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泌陽法院運用“雲間法庭”審理一起刑事案件並當庭宣判

在防控阻擊”疫情”的關鍵時刻,泌陽縣法院黨組合理安排部署,依託信息化手段推進智慧法院建設,全面開啟“雲間法庭”辦案模式,最大限度避免人員聚集和流動,全力做好防控阻擊“疫情”工作,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戰“疫”不打烊、“雲間庭審”再出擊

泌陽縣法院於2月21日開庭審理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吳某雙(女)於2020年1月6日晚22時20分許酒後駕車,之後通過進行抽血檢測,吳某雙血樣中乙醇含量為175.43mg/100ml,泌陽縣公安局於2020年1月7日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對吳某雙依法進行刑事拘留。泌陽縣人民檢察院以泌檢刑訴(2020)20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吳某雙犯危險駕駛罪,於2020年1月16日向泌陽縣法院提起公訴。

泌陽法院運用“雲間法庭”審理一起刑事案件並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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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防控肺炎疫情,避免因人員聚集所帶來的交叉感染,泌陽縣法院使用“雲間法庭”進行網上開庭,公訴人及被告人“隔空”通過“雲間法庭”參與庭審。

泌陽法院運用“雲間法庭”審理一起刑事案件並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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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吳某雙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吳某雙對公訴機關所提出的指控沒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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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陽縣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吳某雙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由於被告人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且當庭自願認罪,確有悔罪表現,遂依法判處被告人吳某雙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被告人吳某雙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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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然“疫情”把人們隔離,但法律永遠不會“隔離”正義,即使“疫情”當下,正義和公平也絕不會遲到或缺席。防控阻擊“疫情”、依法堅決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讓我們眾志成城、團結一心,堅決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屆時再看國泰民安、和諧穩定的繁華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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