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統籌 “兩所”聯動 特殊人員平安回家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處於關鍵時期,在做好疫情防輸出、防輸入、防擴散工作的基礎上,如何使刑滿釋放人員平安回家顯得尤為重要。內蒙古烏蘭浩特市委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在得知2月15日和2月17日有2名烏市籍人員刑滿釋放的消息後,分管副市長何青海第一時間召開會議,親自安排部署相關工作。同時要求所轄司法所、派出所充分發揮“兩所”聯動作用,堅決做好刑滿釋放人員返鄉安置工作。


領導統籌 “兩所”聯動  特殊人員平安回家

胡某,男,30歲,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在保安沼監獄服刑,於2020年2月17日釋放,屬於“三無人員”,面臨返鄉安置問題。

2月16日,烏蘭浩特市司法局局長孫福斌帶領相關股室及律師等一行4人到保安沼監獄協調胡某釋放後的安置問題。在監獄工作人員的配合下,幾經周折,最終聯繫上胡某在吉林省遼源市生活的姐姐,在得知其弟即將釋放的消息後,表示願意將胡某接到她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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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的安置問題雖然有了著落,但面對當前嚴重疫情,烏蘭浩特市司法局工作人員不敢有任何麻痺大意,2月17日中午,司法局工作人員帶著為胡某買的生活必需品在進入烏市的高速路口與監獄送來的胡某進行交接,隨後,與所轄派出所民警共同安排胡某到指定的賓館休息。17日下午,所轄派出所王健存所長為其辦理了戶口本和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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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姐姐原定17日從遼源市趕到烏蘭浩特市接他,但由於買不到直達烏蘭浩特市的車票只能到白城。疫情在前,為確保刑滿釋放人員如期安全回家,17日下午,司法局與派出所民警一行3人驅車趕往白城護送胡某。17日晚19:46分,胡某姐姐到達白城,雙方成功對接。由於時間已晚,姐弟二人當天無法返回遼源市,工作人員又為其安排到賓館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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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安排妥當後,司法局與派出所民警一行3人返回烏蘭浩特市已是當天晚上十點多,工作雖然辛苦,但能夠把刑滿釋放人員安全交到親人手上,圓滿完成護送任務,三人表示十分欣慰。

領導統籌 “兩所”聯動  特殊人員平安回家

周某,男,59歲,離異,無居所,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於2020年2月15日刑滿釋放(監獄已提前告知家屬)。正值疫情期間,監獄幹警將其送回烏蘭浩特市後,給周某兒子打電話,但周某兒子的兩個號碼都處於關機狀態,致使獄警與家屬無法銜接,情急之下他們找到了戶籍地司法所和派出所。

和平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員瞭解情況後,主動擔當、聯合行動,通過多方渠道很快聯繫上了周某的兒子。但起初周某兒子表示,周某與自己的母親離異多年,對自己沒有盡到撫養和監護義務,父子之間感情早已破裂,不同意與周某共同生活。經過“兩所”工作人員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耐心疏導和勸解,周某兒子的態度慢慢發生了轉變,最終同意將周某接回和自己一同居住。

工作人員也給周某做了思想工作,希望他調整心態,消除心中顧慮,樹立重新迴歸社會的信心,告知其疫情防控期間注意事項,叮囑其不串門、不聚會,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兩所”工作人員通過悉心工作,使無處可去的刑滿釋放人員周某順利迴歸了家庭,讓周某感受到了社會的關懷和溫暖,重拾了生活信心,避免了其在生活的重壓下重新犯罪,為其重新融入社會解除了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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