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10問答


疫情防控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10問答


疫情防控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10問答


01、國家最近出臺了哪些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財政部、稅務總局最近出臺了一系列疫情防控相關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在鼓勵公益捐贈方面,出臺了《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


二是在支持防護救治方面,《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


同時,為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貫徹落實相關稅收政策,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號),對包括個人所得稅在內的相關稅收徵收管理問題做出明確。


02、支持防護救治方面個稅優惠政策包括哪些內容?


支持防護救治方面,個人取得政府規定標準的疫情防治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個人取得單位發放的預防新冠肺炎的醫藥防護用品等免徵個人所得稅。


03、鼓勵公益捐贈方面個稅優惠政策包括哪些內容?


鼓勵公益捐贈方面,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應對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此外,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應對疫情物品允許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04、我省出臺了哪些與疫情防控相關個稅便民措施?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為最大力度支持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把時間和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治工作,對政府給予的疫情防控臨時性工作補助,不進行個人所得稅申報,疫情防控期間對其暫緩開展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後續工作採取專業輔導、精簡資料、便捷辦理。


05、哪些人取得疫情防治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


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參與疫情防控人員,可以按相關規定享受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稅優惠。


06、哪些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可以享受免徵個人所得稅優惠?


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政府規定標準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


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


07、從什麼時候開始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可以享受免徵個稅優惠?


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稅優惠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08、民營企業發給個人用於預防新冠肺炎的醫藥防護用品,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規定,單位發給個人用於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因此,民營企業發給個人的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


09、企業發給個人現金以購買醫療防護用品,可否免徵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規定,單位發給個人預防新冠肺炎的醫藥防護用品等實物,免徵個人所得稅;直接發放現金的,需計入工資、薪金收入,計算個人所得稅。


10、什麼時候發放的用於預防新冠肺炎的醫藥防護用品可以免個稅?


支持疫情防控方面個稅優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由財政部、稅務總局另行公告。在此期間發放的用於預防新冠肺炎的醫藥防護用品可以免個稅。




疫情防控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10問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