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即日起 平頂山市範圍內解除自然村(居民小區)封閉管理

平頂山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令第19號

各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各專項工作組、各成員單位,市直各部門:

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現下達命令如下:

一、分區分級防控。新華區、衛東區、湛河區三區的城區下調為中風險區域,積極有序復工復產,儘可能減少疫情防控對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全市其他區域為低風險區域,全面恢復生產生活秩序。依據疫情發展態勢和防控工作要求,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將適時調整縣域風險等級。

二、堅持外防輸入。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社會防控組牽頭,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局會同三大通信運營商運用大數據手段做好返平來平人員監測分析,並每天實時反饋所在縣(市、區)。對疫情防控重點地區(湖北省特別是武漢市、浙江省溫州市)返平來平人員,各縣(市、區)負責對其集中隔離14天進行醫學觀察;其他地區返平來平人員沒有“健康證”的,各縣(市、區)負責對其居家隔離14天進行醫學觀察;對各類藥店銷售退燒藥按現行辦法繼續實行實名制登記,跟蹤排查,確保管控到位、不漏一人。在此基礎上,撤銷全市所有道路卡點和火車站分流點。

三、暢通人流物流。對確診、疑似病例和醫院留觀人員的居住地,按樓棟單元、自然村,由各縣(市、區)實施14天封閉管理醫學觀察;對確診、疑似病例和醫院留觀人員的密切接觸者,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在此基礎上,全市範圍內解除自然村(居民小區)封閉管理,人員、車輛進出居民小區實行手機掃碼或登記制度。逐步恢復城市公交、班線客運、出租車(網約車)運營,營運主體落實防控措施,實行一車一碼、掃碼上車。

四、開放公共空間。全市範圍內公園、廣場、露天運動場、公廁等公共服務設施,有序向市民開放。同時,要嚴格管控措施,明確責任人員,堅持科學消殺,控制人員流量,杜絕人員聚集。

五、有序復工復產。在安全防護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全市工業建築業企業和重點工程項目向同級疫情防控指揮部備案後,應復盡復;商超、便利、果蔬、餐飲(不提供堂食)、住宿、理髮等生活性服務企業(商戶)經鄉(鎮、街道)疫情防控指揮機構備案後,准予復工復業。各類個體診所和專科醫院暫緩複診。家政服務行業、室內休閒娛樂場所、室內健身場館、培訓機構、封閉景區景點和農家樂等企業(單位)暫緩復工復業。各類學校(含大、中、小學,職業院校,學前班,幼兒園)暫不復課。

六、嚴控人員密度。商場、超市、便利店、果蔬店、農貿(批發)市場、飯店、賓館、公園、廣場等人員密集場所要合理安排營業(開放)時間,嚴格限制人流量,確保人員保持1米以上間距。凡進入室內公共場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員,必須測量體溫,手機掃碼進入。發現體溫異常者應立即報告轄區指揮部。不得在公共場所進行廣場舞、健身操、棋牌等聚集性活動。

七、增強防控意識。強化輿論引導,廣泛宣傳疫情防控知識,倡導市民錯峰出行,規範購物、就醫等行為,老人、兒童等易感人群儘量勸阻不外出。市民外出必須佩戴口罩,做到不串門、不扎堆、不聚餐,減少人員聚集。

八、壓緊壓實責任。落實黨委、政府屬地責任,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及時糾正偏頗和極端做法,不搞簡單化一關了之、一停了之,保持經濟平穩運行和社會和諧穩定。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切實做好復工復產各環節全過程的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生產生活秩序。落實部門監管責任,運用“標準+案例”方式做好復工復產指導,向每個企業派駐首席服務官,幫助企業解決復工復產困難,指導企業提高疫情防控能力。

全市各級各部門此前發佈的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各項規定,與本令不一致的,按本令執行。

平頂山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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