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了一輩子的單位扣了養老保險,到了退休卻發現社保裡從來沒交過怎麼解決?

詹先愛77094408


非常感謝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

等到退休了才發現沒交養老保險,這個心還真大呢,自己的切身利益,都沒關注過。

不過遇到這種事情,基本已經排除單位是疏忽了,不要亂了陣腳,首先要收集相應的工作證明,合同、工卡、考勤、薪資單等,一切可以說明你在這單位做事,做了多久的正式文件。然後就是和單位交涉,不過一般都不會有結果。最後還是要付諸於法律途徑。勞動仲裁部門會根據單位的經營狀況,判定單位補償的金額,能追回多少損失,就要看運氣了。

就算與單位領導關係再好,說白了也是僱傭關係。凡事要多留個心眼,薪資、五險一金等關乎自己利益的,多看看,多查查,一發現問題及時止損,避免造成更大的個人損失。


起職場


樓主您好,如果你在工作單位工作了一輩子,並且每個月都按正常的扣除你的養老保險應交的費用。那麼按照正常的,實際上你所在的單位應當給你交納了社保。但如果你辦理退休的時候,你們單位沒有給你交社保,這種情況很明顯就不符合我們國家的一個法律規定。

因為不論是勞動合同法還是社會保險法,都有明確的規定,只要員工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起30日內就要依法為員工購買社保,所以說不購買社保的一個問題,已經嚴重違反了國家法律的相關規定,是屬於一個違法行為。那麼在這樣的前提下,你只能要求你所在的單位進行一個補交。並且你要拒絕經濟補償,因為一旦經濟補償之後,那麼你自己就不能夠享受到這個退休金的待遇了。

所以說最有效的辦法直接可以通過法院起訴。在起訴之前你要收集相關的證據,也就是說你要證明你曾經是這家企業單位的員工。從什麼時候簽訂的第一份勞動合同算起,一直到退休為止,一共工作了多少年?那麼在這這麼多年期間,實際上都應該按著正常為員工購買社保。

所以說這種情況實際上通過自身來維護合法權益已經比較困難了,因為你企業既然敢不交這個社保,說明他必定會有一個拖延的手段,如果一旦這個時間拖延過去,過了法定的退休年齡,那麼這種情況你的勞動合同將自動被解除,所以說這樣的話你就被動了。

我個人建議你還是直接去法院進行起訴,要求所在單位給你補交相應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費用。然後並且你已經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的話,就要依法辦理退休,可以享受這個養老金的待遇和退休醫保的待遇。本身這就是你應該享受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企業和單位都不應當拒絕。通過法院訴訟的形式來解決這個爭議,也是比較合適的。因為畢竟你到了退休年齡,如果你的養老保險一年費用都沒有交,那麼對你個人的影響非常巨大。所以直接通過訴訟手段去解決這個爭議比較合適。


社保小達人


你是這個單位正式職工嗎?有招工表或調令嗎?有檔案嗎?是什麼時間進該單位的?幹了一輩子?是多長時間?(59歲進去60歲退休!這也是一輩孑!)

第二,你是合同制職工嗎?簽有"勞動合同″嗎?在"勞動部門登記備案″了嗎?!

你不說清楚真實身份!我們怎麼給你解答?!

我這裡有位單位生活區"保潔人員″從1980年就在此"保潔"了!

但60後也沒享退休!

他頂別人姓名在此幹了一輩子!什麼名份都不存在!既沒登記也沒合同!


用戶黃山路老芋頭


這事太嚴重了,你不要在這裡浪費時間了,本來我們都有一點法律知識,就勞動仲裁的官司都可以自己應付,但你這個已經涉及到了退休,我估計你自己是搞不明白了,一定要請個專業點的律師幫你打官司,記住律師很多,專業的不多,一定要多問問,多打聽,找一個當地打勞動官司出名的律師幫你打,你這事不能怕花律師費,因為涉及到你後半生的生計問題,這是天大的事,開不得玩笑,大意不得,而且你不能拖了,要儘快處理。

我個人認為這已經不是簡單的勞動爭議案件了,這應該是社保權益賠償案件,應該直接走司法程序,

依據是《最高法司法解釋三》第一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還有明年1月1日,社保徵收方式會發生變化,聽說不能補繳了,所以你千萬不要拖了,明天就去找律師,把我說的話跟律師說明白了,一定要在1月1日前到法院把案子先立上,另外到勞動監察先把投訴的案子也立上,要勞動監察大隊給你出正式立案手續(不給你,你作啊,鬧啊,搏同情啊,反正不管什麼手段要,要到加公章的受理手續),這樣你就把時效鎖定了,也許官司打到最後,可以補繳,保證你以後能拿到退休金。千萬把我說的話記住了,當回事,明天就去處理。

千萬,千萬……


補充說明:由於這貼子閱讀人數比較多,我必須就幾個問題向讀者說明。

1.這個案子看著簡單,其實涉及到近十部的法律法規,可不是我上面說的一條法條就能解決的;

2.因為我不知道題主的具體情況和所在省份,所以上面的回答是有矛盾的地方,我也只有把所有的可能都寫出來了。其實在他解決問題時肯定是困難叢叢,到處碰釘子。具體講,我國現在就不繳社保這件事,就存在法律相互矛盾的問題,比如《勞動仲裁法》就規定是其受理範圍。法院受理要先走仲裁程序。而《社會保險法》又規定,不繳社保是行政問題,如果不登記由人社局的勞動監察大隊受理,如果登記了欠繳,就由地稅局受理投訴舉報。所以這4個部門就互相踢皮球,讓我們普通百姓……。各省根據自己對法律的理解制定了地方性的司法解釋。這就造成就同一問題各省的處理程序不一樣,有時還互相矛盾。就本案來說,在北京就是走行政投訴,肯定給你解決(北京法制環境確實比其它省要好一些);到了安徽,行政就不管了,你要走勞動仲裁;你再到江蘇,他就有時行政管,有時仲裁管;到了上海,是過去仲裁管,現在行政管……

3.我在前文裡出的辦法其實是有問題的,但我的目的是鎖定時效,因為明年1月1日不繳社保的事就統一由地稅局管理,我怕題主最後贏了官司也無法補繳,所以希望他能先立了案能適用老案老辦法,新案新辦法的法律原則。讓他先到法院,法院如果能把他案子先立了,過後會以未履行仲裁前置程序給駁回,我們就再走仲裁。到監察大隊我們不能說自己到過法院了,他們會勸你去仲裁,你就按百姓的方法,一哭二鬧三上吊,反正就是要他的手續。事後確實是他們管,又沒有幫我們解決這事,我們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告人社局(或地稅局)行政不作為。

以上這一切都是我在不瞭解情況和當地法規時的猜測,給他出的主意,我們的目的就是保住題主的退休金,讓自己的老年生活有保障。所以還是希望題主儘快找個當地的律師比較靠譜。


海燕精選



wu吳金泉


網友詹先愛77094408:我覺得你這個問題是空穴來風。理由是:

用人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為職工辦理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險,並與職工共同繳費。單位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這“五險”是缺一不可的。

你都快退休了,起碼你參保繳費得15年吧?就算你不清楚自己的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這十幾年來你的醫保卡(這幾年用社會保障卡)上沒給打錢嗎?就算你不知道醫保卡上有錢,也沒聽到工友們說嗎?各藥店都在門前廣告欄標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藥店,刷醫保卡”你也沒注意嗎?另外這些年來也沒收到過社保局參保繳費個人賬戶餘額核對函嗎?你用的是智能手機,不然你也不會在頭條上有用戶名,也不會在“悟空問答”提出問題,怎麼就沒用手機查詢過自己參保繳費的情況?

你真是個粗心的人,連關係到自己退休後生活有保障的社保大事都不關心,真不知道你是怎麼關心家人、關心工作的。

既然出了這事,我想你應該從兩個方面來解決這個問題,一是先與單位協商解決,由單位出面為你補齊社保繳費。二是協商不妥,去社保局反映,請他們幫助解決。三是單位收了職工的社保繳費,但沒交到社保局,這存在侵佔行為,如是民營企業應去公安經偵部門報案(國有企業去檢察院)。


我愛我家214230147


趕緊找相關部門維權啊,還磨嘰什麼?我覺得題主是在講故事,現實中,根本不可能發生這樣的事。如果真的發生了,我都不知道這個人糊塗蟲到什麼地步。首先,這麼多年,你從來就醫買藥嗎?其次,你從來不到社保中心辦事嗎?順便一查便知。再次,現在信息化程度這麼高,手機查詢、網上查詢等,渠道不要太多哦。


三思而後行5053333


告他,給你馬上補交,對於無法彌補的部分,必須給予補償金。


聖晉文化


收集證據 起訴單位!


悠悠woxin202


這樣的情況基本不可能。所謂的”一輩子”不是幾年而是幾十年,國企不會存在這個問題,民營企業也是近幾年才抓要給員工幫繳社保的問題,所以不會有數十年扣費不繳的情況。

在沒有實行社保卡前,養老保險繳費有繳費手冊,至到今天沒退休的人都還是有用養老保險繳費手冊繳費的,養老保險繳費手冊首頁是由自己填名字的,社保卡應該是自己持有的,沒繳費的人社保不會給你領取社保卡。

所以你的問題只是”聽說”幫繳社保而已,真的扣了錢沒幫繳費,你竟然看不到繳費手冊或社保卡不是幾年而是幾十年不聞不問?!你傻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