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湖北宣判一起涉防疫詐騙案

2月23日,湖北省長陽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依法適用速裁程序,審判一起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鄒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鄒某長期沉迷於網絡賭博,為籌集賭資,2020年2月11日,鄒某多次以購買口罩、消毒液、生活物資等為由先後哄騙同村村民王某等三人,騙取人民幣6.1萬元。騙取資金後,鄒某將錢款全部用於網上賭博。2月13日,鄒某得知被害人報案後,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退賠了三名被害人的全部損失,並取得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鄒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假借購買防護及生活物資騙取他人錢財,應依法從重處罰。將騙取的錢款用於賭博違法活動,酌情從重處罰。鑑於被告人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減輕處罰;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並取得諒解,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系初犯,自願認罪認罰,並預繳罰金,有悔罪表現,可依法從寬處理。經綜合考量,依照刑法相關規定,遂作出上述判決。

為充分保障被告人鄒某的訴訟權利,長陽法院依法為其指定律師擔任辯護人,告知並保障了其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被告人作了最後陳述。當庭宣判後,鄒某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

當地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群眾代表旁聽了案件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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