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臺疫情期間支持農業發展“17條”

央廣網合肥2月23日消息(記者梁明星)新冠肺炎疫情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造成了影響,農產品生產、運輸、銷售等環節不暢,蔬菜進城難、農資下鄉難、農業企業用工難。為此,安徽拿出17條措施支持疫情期間全省農業企業發展,幫助涉農企業共克時艱,努力把疫情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降到最低。

2月2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支持涉農企業平穩健康發展保障農產品供應的意見》(下文稱《意見》)正式發佈。《意見》從組織企業復工復產、加快農產品產銷精準對接、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推進企業降本減負、強化保障服務等五個方面,明確了17條具體舉措。

在組織企業復工復產方面,建立重點涉農企業名錄和復工復產時間表,實行清單式精準分類管理。優先支持飼料、畜禽屠宰、農產品加工以及種子、農藥、化肥等農資生產和農產品物流配送等生產經營企業加快復工復產。落實好蔬萊等重要生活物資和農業生產資料點對點保供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確保“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

截至目前,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已為近300家農資企業出具《農資保供企業資質證明》,保障農資正常運輸。與此同時,全省1.2萬餘名農技人員進村入戶,對春耕備耕工作開展指導服務。

財政金融支持力度也將加大。對持有祖代以上有效《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養殖場(戶),按每套3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將生豬養殖場(戶)貸款貼息補助範圍由年出欄5000頭以上,調整為年出欄500頭以上。將與疫情防控重點物資保障相關的企業納入國家專項再貸款、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專項貸款和貼息政策支持範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涉農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礎上下浮10%以上。政策性擔保公司擴大反抵押範圍,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

此外,全額退還疫情防控期間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涉農企業用水、用氣價格均下調10%,期限為3個月。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涉農企業,可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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