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劉建榮販賣毒品案一案,祁東縣人民法院2020年1月19日判處被告人劉建榮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劉建榮 祁東 販賣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