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戰“疫”一線】荊門市首例妨害疫情防控非法經營案宣判

(通訊員 雷豔芳)2月24日上午,由荊門市東寶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荊門市某大藥堂連鎖有限責任公司、杜某某非法經營案在荊門市東寶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東寶區法院採納了東寶區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議並當庭宣判,判處被告單位荊門市某大藥堂連鎖有限責任公司罰金50萬元,並對違法所得予以追繳;判處被告人杜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被告單位、被告人當庭認罪服判。該案是荊門市首例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從審查起訴、提起公訴到開庭審理、一審宣判僅7日。


【戰“疫”一線】荊門市首例妨害疫情防控非法經營案宣判


據瞭解,因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荊門市城區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2020年1月21日至22日,荊門市某大藥堂連鎖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助理杜某某為牟取暴利,在進貨成本沒有發生明顯變化的情況下,指令該公司所屬藥店將購進的一次性使用口罩加價銷售,兩日共計銷售口罩6273袋,非法獲利155769元。

在該案調查、偵查期間,東寶區檢察院主動加強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安機關的聯繫,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就案件定性、事實認定、證據收集等工作提出意見。案件移送至東寶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此案的肖必輝副檢察長帶領檢察官助理加班加點迅速依法對該案進行審查,由於提前介入及時,引導偵查有力,承辦檢察官在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前便已全面掌握案件事實材料,僅用一天時間就將該案起訴到法院。

疫情發生以來,東寶區檢察院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見》、“兩高兩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省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充分履行檢察職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參與疫情防控工作。該案的迅速辦理,正體現了檢察機關以實際行動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營造有利司法環境的檢察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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