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賣口罩為名詐騙,被判六個月!肇慶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宣判

當前正值疫情防控的關鍵期,全國人民正在齊心協力抗擊疫情。然而不法之徒卻利用群眾急需購買口罩的心理鋌而走險想發不義財。2月19日上午,懷集法院開庭審理一宗妨害疫情防控虛假出售口罩實施詐騙的刑事案件,當庭宣判被告人李某新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處罰金一千元,並沒收被告人用於實施詐騙的手機一臺。這是肇慶市首宗宣判的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


2月17日上午,懷集檢察院對被告人李某新犯詐騙罪一案向懷集法院提起公訴,懷集法院當即立案受理,並排定承辦法官。懷集法院啟動快審快判工作機制,適用刑事速裁程序,採用遠程視頻開庭模式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


以賣口罩為名詐騙,被判六個月!肇慶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宣判

案件採用遠程視頻開庭模式公開開庭審理。 通訊員供圖


經審理查明,1月27日,被告人李某新利用疫情期間民眾對口罩迫切需求的心理,在明知沒有口罩的情況下,通過微信群發佈虛假出售口罩的信息,誘騙被害人林某某與其聯繫併購買3000個口罩,後被害人林某某通過支付寶的方式支付了貨款人民幣3550元,被告人李某新收取貨款後停止與被害人林某某聯絡。2月1日13時許,公安民警將被告人李某新抓獲歸案。2月3日,被告人李某新向被害人林某某退還全部贓款人民幣3550元。


法官認為,被告人李某新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詐騙公民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依法懲處。被告人李某新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期間,假借銷售用於預防突發傳染病疫情用品的名義詐騙他人財物,依法從重處罰。鑑於被告人李某新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認罰,且已退賠全部贓款,挽回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可從輕處罰。宣判後,被告人李某新表示服判不上訴。


【西江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浩輝】

【通訊員 梁兆周】


以賣口罩為名詐騙,被判六個月!肇慶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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