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8 跟前男友同居五年,遭婆家嫌棄,未婚夫:“你讓我覺得噁心”

我們總想在最美的年華里遇見那個一輩子的人,但是愛情的走向,未必是我們能控制的。

戀愛中的分分合合,對於大多數情侶來說很正常。只要我們在愛的時候用心愛、享受愛,即使分開,也不會後悔。

安安在結束五年的感情時,也曾這樣安慰過自己。

一場愛情的結束,並不是多大的不幸。兩個人在一起久了,新鮮感缺失,矛盾越來越多,分手在所難免。

她像很多失戀的女孩一樣,鄭重地與過去告別,準備迎接新的感情和生活。

跟前男友同居五年,遭婆家嫌棄,未婚夫:“你讓我覺得噁心”

1

安安二十八歲了,突然分手讓父母慌了手腳,在他們看來,女人二十八歲還沒結婚已經是大齡。

安安自己也著急,本來計劃今年結婚,婚紗照都看了好久。多少歲結婚、多少歲生孩子,時間也安排好了,男朋友卻沒有了。

人一焦慮,就會想辦法改變現狀。在親朋好友的介紹下,安安踏上了相親之路。

這次相親的男人很不錯,是安安親戚介紹的。

男人長相周正、耐看,性格斯文但不木訥,工作穩定。看了照片,安安和父母對他很滿意。

因為工作原因,兩人暫時沒有時間見面,便先加了微信。

男人每天都會找安安聊天,跟她分享這一天發生的有趣的事情,或者聊聊最近看了什麼電影,聽了什麼音樂。

看他的朋友圈,人很有品位,和安安的興趣差不多。平時不上班會在家給父母做飯,節假日帶著父母出門旅遊,不時去影院看電影,喜歡侍弄花草,家裡還養了一隻柴犬。

安安覺得男人完全符合自己對男朋友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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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次見面是男人提出來的,兩人聊了一個月,該說的話都說得差不多了,雙方都覺得對彼此有了基本的瞭解。

見面安排在週末,那天安安精心打扮了一番,希望給對方留下好印象。

她到的時候離約定時間還有十分鐘,遠遠看見他在等她。

高個,不胖不瘦,眉眼溫柔,安安覺得自己的心都化了。

男人很紳士、細心,添水、遞紙巾,完全沒有初次見面的陌生感。

飯桌上兩人聊了很多,彼此都很滿意。

男人提到,自己年齡不小了,父母希望遇到合適的早點結婚,他自己也是這樣想的,問安安是什麼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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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之前雖然聊了很多,但第一次見面就談結婚的事情,安安覺得為時尚早。

沒想到告訴他自己的想法後,男人對她讚賞有加,認為她不是一個隨便的人,對待感情認真。

安安說,自己之前談過一次戀愛,因為性格不合分手。

男人表示這很正常,他雖然很傳統,但是談戀愛分手還是能接受的,只要沒有在一起住就行。

安安到了嘴邊的話,又咽了回去。她想說自己跟前男友同居了五年,但轉念一心想,第一次見面就坦白感情史,顯得太心急,等感情成熟一點再說。

在這之後,兩人經常約會,感情越來越深,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

兩家父母都希望他們早點定下來,安安父母尤為著急,眼看著女兒快三十歲,再不結婚生孩子都高齡了。

大概交往半年,安安和男人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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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男人一直很尊重安安,交往這麼久從沒對她有過出格的舉動。即使訂婚後,兩人之間最親密的時候也只是擁抱、接吻。

從男人的言談舉止中可以看出,他對感情很謹慎,也很認真,對未來有清晰地計劃。不像前男友,只會畫餅。

想起前男友,安安已經沒有剛分手時的那種心痛。看著男人她會想,幸好沒有在上一段感情裡糾纏太久,不然怎麼會遇到這麼好的人。

一切都剛剛好,安安對他很信任,覺得是時候向他坦白自己曾經的感情了。

那天是一個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週末,兩人約好一起吃飯。飯桌上安安說,我之前有過一段五年的感情。

“我知道,你說過。”男人不假思索回應。

我想跟你說的是:“我跟前男友在一起同居了五年。”

男人先是一愣,接著臉色由怒氣衝衝轉為厭惡:

“你是在耍我嗎?你應該知道我是一個非常傳統的人,訂婚了才告訴我,你跟前男友同居了五年?早跟我說,我會在你這樣的女人身上浪費時間嗎?”

“你聽我說,剛開始交往我覺得沒到時候,現在我們要結婚了,我想有必要告訴你。”安安拉著男人的手。

男人掙開她,反手給了她一巴掌:“別妄想了,你讓我覺得噁心,我不會娶你這樣的髒女人。”

說完揚長而去,留下安安一個人坐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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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這一幕是安安沒有想到的,她以為對愛人坦白才是愛,男人一直以來都非常紳士、有涵養,這一耳光把她扇懵了。

自己已經快三十歲了,談戀愛同居很正常,成年人情到深處,怎麼可能把持得住。

況且現在婚前試婚的人很多,提前住在一起相互磨合,可以及早發現感情裡的問題。不至於婚後才發現問題,離婚的成本豈不是更高。

男人卻不這樣認為。

很多男人可以接受伴侶曾經談過戀愛,或者跟前男友發生過關係,但是無法接受自己心愛的女人跟別人同居過。

在他看來,同居過的女人跟離過婚的女人之間,不過多了那張紙。婚前跟前男友同居的人,肯定是個不安分、不單純的女人。

以此判斷女人的品行,顯然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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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屬於價值觀的問題,無關對錯。

兩個人是否合適取決於三觀是否一致,如果在很多觀念上有分歧,只能證明兩個人不合適。

男人和安安在第一次見面時,曾經表達過自己的婚戀觀,那就是“談戀愛分手可以,只要沒住在一起就行。”

那時的安安完全被男人迷住,根本沒有心思去細想他這句話的意思。

如今看來,兩個人不合適,從見第一面就開始顯現。

安安後來和男人鬧得很難看,男人認為安安欺騙了他們,到處跟親戚說她如何不自重、不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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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的經歷也給所有女生提了個醒,那就是:不論多相愛,選擇婚前同居的時候,一定要謹慎。

《心理學》有這樣一段話:

婚前同居的情侶,結後離婚的可能性會大增。因為會選擇婚前同居的人,通常是敢於違背社會規則、挑戰價值底線、比較自由自我的人。

一旦他們進入婚姻之後,發現那不是他真正想要的生活,那麼選擇離婚或其他挑戰社會規則的行為的可能性就會比較大。

而那些沒有過婚前同居的人,在出現期望與現實的矛盾時,則會更傾向於遵守本分。

這段話同時讓我們對婚前試婚有了新的思考:磨合一定要同居嗎?

我想答案是不一定的。

婚前同居,女性承受的風險要比男人高很多。因為極有可能像安安這樣,同居多年沒有結婚,還要被未婚夫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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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話題:

你會介意另一半跟別人同居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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