第三年也被授予了這個職務,成為曹魏政壇上冉冉升起的新星。但當時魏國的軍界一把手是曹仁,而不是曹真。作為後輩的曹真能夠都督曹仁的軍事行動麼?顯然是不可能的。

李嚴也是這種情況。他只有一部分兵權,沒能回到成都,並且非常的尷尬是——身為託孤重臣,卻被安排留鎮永安,根本沒能進入劉備安排的蜀漢第二代政治中樞。

你說就這種檔次,他能制約諸葛亮嗎?

所以這個所謂的“統內外軍事”的職務僅僅只是一個虛銜而已,沒有實際政治意義。李嚴從來就不是蜀漢的軍界一把手,諸葛亮也根本不需要“從李嚴手裡奪兵權”。



第三、劉備用李嚴的真正意圖

我覺得劉備之所以選擇李嚴,是因為當時劉備實在無人可用。並且他新嘗大敗,益州本土士族蠢蠢欲動,益州局勢很不明朗。劉備對諸葛亮能否穩住局勢感到擔憂,因而就火線提拔了李嚴,讓李嚴給諸葛亮分憂。而後來再次提拔李嚴,也是出於這種考慮。

畢竟,讓李嚴與諸葛亮共同輔政,可以向益州本土派示好(李嚴在益州本土士族當中頗有威望),可以穩定益州的局勢。

並且,李嚴熟知永安的情況,也具備一些軍事方面的經驗,讓他鎮守永安,是一個非常合適的安排。

但是劉備對李嚴的任用也就僅僅於此了,他並沒有賦予李嚴更大的權力。蜀漢真正的當家人依然是諸葛亮,李嚴對諸葛亮的制約可以說是微乎其微。如果一定要說制約,那也只是“象徵性的制約”。



四、劉備對諸葛亮的態度

章武三年二月,諸葛亮從成都奔赴永安。此時劉備已經病入膏肓,自知命不久矣,便託孤於諸葛亮,並說了一段非常著名的話:“君之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國,若嗣子可輔,則輔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

很多人對劉備的這種大度驚訝到了,認為劉備這是在故意試探諸葛亮。然而,其實“君可自取”這種話,在三國時代早有先例,並非是劉備首創。

公元200年,江東孫策遇刺,臨終前託孤於張昭,他對張昭說“若仲謀不任事者,君便自取之”。

公元208年,劉表去世前也曾對劉備說“我兒不才,而諸將並零落,我死之後,卿便攝荊州”。

難道說,孫策、劉表、劉備三個人都是閒的沒事幹了,故意試探人心嗎?顯然,根本這沒有必要。因為只要看一下孫策、劉表、劉備臨終前的實際情況便可以發現,他們這麼把身家託孤給外人,確實是沒有選擇。

公元200年的江東、公元208年的荊州,公元223年的益州,都處於內外交困,老主公病危,新主公又羸弱的危機時刻。此情此景迫切需要一位能夠穩定內外的傑出人物來繼承老主公的政治遺產。這個時候如果還玩心眼,那就是廁所裡電燈——找死。



所以劉備託孤於諸葛亮,他就是真心的。因為他當時根本沒有選擇。

至於於李嚴,劉備讓“留鎮永安”就已經能說明一切。蜀漢的兵權並沒有交在他手上,也不可能交在他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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