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甸縣法院院長到拱裡河開展第一季度“河長大巡河”活動

按照《羅甸縣全面推進河(湖)長制工作方案》的要求,2月20日,縣法院院長何騰榮率縣法院幹警及縣生態環境有關執法人員、逢亭鎮腮裡村和拱裡村村級幹部對拱裡河開展2020年第一季度“河長大巡河”活動。

  何騰榮同志在對拱裡河進行全程巡查中,重點針對是否存在汙水直排、侵佔河道、向河道傾倒渣土、垃圾汙染以及沿河違法採砂採礦和河道周圍是否存在垃圾堆放等情況進行排查。

羅甸縣法院院長到拱裡河開展第一季度“河長大巡河”活動

在排查中未發現以上會對拱裡河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的情況,腮裡村、拱裡村河流流段整體較為乾淨。在巡河結束後,何騰榮同志與鎮村幹部溝通指導如何做好河流保護工作,指出:一是要強化措施,做好河道日常巡查和保護工作,當發現問題時要及時制止並做好記錄;二是各級部門要加強職能聯動機制。鎮村兩級河長要主動加強與縣級河長、責任部門以及相關監管職能部門的聯繫,遇到突發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報告溝通和報送反饋信息;三是拱裡河流經的腮裡村和拱裡村之間也要做到信息互通,共同為保護河流、保護水生態環境做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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