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房產證孩子名下,不願離那方想分,怎麼辦?

冷ly


房產證在孩子名下,雙方都沒有分配的權利!

1、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之前有協議的除外,比如房子就給了孩子名下,雙方都得履行承諾,唯有的只是孩子的監護權!如果雙方的任何一方想離婚後爭奪房子,我想法院都不會支持!

2、按照新婚姻法,離婚是雙方到場簽字才能准許離婚,比之前只要有一份協議或是委託書就可離婚確實嚴格了,這是好事兒!可以緩解雙方,可以有更多的思想冷靜,不會導致盲目,氣頭上做出一鬨而散的局面。

3、不願意離婚一方並不等於就不能離婚了,只要分居達到時限,夫妻名義名存實亡,一方完全可以法院起訴你,約束你到場的方式。如果僅僅是因為不願意離婚以分房子為要挾這是最愚昧的做法,無論從情理還是法理都得不到支持,唯有自己努力拿出自身比對方的優越條件來獲得法院偏向於你,得到孩子的監護權,撫養權才是正道。

雙方本著真誠去溝通,暫時分開給雙方都有冷靜而更全面去考慮清楚,能不離最好,建立經營一個家庭真的不容易,分散一個家庭卻可以在一念間。婚姻路上且行且珍惜吧!


優優振邦


夫妻離婚,房產證在孩子名下,不願離婚的那方想分房子,是不行的。父母離婚牽扯不到子女的財產,更無權分割子女名下的房產。

第一、夫妻離婚,哪些財產可以分?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在感情確已破裂的情況下,可以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也就意味著,只有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才可以分割,其他人的財產是不可以分割的,包括但不限於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親友代為保管、管理的財產。

具體可以分割的財產主要是以下這些婚姻期間取得的財產:

01、工資、獎金;

02、生產、經營的收益;

03、知識產權的收益;

0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指定受益人的除外);

05、其他共同財產。比如用共同收入買的住房,個人房產在婚姻期間收取的租金等。

第二、哪些財產不可以分?

根據我國《婚姻法》和《物權法》的規定,除了夫妻共同財產之外的所有財產都是不可以分割的。具體來看,大致有以下這些類型:


01、國家、集體、單位的財產不可以分;

02、第三方的財產不可以分;

03、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可以分。

法律認定的個人財產主要是以下這些,離婚時,這些財產都不在分割範圍內:

01、婚前個人財產;

02、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後續治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

0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指定只給一方的財產;

0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私人物品;

05、其他個人財產。

第三、孩子名下的房產為什麼不能分?

孩子雖然是夫妻共同生育的,但孩子具有獨立人格,在法律上是獨立的主體,相對於夫妻來說,就是第三人。

房子很可能也是夫妻共同贈與給孩子的,但一旦這個房子的產權落到孩子名下,房產證已經辦理下來,這個產權就已經確定,跟夫妻就沒有關係了。

又基於不動產公示、公信的登記原則,這個贈與無法無理撤銷,那麼產權狀態就是固定的。

另外,孩子如果未成年的話,這個贈與更是無法撤銷,基本找不到合法理由。孩子在未成年階段,只能純獲利益,不能受到損害,作為監護人的父母也不能做有損孩子利益的事情。

因此,這個房子以離婚為理由,對方想分割一部分產權,在法律上行不通。

01、夫妻無權分割第三方財產

孩子是第三方,不是婚姻方,無權分割這個房產。即便分割,在法律上也是無效的。

02、孩子未成年,利益保護更嚴

如果孩子未成年,還要處分他的房產,也是無效的。

實踐中,有些夫妻離婚了,會採用變通的方式分割房產。比如,用那個房產抵押融資,分割融資來的資金,任由房產被處置。還有的就是把房子賣了,分割售房款。

這些行為在孩子未成年時,可以由父母代理實施,也能實現處置的目的。但這個行為是侵害未成年人財產利益的行為,孩子可以起訴父母侵害自己的財產利益。

第四、怎麼辦?

從法律上說,即便夫妻在離婚協議中,把孩子名下的房子分割了,這部分分割內容也是無效的,因為無權處分孩子的財產。寫進去和不寫進去的法律意義是一樣的,但在實踐中,可能會成為對方糾纏的理由。

如果採用抵押融資或買賣的方式,根據本地不動產管理部門的操作實踐,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出面,簽署不損害未成年人利益的承諾書後,才能辦理登記手續。

也就是說,只要有一方不到場簽字,這個事情都是辦不了的。但各個地區執行《民法通則》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尺度會有差異,當地如何執行,需要再次落實。

如何阻止對方的要求?

小菜認為,可以採用3種處理方式:

01、雙方協商

儘量不要損害孩子的財產利益,即便想處理,這個要求也是不合法的,把這個規定告訴對方,能協商處理是最好的。

02、訴訟離婚

如果協商不通,那就走法院離婚程序,一到法院提這種要求,必然會被駁回,不能如願。

03、給些費用

如果你想離婚,對方也同意,只是想在房產上要些利益,如果你也確實想從婚姻中跳出來,那為孩子保住財產,給對方些補償也是可以的。

綜上分析,法律規定明晰,事件也不復雜,協商是最好的,如果不成,訴訟的話代價應該是最低的,簡潔一點的處理方式就是補點錢給對方。具體如何操作?請根據自身情況決策。


房壇法菜


在具體房屋分割過程中,如果夫妻雙方就房屋所有權的歸屬無法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國家婚姻法解釋的第20條的規定處理,即: 1.夫妻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的,應當准許; 2.夫妻雙方中的其中一方主張房屋房產所有權的,由於房屋評估機構按照現在房屋的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房產所有權的夫妻一方應當給予房屋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夫妻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房產所有權的,根據夫妻雙方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如果離婚之前在夫妻雙方房屋貸款還沒有完成還貸的,可以按照以下兩種情況來處理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時房子的歸誰。 1.如果夫妻在離婚前還沒籌錢還清所有房屋貸款的,並且已經拿到房屋房產證解壓,夫妻雙方可以把房子賣掉分錢,還清籌措的錢款,或是辦理離婚房屋析產過戶住房給夫妻雙方的其中一方。 2.如果房屋沒還清貸款,這樣房屋產權抵押給了銀行,暫時是不屬於夫妻兩個的,你們夫妻雙方無權辦理房屋分割住房產權手續,可以把房屋分割細則寫入夫妻雙方的離異協議,再夫妻雙方離異協議拿去公證一下,以後還清貸款,在依照夫妻雙方離異協議好的去分割住房產權。


胡定優


您好,我是@小強講房產買賣知識 ,您的問題我的觀點如下:

關於離婚財產分割,是個很難解決的問題,法律上也有各種各樣的情況,但是對我們普通老百姓來說,很少遇到特別難解決的情況,您說的這個情況其實並不難,搞清楚兩點,就好解決了。

1.孩子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如果已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那麼他名下的房產是個人有完全處置權,即父母等監護人是無權干涉他對他自己的房產的所有權,也就是說,離婚,父母也沒有權利要求孩子分割他的房產,除非他自願。這種情況包括孩子在有完全民事行為後自購的房產,有民事行為能力後父母或其他人贈與的房產。在有民事行為能力之後,他自購的房產自己完全擁有一切權利,與他人無關。而長輩贈與的房子,是一種贈與行為,也都是他個人的財產,父母也無權分割。

2.孩子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比如孩子未成年或者有生理心理缺陷等導致民事行為能力受限。這種情況下,孩子購房是必須有監護人的,並且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購房行為,可以視為父母或者長輩的贈與行為。這種情況下,如果夫妻離婚,也無權分割房產,因為在法律中有規定,父母作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分割未成年孩子的財產必須有利於孩子,如果不利於孩子,法律是不支持也是不允許的,所以離婚夫妻要分割財產,如果孩子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不被法律認可的。

綜上,如果孩子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他名下的房產,在父母離婚後,是不能被分割的;如果孩子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那他名下的房產是否分割,完全由他個人決定,父母無權干涉。

以上是我的觀點,希望對您有用。

我是@小強講房產買賣知識 ,用公正的立場、嚴謹的態度、專業的知識為您提供買賣房產信息諮詢。如果您有更多想了解的,可以隨時私信我,我會給您提供更全面更專業的購房諮詢。如果覺得對您有幫助,請點個贊加個關注。如果您有不同意見,歡迎隨時交流學習,共同進步。


小強講房產買賣知識


夫妻離婚,房產證孩子孩子名下,房產能不能分割,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房產證登記在孩子名下,有兩種情況:一是家庭的共有財產;二是孩子的個人財產。要具體弄清房屋的產權,不是看房產證(不動產證),而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不動產權屬管理部門(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管理中心)的不動產登記薄。登記薄上面有非常明顯的界定,房產的權屬登記是個人所有、夫妻共有和家庭共有。

通過上面分析,縣、區級自然資源局的不動產登記薄上,登記為孩子個人,離婚時,房產不可分割,因為,夫妻離婚不能分割第三方財產;如果登記為夫妻共有,夫妻離婚時,雙方一人一半;如果登記為家庭共有,夫妻離婚時,夫、妻、子各分得三分之一。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為了孩子,能不離婚,最好別離婚。沒有愛情有感情,沒有感情有親情,退一步,海闊天空,恩愛白頭!


江曉01


這種離婚房產分割,分為很多種情況。以下情況屬於夫妻共同財產: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出資購買的房子,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即使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2、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各自父母出資份額共有,當事人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3、夫妻一方婚前簽訂購房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辦理貸款,婚後夫妻二人共同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方名下,離婚時該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以下情況算一方個人財產: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的名字啊,按照婚姻法規定,視為出資人只對子女一方的贈予,該房產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2、夫妻某一方想自己出錢獨立買房,可以借用父母的名義買房,再由父母贈予自己。按照法律規定,當一方的父母不說明財產是贈予夫妻雙方的話,被認定房產只對一方的贈予。3、雙方婚前訂立財產協議,並且進行公證,這樣婚後房產歸屬就參照協議來執行。4、配偶一方主動聲明放棄房產所有權。


95後軟裝設計大咖


您好,這種情況下是不能請求分割的,父母給子女買的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屬於子女個人所有的財產,而夫妻雙方離婚只能請求分割雙方共有的財產不能請求分割任何第三人的財產,即使是未成年子女的財產父母也無權請求分割。您說的這種情況如果孩子是未成年的情況下建議在離婚時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這樣你既可以合法的與孩子居住在該房屋,也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小李以案說法


這個要蒐集證據證明為夫妻共同財產,登記在子女名下才行,具體情況如下:

對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購置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及子女名下或僅登記在子女名下的不動產,離婚時應審查夫妻雙方進行不動產產權登記時的真實意思表示,通過甄別儘可能排除夫妻雙方存在逃避債務、規避執行等行為的嫌疑。

對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購置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及子女名下的不動產,一般應認定為夫妻雙方與子女共有。在產權登記中未約定為按份共有的,應認定為共同共有。

對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購置產權僅登記在子女名下的不動產,如果夫妻雙方一致認可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子女名下的真實意思並非將不動產贈與子女,該不動產一般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夫妻一方主張該不動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主張為對子女的贈與財產,則應由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夫妻一方承擔舉證責任,否則一般應認定為對子女的贈與財產,離婚時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但夫妻間的財產約定不能對抗基於物權公示公信發生不動產交易的善意第三人。


杭州李律師


未成年

父母無權分割子女房產的,除非不影響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下可以出售。

從孩子到其成年這段期間,房產處置權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代理行使。按照規定,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房屋不能隨意轉讓、交易,必須是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利益才有例外。否則,日後孩子一旦提出異議,認為父母侵犯了其合法權益,父母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成年人

成年子女是有完全行為能力人,屬於獨立的家庭,父母是無權分割的。


房產乾貨


1、首先看監護人是哪一方

2、監護人的方是可以獲得孩子份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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