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4 涉嫌11項罪名,縉雲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以丁瑞隆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提起公訴

涉嫌11項罪名,縉雲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以丁瑞隆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提起公訴


2020年2月21日,縉雲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以被告人丁瑞隆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07年以來,被告人丁瑞隆糾集他人在縉雲縣五雲街道及周邊各地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聚眾賭博、開設賭場、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以被告人丁瑞隆為首要分子,被告人劉川、陳斌為組織成員的惡勢力團伙,他們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其中,被告人丁瑞隆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非法拘禁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開設賭場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介紹賄賂罪等11項罪名,所涉罪名之多,系我院建院以來所罕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