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
張家港市發佈第10號通告
按照蘇州統一部署要求
啟用疫情防控“蘇城碼”
張家港市關於使用疫情防控“蘇城碼”的通告
(第10號)
為深入推進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統籌推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蘇州統一部署要求,我市從2020年2月22日起啟用疫情防控“蘇城碼”。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蘇城碼”是蘇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指定的通行服務碼,疫情防控期間在全市範圍內通用,可以作為廣大民眾日常出行的重要憑證,同時作為防疫人員查驗的主要依據。
二、“蘇城碼”面向民眾開放,準備返(來)張家港人員和已在張家港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必須主動申報,鼓勵已在張家港的本市戶籍人員主動如實申報,以方便快捷通行。本市戶籍人員未能申報的,可以按原有規定和方式出行。
三、申請人員可以通過掃描指定二維碼,或登錄支付寶APP搜索“蘇城碼”點擊進入,或關注“蘇州公安微警務”等微信公眾號點擊“蘇城碼”登錄模塊。申報人必須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方可自動獲取“蘇城碼”。
四、“蘇城碼”實行紅、黃、綠三色動態管理。顯示紅色,說明系疫情重點地區來張家港人員或者未解除醫學管理措施人員;顯示黃色,說明系發熱門診留觀人員的共同居住家庭成員,有乾咳、發熱、呼吸困難等症狀人員和其他需要關注人員;顯示綠色,說明系未見異常或者已解除醫學管理措施人員,其中對來張家港旅遊或者短暫停留等人員暫時設為“綠碼待定”。
五、持紅碼者,均應在定點醫院診治或者實施隔離醫學觀察14日 ;持黃碼者,應實施隔離醫學觀察7日。持紅碼和黃碼者滿足解除條件後可自動轉為綠碼。持綠碼者,如出現乾咳、發熱、呼吸困難等症狀,應立即前往就近醫院發熱門診就診,並主動如實申報。對不如實申報的,將納入個人徵信系統懲戒;情節嚴重的,一律嚴格依法追究責任。
六、持紅碼和黃碼者,禁止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通行。持綠碼者,可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通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按需持碼出示,並配合體溫檢測等工作。持 “綠碼待定”者,限其在必需的工作生活區域通行。
七、居民小區(村)、機關部門、企事業單位、車站碼頭、商業樓宇、旅遊景區景點、文化體育場館等場所以及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管理者或者經營者可以通過“蘇城碼”協助核驗人員身份。
八、“蘇城碼”採集的所有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相關信息用於疫情防控之外的任何用途。
如有疑問,請諮詢12345。
張家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22日
“蘇城碼”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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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簡單,靈活運用
大家都學會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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