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8号令

各苏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旗直及驻库中区市直单位:

按照《通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下达如下命令:

一、自即日起,全旗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部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学校和培训机构另行通知)。所有人员工作期间一律佩戴口罩,避免人员聚集,尽量减少会议,确需召开的会议可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召开。要全面做好办公场所消杀、通风和职工上下班体温检测等工作,发现职工发热、干咳等症状,立即报旗卫健部门。同时,要落实共建社区的管控责任。

二、继续强化基本单元管控,社区(小区)居民进出继续实行实名测温登记制度,居民当日仅限一次外出(除上班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外,并在所在单位进行测温),非本社区(小区)居民一律禁止进入本小区;嘎查村要强化外来人员管理,严格执行镇级领导包户制度,对进入嘎查村的通辽市以外往返人员全部测温登记造册,并逐级上报。同时,必须严格落实四类重点人员自进入我旗之日起隔离观察28天、通辽市以外人员自进入我旗之日起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并由属地落实隔离管控和“四包一”管控措施。坚决杜绝人员聚集,严禁走亲访友、聚餐聚会等非必要日常活动。

三、继续保留省际、省界、高速公路进入我旗的公路交通防疫检查站或交通卡口,其余县际、镇级、嘎查村交通防疫检查站或交通卡口一律撤销。

四、继续暂停营运公交车、客运班车,严禁三轮车和私家车载客运营;允许私家车上路行驶;允许出租车按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营运,做到“一客一消毒”。司乘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乘客乘车必须实名登记,如乘客不配合一律拒载。乘客在支付乘车费用时,为避免交叉感染,建议尽量采取微信、支付宝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五、继续暂停网吧、游戏厅、台球厅、电影院、舞厅、KTV、棋牌室、社区活动中心(室)、健身房、瑜伽室、洗浴足浴、保健按摩、美甲、美容院、烧烤、旅游景区、旅行社等经营和农贸市场、牲畜交易市场、庙会集市经营。其他行业恢复营业。恢复营业场所要严格遵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并坚决做到对进店人员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按照程序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各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一律佩戴口罩;强化通风消毒措施,保持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检查指导各营业场所把疫情防控措施坚决落实落细。

六、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监管,旗工信、工业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4号)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对复工复产企业返岗人员,其中四类重点人员要严格落实28天隔离管控措施,通辽市以外人员要严格落实14天隔离管控措施,并由属地严格落实“四包一”管控措施。


库伦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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