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辽宁法院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活动

东北新闻网讯 记者今天从辽宁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获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全省法院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活动,明确34项举措,强化审判质效,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助力辽宁法院年底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

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辽宁高院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确定了提升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提升办案效果、加强案件监督、加强审判工作监督、全面推进信息化应用等11项分解目标和34项具体举措,制作任务清单,明确验收标准,建立报告和调度机制等。

聚焦提升办案质量,辽宁高院提出2020年全省法院二审发回改判率、决定再审率、再审改判率等主要质量指标要明显好于去年的要求,从推动专业化审判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建立发回、改判案件和再审改判案件评查机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格执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强化对下指导和落实案件责任等方面为全省法院明确具体实现路径。上级法院发回、改判下级法院案件和再审改判案件的,由作出决定的案件合议庭对原审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明确发改原因、差错情形和责任承担等事项,下级法院按照评查结果落实质量责任;三级法院逐级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组织本院各业务部门或员额法官之间重点围绕信访案件开展交叉评查,做到“两个所有”,即所有员额法官都要参加评查,评查到所有员额法官办理的案件;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严禁办简单案、串案充数,严禁顶名办案,将对院庭长办案情况实行季度通报。

围绕提升办案效率,辽宁高院明确了各基层法院对离婚后财产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等7类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金钱给付纠纷,通过简化诉讼程序开展速裁的案件比例要达到当年新收民商事案件的40%,3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年底清0等具体目标。强化法定审限内结案意识,原则上案件都要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强化流程管理和审判节点控制,对扣审、延审的案件,院庭长将严格把关、跟踪管理,上级法院每季度对下级法院延审、扣审情况进行通报;对长期未结案件管理实行关口前移,12个月以下的由庭长包案,12个月以上不满3年案件,由主管院长包案管理,3年以上积案由院长包案管理,建立对超6个月未结案件通报机制。

针对提升办案效果,辽宁高院从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全面开展多元化解、建立判后答疑制度、落实信访责任制等多方面提出要求。明确今年6月底前全省法院所有审判法庭全部完成数字化改造,确保做到庭审直播、全程录音录像,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100%;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做到一站式受理、递进式解纷,社会调解在前,法院诉讼在后,聘任各类调解员和调解组织进大厅,多元化解案件占当年来法院起诉民商事案件(包括立案前委托调解案件)40%,整体调解率、撤诉率、服判息诉率高于2019年。判后答疑应当制作笔录,视案件情况同步录音录像;严格执行《关于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办法》等制度,确保信访投诉率下降。(通讯员严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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