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司法關懷暖人心,相對不訴助力復工復產


檢察機關在刑事案件辦理方面始終扮演著社會矛盾的“減壓閥”的角色,是構建和諧社會的積極參與者。在疫情防控期間,“減壓閥”的作用尤為明顯。對一些輕微刑事案件採取相對不起訴的方式,積極化解社會矛盾,為疫情防控期間社會正常復工復產的緊張氛圍來一場“舒緩減壓”的靈魂spa。

那麼現在問題來了,什麼是“相對不起訴呢”?今天我們就來說道說道。相對不起訴,也稱酌定不起訴。刑事訴訟法第177條第2款規定,人民檢察院對偵查機關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經過審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訴決定。

為了讓大家更好理解“相對不起訴”,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看看最近象州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兩例不起訴案件。


案件一李某交通肇事案

案發起因: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疲勞駕駛導致車輛失控並碰對道路東側的山體邊坡後發生翻車,造成車上乘員凌某華等人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經審查,李某犯罪情節輕微、自願認罪認罰,具有坦白情節,且積極賠償了死者家屬經濟損失,因與被害人系親屬關係,取得諒解。


案件二:潘某斌故意傷害案

案發起因:犯罪嫌疑人潘某某系某鎮砂糖桔果農,在本村挖路埋管為果地淋水時,其胞姐潘某紅騎電動車經過,看見行駛不方便,便罵潘某某,後被潘某某用手掌摑,致下門牙兩顆脫落,經法醫鑑定,被害人潘某紅本次受到的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傷二級。經審查,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自願認罪認罰,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犯罪情節輕微,有悔罪表現。

2020年2月24日上午,該院對李某交通肇事案、潘某某故意傷害案兩起案件分別依法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同時邀請值班律師參加不起訴案件的認罪認罰工作,公開宣佈並進行現場普法教育和引導。


司法關懷暖人心,相對不訴助力復工復產

檢察官宣讀不起訴決定書


司法關懷暖人心,相對不訴助力復工復產

犯罪嫌疑人韋某簽收不起訴決定書


司法關懷暖人心,相對不訴助力復工復產

受害者家屬李某簽收不起訴決定書


司法關懷暖人心,相對不訴助力復工復產

犯罪嫌疑人潘某斌簽收不起訴決定書

李某:感謝檢察院對我作出的不起訴決定,讓我有機會回到崗位中去,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我再也不敢疲勞駕駛了,這次回去我會努力工作,對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作自己的貢獻。

潘某:謝謝檢察官對我們家矛盾的調解,以後遇事我會冷靜對待,安心勞作爭取發家致富.....

近年來,象州縣檢察院積極有效地開展相對不起訴工作,最大限度化解了社會矛盾,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體現司法溫情,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2018年韋某厚等三人破壞生產經營案、2019年呂某華等人破壞生產經營案獲廣西檢察機關“化解社會矛盾精品刑事案件”。接下來,我院將努力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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