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昨日,淮北兩起涉疫犯罪案件宣判


昨日,淮北兩起涉疫犯罪案件宣判


正當大家齊心協力抗擊疫情之時,有些不法分子卻利用疫情期間防疫物資緊缺的關口,售賣假冒偽劣口罩,或利用口罩實施詐騙。相山公安快偵快破、嚴厲打擊,昨日,兩起涉疫犯罪案件宣判。

1月31日,相山警方接到群眾報警稱,批發市場某勞保店內有人銷售仿冒的“飄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分局治安大隊迅速組織警力,聯合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開展行動,現場扣押一次性使用口罩10000個。經鑑定,該批口罩確為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一次性使用口罩,犯罪嫌疑人陳某被抓捕歸案。

經審訊得知,犯罪嫌疑人陳某,以每隻0.02元至0.2元不等的價格,通過他人從山東等地陸續購進假冒“飄安”牌口罩13200只,隨後以0.5元至1元不等的價格銷售,從中牟取非法利益。

2月20日,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以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將該案移送審查起訴。相山區人民檢察院立即開展審查起訴工作。

2月25日,相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陳某8個月有期徒刑,罰金1萬元。


2月10日,朱某某向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責任區刑警一隊報案,稱在朋友圈裡買口罩被騙了13萬元。

2月12日,在相關部門的協助下,民警在濉溪縣一自建房將嫌疑人趙某某抓獲。

2月25日,相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趙某某7年零9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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