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重磅】轉發收藏!疫情防控期間,國家及我省相關政策要點彙編(第一期)敦化發佈

為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近期國家和我省出臺了一系列政策舉措,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統籌抓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促進經濟平穩運行和社會和諧穩定。今天起,小編將陸續編髮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政策要點,便於您及時掌握。讓我們堅定信心,同舟共濟,共同打好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第一期先來了解發改系統、工信系統、財政系統相關政策要點↓↓↓


發改系統政策要點

一、國家發改委文件


(一)《國家發改委辦公廳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做好企業債券工作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20〕111號)

1.支持疫情地區和疫情防控企業發債融資。募集資金用於疫情防控的項目,申報條件相應有所放寬;允許企業債券募集資金用於償還或置換前期因疫情防控工作產生的項目貸款;鼓勵信用優良企業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對於自身資產質量優良、募投項目運營良好,但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允許申請發行新的企業債券專項用於償還2020年內即將到期的企業債券本金及利息。

2.簡化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債券業務辦理。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以及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新申請企業債券的,設立“綠色通道”,實行“即報即審”;實行非現場業務辦理模式;自動延長批文有效期;優化發行環節管理。

3.切實做好債券存續期間信息披露和本息兌付。持續做好信息披露;穩妥做好本息兌付。

(二)《國家發改委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支持鼓勵勞動者參與線上職業技能培訓的通知》(發改辦就業〔2020〕100號)

1.免費開放線上職業技能培訓資源。疫情期間,依託“工業和信息化技術技能人才網上學習平臺”(www.tech-skills.org.cn)、“技能強國-全國產業工人技能學習平臺”(PC端:skills.kjcxchina.com,移動端:skills.kjcxchina.com/m)、“學習強國”技能頻道、“中國職業培訓在線”(px.class.com.cn)、“中國國家人事人才培訓網”(www.chinanet.gov.cn)等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平臺,對勞動者實行重點課程免費開放。對湖北等疫情高發重點地區進一步加大線上職業技能培訓資源開放力度,擴大課程免費範圍。

2.完善線上職業技能培訓配套服務。基礎電信企業對在疫情期間參加線上職業技能培訓予以優惠。

3.加大線上職業技能培訓扶持力度。加大對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平臺建設支持力度。建立勞動者線上職業技能培訓臺賬,做好培訓積分管理。加強職業技能培訓線上線下融合,疫情結束後一年內,勞動者可依據線上培訓學時、學分等培訓成果,在公共實訓基地等線下培訓場所優先參加職業技能實訓。支持湖北等疫情高發地區合理整合用於職業技能培訓的各項補貼資金,依據學時記錄、在線培訓證書等對參加線上職業技能培訓的勞動者發放技能培訓補貼。

4.積極開展宣傳引導。鼓勵大企業、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社會培訓機構等在疫情期間免費開放線上職業技能培訓資源,免費開放培訓資源的單位名單和鏈接將在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全國總工會等部門和單位網站予以公佈。

(三)《國家發改委辦公廳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採取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 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20〕110號)

通過採取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進一步提高兩部制電價靈活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四)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國家衛健委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編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建設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建議方案的緊急通知》(發改辦社會〔2020〕120號)

組織各地根據地方疫情防控實際需求,圍繞本省(市級以上)需要緊急建設臨時集中收治醫院(病區)、提高重症患者診治能力、提高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能力等3個方面,以在建或可以馬上開工建設為主,抓緊進行摸底彙總,統計建設需求,項目要能夠在短期內建成並投入使用,服務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嚴禁藉機申報與疫情防控工作無關的項目。2月12日,我委聯合省衛生健康委下發緊急通知,按照國家通知要求組織各地做好項目摸底,由各級衛生健康部門進行審核把關後,錄入重大建設項目庫,全部納入我省防控疫情儲備項目,再根據國家通知要求進行遴選上報。

(五)《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加強投資項目遠程審批服務 保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項目辦理工作的通知》(發改電〔2020〕66號)

對實行備案制的投資項目,要嚴格執行告知性備案制度,一律通過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行網上備案。對實行審批制、核准制的投資項目,相關省級發展改革委要完善、暢通在線平臺互聯網端項目申報、進度查詢功能,指導項目單位上傳電子材料、實行遠程審批;具備條件的地方,應儘快完善網上出件功能。對審批、核准、備案文件,要指導項目單位通過在線平臺自行打印或由辦理機關通過郵寄方式送達項目單位。

(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有關政策。對國家急需重點調撥物資(含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醫用防護面罩、負壓救護車、紅外測溫儀等)企業給予專項支持。

二、省級層面文件


(一)《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發〔2020〕4號)

1.特事特辦優化審批。包括5項政策(1)開通快速通關綠色通道。對境外採購、捐贈的防疫物資,長春海關隨到隨檢,確保24小時暢通無阻。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對捐贈的防疫進口物資,符合免稅受贈主體條件的,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衛生健康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疫的物資免徵關稅;對免稅進口物資已徵收的應免稅款予以退還。(2)加快防控項目審批。對防控物資和配套部件、原材料生產等項目,實行邊生產邊審批。在施工、檢測、認證等方面,開闢一站式、全鏈條並行、現場審核通過後48小時內辦結的審批綠色通道。(3)簡化採購程序。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可不執行政府採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採購進口疫情防控相關物資無需審批。(4)加快信貸審批。對有關醫院、醫療科研單位及企業在衛生防疫、醫藥產品製造及採購、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開通信貸審批綠色通道、預留專項信貸規模。(5)投資項目網上審批。對實行審批制、核准制的投資項目啟動“不見面”在線辦理。對實行備案制的項目,一律通過在線平臺實行網上備案。

2.加大財稅金融及醫保支持力度。

包括5項政策:(1)加大財政保障力度。全省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大資金統籌安排力度。適時動用預備費等機動財力。省級財政要加大對市(州)、縣(市)防控庫款保障力度。(2)加強醫療費用保障。將符合衛生健康部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療方案覆蓋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患者救治費用個人自付部分由財政予以全額補助。異地就醫先救治後結算,報銷按參保地同級醫療機構支付比例執行。(3)落實工作補貼政策。對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源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給予每人每天300元補助;對參與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給予每人每天200元補助。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4)加大信貸支持力度。2020年1月1日以來用於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的新增貸款,省級財政按照不低於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靈活運用續貸、應急轉貸等措施。對受疫情影響、授信到期還款確有困難的中小微企業,銀行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2020年,省內各銀行機構對小微企業貸款餘額不得低於2019年同期水平。(5)減免相關稅費。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納稅人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減徵或者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納稅人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以延期繳納稅款。將我省藥品和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費降低至零元。

3.精準幫扶企業。包括7項政策:(1)幫助生產企業復工復產。對重點食品供應商給予貸款支持。協調金融機構幫助企業解決復產所需流動資金缺口。(2)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對已與國有企業簽訂合同的中小企業,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適當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國有企業要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和我省關於清理拖欠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賬款工作要求,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相關款項。(3)支持企業擴能轉產。支持疫情防控重點物資企業滿負荷生產。支持國家急需調撥物資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擴大產能、提質增效,對近期形成產能。推動產品相近並具備基礎條件的企業及時轉產。疫情過後,剩餘產品國家收儲,並幫助企業及時轉型。(4)緩繳社會保險費及醫療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對因受疫情影響未按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先享受醫保待遇,後補辦補繳。(5)適度減免租金。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可以減免或減半徵收1至3個月的租金;對存在資金支付困難的中小企業,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6)延期繳納水電氣費。對受疫情影響、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水電氣費的企業,可向水電氣供應企業申請辦理延期繳納費用,最長不超過3個月。延期繳費期間不得斷供且不收取滯納金。(7)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對企業受疫情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受到的一般性行政處罰記錄,不推送至“信用中國”。採取便利信用修復流程,幫助企業重塑信用,規避失信風險,保障企業在融資貸款、招投標領域不受相關限制。

4.做好民生兜底工作。包括5項政策:(1)支持企業不裁員少裁員。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疫情防控期間,受疫情影響失業的參保人員,可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90%領取失業保險金,執行期限至疫情結束。(2)穩定企業勞動關係。對因疫情導致勞動者暫不能返崗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或退回勞務派遣用工。(3)穩定貧困家庭收入。高度關注存在返貧風險的勞動力,以縣為單位開發一批臨時“扶貧特崗”。開發5000個臨時公益性崗位,對因疫情影響面臨返貧風險和無法外出務工的貧困勞動力給予兜底安置。(4)按時足額髮放社會保險待遇。按月預發養老保險待遇。對領取待遇人員未按期辦理資質認證的,不暫停待遇的發放。對未能及時辦理新增退休人員申報的,經審核後,自審核次月起補發養老金。(5)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按需直接予以臨時救助。對因探親、旅遊、務工等原因留吉患病,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流動人口,由當地直接實施臨時救助。

5.強化防疫科研支撐。包括2項政策:(1)加快聯合攻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治開展科技協同攻關。疫情一線防控人員結合疫情臨床防控開展的科技攻關研究,優先納入省科技發展計劃予以支持。對取得重大突破的,給予獎勵。(2)支持企業研發。全力支持企業加大疫苗、醫療器械開發等投入,其發生的符合條件的研究開發費用、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依法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優先、及時、足額為符合條件的相關藥品、試劑、疫苗研發機構採購國產設備辦理退稅。

(二)《關於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民生商品價格管理的通知》(吉政辦明電〔2020〕8號)

自2020年1月25日我省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應急響應起,至應急響應終止,對我省銷售的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口罩、消毒殺菌用品及相關醫療器械等醫用商品和藥品,以及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肉、蛋、菜、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價格實行差價率控制措施,購銷差價率不得超過25%。(國家沒有出臺價格干預措施。全國多個省(市)出臺了不同形式的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差價率水平在15%-35%之間)


工信系統政策要點

一、國家及部委出臺相關政策


工信部:2月9日,工信部印發《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幫助中小企業復工復產共渡難關有關工作的通知》(工信明電〔2020〕14號),明確將採取全力保障企業有序復工復產、進一步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財政扶持、進一步加強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扶持、進一步加強對中小企業的創新支持、進一步加強對中小企業的公共服務、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等六方面20條措施,幫助廣大中小企業堅定信心,強化措施,實現有序復工復產,渡過難關。

中國銀保監會:2月14日,印發《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務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0〕15號)。通知明確,要全面服務受疫情影響企業復工復產。各銀行機構要提早謀劃、及時掌握企業信息,優化信貸流程,合理延長貸款期限,有效減費降息,支持受影響企業有序高效恢復生產經營。要求各機構要更積極有效地將企業和個人保護生態環境、履行社會責任、踐行社會公德、誠信行為表現等情況納入信貸審批、產品定價和風險管理流程。

二、我省出臺相關政策


省政府先後出臺了《關於切實強化穩增長措施 確保一季度實現“開門紅”的通知》(吉政明電〔2020〕2號)、《關於做好企業復工和節後錯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吉政辦明電〔2020〕6號)、《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保經營穩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辦發〔2020〕2號)等政策,確保全省工業企業平穩、安全復工復產,經濟穩定運行。


財政系統政策要點

一、國家層面政策情況


《財政部、發改委、工信部、人民銀行、審計署關於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強化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資金支持的緊急通知》(財金〔2020〕5號)。政策要點:一是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實行名單制管理,並動態調整;二是對名單內企業,人民銀行通過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信貸支持;三是中央財政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四是各級財政、審計部門強化資金監管和跟蹤審計,確保專款專用。

二、省級政策情況


(一)支持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政策。2月7日,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扶貧辦等部門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吉民電〔2020〕16號),一是將受疫情影響無法就業且符合低保等條件的農村返貧人口及時納入低保、特困、臨時救助等救助範圍。二是將因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個人納入臨時救助範圍,對造成重大生活困難的採取一事一議加大救助力度。三是按照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的要求,及時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二)支持疫情防控期間擴大或保障蔬菜、生豬等生活必須品供應政策。2月8日、11日分別出臺《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擴大蔬菜生產增加市場供應支持政策的通知》(吉政辦明電〔2020〕7號)《吉林省畜牧局、吉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關於對一季度供應能力強的養殖企業給予獎勵實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聯發〔2020〕16號),一是對符合條件的在田作業溫室挖掘產能給予補貼,增加生產面積部分每畝補助3000元(擴增面積不足1畝的,按每平方米4.5元補助)。二是對在2月底前啟動恢復生產的閒置溫室每畝補貼3000元,與在田作業溫室挖掘產能給予的補貼不可重複獲得。三是對一季度生豬供給能力強的養殖企業(場)給予一次性獎勵,即1-2萬頭的獎勵30萬元;2萬頭以上的獎勵50萬元。

(三)支持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政策。2月4日、12日分別出臺《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積極促進疫情防控期間貧困勞動力就業切實穩定貧困家庭收入的通知》(吉政辦明電〔2020〕4號)《吉林省人社廳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的通知》(吉人社明電〔2020〕16號),一是支持實行援企穩崗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企業返還上年繳納失業保險費50%,同時放寬中小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裁員率標準。二是對受疫情影響符合條件企業給予最長6個月社保費緩繳期限,幫助企業穩定生產經營。三是支持開發臨時性扶貧特崗和公益性崗位,對符合條件的扶貧車間給予財政獎補,對吸納貧困人口的返鄉創業基地、初創企業給予優先支持,幫助因疫情無法返崗或不能外出就業的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四是對在春節期間(截至2月9日)開工生產、配送疫情急需物資企業以及按政府要求轉產防疫物資企業,吸納失業勞動力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每戶企業不超過5萬元給予一次性補貼,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五是對為重點企業提供職業介紹服務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按照推薦成功上崗人數,給予1-8萬元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六是支持省級創業創新實訓基地和省級農民工返鄉創業示範基地降低或減免創業者場地租金等費用。

(四)減免疫情防控期間中小企業租金政策。2月14日,出臺《吉林省財政廳關於落實省政府疫情防控阻擊戰中適度減免中小企業租金政策有關工作事項的通知》(吉財資〔2020〕87號),對符合標準的中小企業,承租省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及其所辦企業房屋,並用於經營用房的,自1月25日期減免或減半徵收1至3個月的租金。

審核:劉豔 劉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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